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此星辰》第11章


丫环研纳窳恕:罄锤纱喽土兜阶蠖叶龅木辰纭?br /> 顾清让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
他说,你是和我生活,又不是和他们生活,讨我的欢心就足够了,在乎他们作甚么。
现在,不再和顾清让一起生活,重归这茫茫世界,单枪匹马。
好在,鹿鹿正健康地长大。
我终于顺利地把鹿鹿交给值班老师时,老师惊讶道:“今天鹿鹿是最后一个到学校的呢。”
我连忙解释道:“是我的错,是我晚起了。”
老师一脸“我懂”的样子:“是顾先生和沈小姐感情好,放心,我不是嘴碎的人,不会到处说的。”
我觉得我已经无法阻止这位老师凶猛的想象力,只好道:“那鹿鹿就麻烦您了。鹿鹿,来,和妈妈kiss goodbye!”
但,鹿鹿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十米远了。
老师娇羞道:“这孩子一定是吃醋了,儿子和父亲是天敌啊。”
我想起了鹿鹿和顾清让kiss goodbye的画面,心道:老师您错了,我这儿子和他父亲绝对是上辈子的情人呐。
鹿鹿和那位老师都走进去了。
我站在幼儿园门口,许久。
这所幼儿园与普通学校建构不同,反而像是一座巨大的带有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别墅,四周静谧,门口两旁种着樱花树,长春藤蔓覆满围墙,墙头上偶尔落着几只白鸽。现在是初春,我闭上眼想象着,若是到了盛夏,随着风声簌簌,所有色彩都苏醒过来,红的暴烈,白的凄婉,蓝的澄明,绿的跳跃,紫的矜持,灰的稳重,交织如莫奈笔下的神秘世界,若再加上马克西姆的克劳汀幻想曲就更妙了。。。
“在想什么,笑得这么开心?”这嗓音清清泠泠,如新泉涌过岩石。
我睁开眼,顾清让站在我面前。他穿着蓝格子衬衫加休闲西装,未戴任何配饰,简约到了极致。阳光越过薄雾,正当柔和,30岁的顾清让,不知怎么,此刻像极了电影Flipped里的那个青葱少年Bryce。
我忽然很想捏一捏他那充满弹性的脸,但我忍住了。
“你怎么在这儿?”我尽量装作平静,“来看鹿鹿?可是他已经进去了。”
“没关系,”他道,“新家还习惯么?”
“还可以。对了,”我终于记起正事儿,“你为什么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宋宇慕了?”
“是Andrew说的,我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的唇角微扬,“怎么,你很排斥你的老同学?我记得,你们曾经还是同桌吧?”
“我没排斥他,但和他也算不上是什么挚友,”我顿了顿,道,“你知道的,过去都已经过去了,我不想旧事重提,影响现在的生活。”
“所以,你想避开他,避开从前的事?”
“嗯。”
“傻瓜,”顾清让低头望着我,瞳色浅褐如琥珀,唇角笑意清浅,“有我在,怕什么?说着,伸出手,“来,我送你去学校。”
我险些就要被这温言软语哄骗过去,幸好理智及时回归:“你一直没回短信。”
他饶有兴致:“所以呢?”
“所以我生气了,请你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
他不知死活,向我跨近了一大步,挑衅道:“否则你要如何,星星?”
我迅速研究了一下当前的局面利弊:顾清让跆拳道黑带,而我只是菜鸟;顾清让净身高186cm,而我穿着平底鞋只有160cm;顾清让开着车来的,我连一辆自行车没有;顾清让会拉小提琴和弹钢琴,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我想和他硬碰硬,结果只有两种:要么他KO我,要么我被他KO。
“顾清让,顾先生,顾大神,老顾,我求你了还不行么?”说完我立刻鄙视了一下自己。
顾清让眯起眼:“你刚才最后叫我什么?”
“老顾啊。”
“既然你都叫我‘老公’了,那我更有义务要送你去学校了。”说完,自己上车了。
我站在原地恨得牙痒痒,果然,顾清让本性是狐狸,怎么可能会是电影Flipped里那个阳光单纯地小正太?
