《火鸟的灰烬》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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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简单,”亚秋说,“因为每个女孩子都有一个关于王子的梦想。这出故事里,一个姑娘被好几个英俊王子同时爱上,这大大满足了天下女子的意淫。”
“所以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喽?”文君惊异地说,“我还以为是个荒诞派喜剧!”
“我突然想到,”亚秋说,“清朝是笔家族生意。明朝的皇子们一到成年就被打发得远远的,别说干政,平时获准进趟北京恐怕都比申请美国签证还难。操作着明朝这台国家机器的人,是科举选*拔*出来的文官清流,是全中国的佼佼者,所以明朝是出名臣的时代;而清朝的王孙公子们都住在北京,带着皇子的头衔进驻六部,是政府的实际操控者,是他们决定了整个国家的走向。老爱新觉罗家就那么几个人,还能出几个治世之才,所以国家越来越保守,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你想,如果苹果帝国不是在收罗全球最优秀的人才去做技术做管理,而是让乔布斯的儿子做下一任CEO,让四姨夫的表弟做CFO,大舅妈的六叔家的仆人去做CTO,那苹果帝国早就关门歇业喽!”
亚秋说完这段话才发现其实没有人感兴趣,文君和夏意在讨论哪个酒瓶子最好看,而柳姿看完电视后就在仔细研究各种零食的卡路里含量。亚秋只好笑笑,拿出了手机,大概是把刚才那段话发给鸣越了。
随着进肚子里的甜品和酒精越来越多,大家也越来越high了。她们在地下铺了厚厚一层被子,枕头靠垫堆得四处都是,每个人都换上了睡衣,大家舒舒服服地挤在一起,一边抢东西吃一边看了一部法国老电影《芳芳》,中间还跟着芳芳一起嘻嘻哈哈的跳起舞来。
后来大家都跳不动了,都倒在地上喘息。夏意突然爬起来举起酒杯,咯咯咯地笑着说:“今天本来是很令人失望的一天,但是现在我很开心,我谢谢你们!”
大家都跟她喝了酒,文君说:“喂,你不说清楚怎么个失望的一天,我们不都白喝了。”
夏意说:“文君你知道我为什么搬到这座城市?”
“知道,因为你那年在这里培训的时候偷偷喜欢上一个同学的朋友。所以就辞掉原来的工作跑到这里来了。”
“是哦。我是在我朋友的生日聚会上遇到他的。他被外派了一阵子,刚回来不久,我同学今天才有机会约到他一起吃饭,不过他是带着女朋友一起来的。所以我们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就散了。我很失望。”
“那你来的时候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吗?”柳姿问。
“不知道。我同学也不知道。”
“那你就来啦?”
“那不然呢?总不能他有天突然收到条短信,只见过一面的人跟他说,唉那谁,我喜欢你,你先表个态我就辞职搬家。这压力也太大了吧。不来吧,又觉得不试一试会留下遗憾。”
“那现在要怎么办?”
“不怎么办,他都有女朋友了。我又不是失恋,只是很失望,但也不关他什么事儿,他又什么都不知道。我看他还挺开心的,我也替他高兴。”
文君过去搂着夏意说:“我真为你骄傲!为了这个骄傲,我们再喝一杯!”
