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说·六月一日》第10章


刚坐回来就收到越凛发来的短信。“晚上一定请你吃顿好的补偿你,顺便拿演唱会的票给你。等我电话!”
“啧啧。”好友摇摇头白我一眼,“嘴就要咧到耳根了,真难为你。”
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为什么简拿斯是特别的。
高一有一次老师分配我和越凛把乐谱搬到音乐教室里。很旧的楼,楼梯踩上去都会有咯吱的响声。他高高卷起袖口,抱着大部分走在前面,衬衣被汗打湿贴在背上,我踩着他的影子漫不经心地跟在后面。刚开学大家都还不熟,一路上也没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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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无人之境(3)
到了门口,越凛示意我把手里的也放上来,方便开门。
空气好像都凝固在房间里,炙热的阳光投进来,能清楚看见不停旋转的灰尘。堆在角落的椅子,挂在墙上已经卷边的音乐家的肖像画,罩在防尘布下的古旧钢琴,地板上还散落着几本乐谱。一起待在这么安静的房间里多少有些尴尬。我低头归拢乐谱,想赶紧弄完离开。那一边越凛却挡不住好奇,四处摸摸看看,甚至掀起琴盖。
“喂,”他弓着背,随意弹了几下,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可有喜欢的人?”
开始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问自己的问题。本来热得烦躁的我心里暗骂他怎么那么失礼,结结巴巴却还是开口,“没有,干吗?”
后来才了解到他就是有这种能力,总是若无其事地问出让人尴尬的问题,不管是“有喜欢的人吗?”“和我交往怎么样?”当着班主任的面问死党“你根本不是喜欢跑步只是不想上早自习吧”,或是老师推荐辅导书时干脆说“老师您有回扣吗?有的话我就订一本。”
就是这些让人恼火愤懑尴尬的问题,他可以自然而然问出口,从不考虑别人愿意与否,只是用无比诚恳的眼神看着对方,然后等着答案。
听到我没好气地说了句“没有”,他“哦”了一声,转过头来嘴角已经带了恶作剧得逞的笑,“我说的是歌手啊。我很喜欢简拿斯,你呢?”
那是记忆里第一次和越凛正式的对话。

下午回到寝室打开电脑,铺天盖地而来的新闻却都有一个主题——简拿斯死了。找噱头的媒体更是把车祸现场的照片放得巨大,用箭头写着“惨烈、当场死亡”这种字眼。
红色的跑车被撞得一塌糊涂,看着照片我却怎么也带不进实感。好像那些消息从水面漂过来,在快要靠近我时就圆滑地溜开。怎么会?
“不要紧吧,余慰?”连室友都察觉到我的异样。
“没事,我去操场走走。”我心不在焉地拉开椅子,“没什么事,真的。”
天黑后的体育场仿佛换了个模样,深浅不一的黑色聚拢过来,只有个别人面前手机亮出幽幽的光。我终于上气不接下气地慢下脚步,缓缓走起来。前方看台上面猎户座好像浮在一层雾上。拿出手机,越凛始终没有接我的电话。八点二十八分,距离简拿斯出事已经五个小时。
之前本来有三次机会去他的演唱会,但总是因为想着还有机会还有机会而耽搁下来。
他是巨星,正在变老的巨星。很多新星都表示他是他们的目标和榜样,很多人都说是听着他的歌长大的。我想说他在我的生活轨迹里有着重重一笔,可谁又不是呢?我们听他的歌,想象他备受争议的生活,感慨他的才华,在想象中把他变成自己最熟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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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无人之境(4)
对于我,简拿斯构建了我和越凛由几乎毫无交集的同学变为无话不谈的密友这一过程。在学校交换唱片时碰到有人说“这么老气”“那是上一辈人才会喜欢的吧”,越凛还会挤挤眼睛和我心照不宣地笑。
他唱歌真的很好听。他的歌词那么刻薄,有时还调侃一下自己。他从来不表示自己多拼命,也不会看见fans就眼泪汪汪。他是巨星,极度注意自己的隐私,明明知道自己的光芒但又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永远记得和越凛一起看他的那场专访。看着镜头,简拿斯先是翘一下嘴角然后弯起眼睛。
“你们见过有人像他的眼神那么纯净吗?好像你可以走在他的瞳孔里,周围的森林、天上的流云,统统在你头顶上划过去,连空气也变成了流质。”事后有人在博客里这么写。
“喂喂”,当时越凛激动起来,抓住我的胳膊,“一起去看他的演唱会啊,一定!”
我看着他的侧脸,以为那是个有意义的约定。
两分钟之后。大海方向的上空,一盏盏孔明灯在星空下向远处滑动,前面的灭掉,消失在浓雾里,后面的又浮上来。身边有人停下脚步,感叹着“好美啊”之类的话。我终于下定决心,删掉收件箱里最后一条越凛的短信。
“发送时间:18∶47。自:喂喂”
“余慰小朋友,这顿饭先记在账上吧。她终于来找我和解了,今天晚上八点半我们在海边放孔明灯,你也一起来啊!”
因为喜欢就把自己放在尴尬的境地,就像过山车。开始可以决定要不要坐上去,可机关一旦开启一切就要脱离自己的控制。充满希望时、他对我好的时候,我以为那不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原本泡在水里的奢望开始冒出来,让人心焦。总是忘了一定会有低谷,一定会有认清事实的那一刻。那时候就要把憧憬全部连根拔起,一点儿不留。
我讨厌你。沮丧的心情伴随着剧烈的心跳声,想要冲破胸腔,湮没在头顶无尽的蓝色空洞中。