我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Andrew从驾驶座上探出头来,板着一张吸血鬼的脸,中气十足地喊道:“夫人,顾先生在等您上车!”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没有评论么,忧桑的作者木有动力了喂。。。
、摇滚
我看见Andrew的脸,灵光一现,当即立断拨通了Andrew的手机。电话一接通,没等Andrew说话,我抢先道:“Andrew,是我,你不要说话,现在听我说。我知道你一直爱慕Lydia,我这人热心肠,没别的爱好,就是特别喜欢替人家告白,而且是用那种巨肉麻巨恶心的方式。你说我要不要替你去告白一下?好就说‘ok’,不好就别说话。”
电话那头,Andrew沉默,连大气都不敢喘。
我喜上心头:“那这样吧,我们作个交易,你现在立刻开车载顾清让回公司,我就不告诉Lydia你喜欢她。怎么样,很划算吧?”
电话挂断,我如愿看到顾清让的车启动,干净利落地调头,开走了。
和顾清让生活久了,我也变得狡猾了。这个习惯,真不好。
我坐公交车回去。
在中学时代,我一直有一个幻想,就是如果有了男朋友,星期天,我们一定要肩并肩悠闲地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没有目的地的,穿梭在陌生的城市,看葱郁的树木和花坛中盛开的白色郁金香。而我们一人听一边耳机,耳机里放着正流行的陈奕迅的《十年》或飞儿乐队的《应许之地》。
可惜这春心萌动一直到初三结束,我都没有男朋友。
不过,18岁那年刚认识顾清让的时候,倒是和他坐过一回公交车,准确来说,是“站”过一回。那时正值下班高峰,公交车里挤满了人,有老人,上班族,孕妇,小学生,总之,耳边持续不断充斥着不同的声音,体温和气味,无法辨识意义,而夜幕渐沉,风把简陋的车窗刮得乱响,仿佛置身一艘在滔天大浪中的残破小船。更糟的是,那天恰好碰见一个技术有待提高的司机师傅,车每行一段就一个刹车,几乎要把人心脏抖出来。
顾清让利用身高优势,一手抓着车顶的栏杆,一手抓着我的左肩,像拎小鸡似的拎着我。
我那时不识好歹,还怪他:“喂,我不颠死也要被你勒死了。”
顾清让低头看我,双眸深不可测,音色清冷却锋利:“那你想如何?”
“放开我。你一个富家子弟,好好的专车不坐,跟着我做什么?如果是我爸欠了你钱,那我告诉你,你来晚了,他早死了,遗产也早就被债主们抢光了,我现在身上只有二十块钱,你要你拿去,余额我慢慢还你还不行么?”
这时,车在猛冲之势忽然停下,作用力立刻反弹过来,顾清让放开了我。我一面不能自控地向前倒,一面把谴责的目光射向顾清让。谁知顾清让的那只手恰恰揽过我的腰,轻轻一合,我顺利地便扑到了他的怀里,侧脸紧贴着他的胸膛,安然无恙。
顾清让低头耳语,温柔道:“我不讨债,我只要你和我一起生活。”
没有人注意到我们。
每个人都沉浸在他们各自的生活里,忙碌,颠簸,顾不上观赏他人的狼狈。或者,在这样一个混乱的世界,狼狈是正常的:哭闹的孩童,心烦意乱的母亲,衣领褶皱不堪的上班族,不自知流出鼻涕的老人。。。每个人用不同的方式拼命活着,姿态却都有一分相似的狼狈。
可是,顾清让,他不属于这样的生活。
他应当西装革履,坐在一尘不染的高档轿车里,听着小夜曲,品着上等红酒。他的生活应当是有条不紊的,而他的姿态,应当是游刃有余自信十足的。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张望的目标,才能幻想,努力,一步步接近这种神赐般的人生模型。
那一刻,我脑子里闪过许多设想。
我想,如果我是哪个浪漫偶像剧的女主角,我一定会非常挣脱他,然后非常有骨气地大声告诉他:“我是正经人家的姑娘,我家虽然败落了,但我还没卑劣到要给有钱人包养的地步,我有梦想,我有未来,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才不会向你摇尾乞怜!”
但我没有。
我口袋里只有二十块钱,只够一天的饭钱,连给鹿鹿的奶粉都买不起。
在这种情况下,尊严算什么?
我忽然想起我姐说过的一句话:你不爱钱,是不因为你还未尝到过有钱的滋味。
我索性双手抱住顾清让,抬头问他:“我和你一起生活后,不必再搭这公交车了吧?”
顾清让点点头:“你可以坐我的车,也可以再买一辆。”
但我终究没让顾清让给我买车。我让他用买车的钱,给鹿鹿买了一整套高级的婴儿用具。
我终于回到公寓,却在公寓楼下碰到一个背着吉他,头发绑起,刘海梳起,左耳带着耳钉,穿着松垮白衬衫和紧身牛仔裤的俊美男人。
虽说现在“俊美”一词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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