大家又闹哄哄地喝了一圈。亚秋教大家玩了一个喝酒游戏,叫做“我从来没有”。她说“我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上班”,于是所有曾经穿过高跟鞋上班的人,文君,柳姿和夏意,都要喝酒;然后文君说她结婚前从来没有交往过一个以上男朋友,剩下的三个人都没结婚也都交过1个以上男朋友,所以都得喝;夏意说她从来没有去过这个城市的医院,亚秋和柳姿都喝了;柳姿说她从来没有向男生表白过,结果大家都没有表白过,于是柳姿自己就必须喝了。
几轮下来,每个人都已经飘飘然,叽叽呱呱地笑个不停,说的话也就越来越刺激了。夏意说她从来没有和男生一起睡过一张床,剩下的三个人都喝了;柳姿说她从来没有在野外”做过”,然后偷偷地瞄亚秋,果不其然亚秋一饮而尽,没想到的是文君也跟着喝了;文君说她从来没有想念过以前的男朋友,柳姿和夏意喝了;亚秋说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剩下的三个人就都喝了。
醺醺然间,大家都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抢被子,抢枕头,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文君已经困的要死,朦胧睡去前的最后一点意识,是听见柳姿说为什么快乐总是不能长久,她曾经以为竑斯是她毕生都在寻找的那个浪漫骑士,但是现在他们的热度降低了;亚秋回答说,快乐当然都不能长久,你必须经历些平淡、低落、甚至痛苦,你的身体才能再次感受到快乐;因为快乐其实就是你的一些脑细胞在疯狂分泌多巴胺,这是一个高度耗能的过程,如果你不停地快乐的话,就要虚脱而亡了。真的能让你持续快乐的,只有毒品。
文君哈哈大笑,笑到一半就早已香梦沉酣。
不一会儿,至少文君是这么觉得,她听见手机在响。眼皮实在太沉了,懒得起来。手机响了一会儿停了,又来了一条短信。文君很困想再睡一会,却又奇怪地睡不着,好像那声简短的短信声有多惊心动魄似的。她努力了一会只好放弃,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找手机。
天已经亮了,亚秋,柳姿还有夏意还在沉沉睡着。文君好不容易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手机,读了短信,却一点也不能理解。她呆呆地盯着手机屏幕,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几个字。每个字都认识,就是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好像看着白纸上的几个墨点一样,心里一片空白,没有感想可做。
不知过了多久,墨点像黑色的心脏一样开始跳动。冰冷的颜色,却有熔岩的温度,——扑通——扑通,灼得文君胸口生疼。跳动的墨点渗出黑色的丝缕,在纸上蠕蠕而行,——扑通——扑通,爸爸?——扑通——扑通,爸爸哪儿去了?——扑通扑通——墨点跳的更快了,文君的心被煎煮着,——扑通扑通——千丝万缕,黑色的;天罗地网,黑色的;——扑通扑通——心被黑色的熔岩烧焦了,天罗地网都收紧了,文君被黑色的丝缕勒得紧紧的,喘不过气了,——扑通扑通扑通扑通——黑色的网越来越密了,最后一点光亮也消失了。
黑暗,无边无尽的黑暗,终于把文君完全吞噬。
爸爸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两个成年人
文君在一片黑暗的迷宫里努力奔跑着,左转,右转,右转,左转,却怎么也走不出来。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只雨燕,为什么要靠两条细细的腿在这座迷宫里四处碰壁?于是她展开双翅高高飞翔,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在一座很大很大的森林。雨燕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穿梭,她发现了一条小河,河上一弯小船静静泊在岸边。她落在小船上,想休息一下疲惫的翅膀。这时,一只森林里的苍狼逡巡而近,它盯着雨燕徘徊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心,也登上了小船,和雨燕一起顺流而下。
“文君——文君——“
是爸爸!他在哪儿?雨燕看不到他,却觉得他无处不在。他是每一缕微风每一线阳光,他是空气里的每一颗水珠,森林里的每一棵树,他是文君心底里的每一声呼唤,他一直就在文君身边,注视着她,保护着她。
突然,电闪雷鸣,四处想起嘹亮的狼啸,森林里燃起熊熊大火,火焰吞噬着整个天地,水流突然湍急,隆隆的水声震天动地,小船被水流急冲向前,爸爸就站在前面,他张开双臂,但是太晚了,小船穿过爸爸的身体,像穿过一片迷雾,随着奔泻的瀑布栽进了无底的深渊……
文君大声惊呼,却发不出声音,她猛地惊醒,全身冷汗淋漓。
窗外一片漆黑,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文君抚摸着脖子上戴的蓝宝石项链,这是她最后一次见爸爸时他送给文君的。爸爸车祸去世,已经离开她们整整一年了。
文君怎么也睡不着,她轻轻起身,蜷缩着靠在窗边。
外面漆黑的天空上,一弯细细的月漠然地挂在那里,无动于衷,正是”影自娟娟魂自寒“;对她来说,人间的悲欢离合大概都只是千篇一律的枯燥剧本。但是文君只有一个爸爸,爸爸走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文君的眼泪无声地落下。
文君一直希望这是一个漫长的噩梦,在某个时刻,她就会突然醒来,然后给爸爸打电话,像个小女孩一样大哭,说,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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