“在不在?不在?怎么不接我电话?”
“回我短信啊,几号回家我去买票?”
“喂喂,余慰,你怎么了?”
“生我气了?那我先在此郑重道歉!”
再一次选择全部删除,我把手机轻轻合上。不是生气而是失望,从心底涌起来的对自己的失望,以至于找不出正确的心情来面对越凛。
车里乘客大都或深或浅地睡着,车窗外天已黑透,路灯以一种怪异的方式不断后退,连成一道明晃晃的线。想必人和物都一样,时时刻刻都按照某种特定的规律前进着,不同的是人还会有自己的心情,还会顾虑到在这规律中自身的心情。
考完试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就买票去了简拿斯的故乡,那里将会举行盛大的悼念活动。报纸的八卦版上还没有完全消停,有人开始盘点他交了多少女友,这一次的形容词由“花心”变成“风流”。他的新女友站出来说那天他们约好一起吃饭,没想到就此永别。照片上她泫然欲泣,一张猩红色的嘴格外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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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无人之境(5)
人都会死,何必呢?仿佛有预感似的,配合演唱会发的新专辑里,简拿斯在最后一页写着这么一句话。
“你和她们不一样。”在我又一次有些心虚地抱怨越凛重色轻友的时候,一手托腮的越凛认真起来,右手在桌子上轻轻敲着,“你的感觉就是,唔,搬家时舍不得扔的很旧很旧的储物柜,可是没办法,情急之中就一口吞进肚子,然后那种熟悉的气味就透过柜子的缝隙透出来,五脏六腑全都能感觉得到。”
“……不知所云。”虽然忍不住泼冷水,心里还是开心的。
隔了一阵才回过神来,“储物柜这个说法是偷学简拿斯的吧?”
“哈哈,被你发现了!”回忆里越凛温柔地笑起来,露出又白又密的牙齿。
再醒来时天还没亮,窗外的景色美得有些诡异。云层透着紫色的光,大雪从不知名的地方不停下坠,汽车沿着被雾气晕染的昏黄路灯继续向前走,前方的路折合消失在转弯处。
我一直死盯着不断划过的亮点,怕一转念眼泪就流出来。
“你也喜欢简拿斯?”坐在我身边的女生突然搭话,看到我疑惑的表情她指指我手里的报纸,“你这一路上就看这一版了。”
“是去参加他的悼念活动?我也是。我叫易柔。”苹果脸的女生总是笑眯眯的,“我对这里很熟,一起吧。”
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旁边有人小声议论。“多有才华的人,真可惜。”“呵是,可年轻的时候脾气暴躁到不行,有一次差点儿打记者。”“那么多遗产留给谁?已经有很多人跳出来要争财产。”
直到灯光变暗,大屏幕上开始放简拿斯的纪念视频,整个礼堂忽然沉寂下来。
身边一个戴着毛线帽子的女生把手里的蜡烛递给旁边的人,双手捂住脸哭泣。
越凛的电话又打过来,我先是按掉,想了一下又打开手机发短信给他,“我在简拿斯追思会现场。寒假回家见。”
显示正在发送的图标亮了一阵,终于暗下来。
“就是这里。”易柔捡起一块石头扔进不远处的大海。夜晚的大海全然不同于白天,黑暗中潮水拍上来,退下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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