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此星辰》第12章


我终于回到公寓,却在公寓楼下碰到一个背着吉他,头发绑起,刘海梳起,左耳带着耳钉,穿着松垮白衬衫和紧身牛仔裤的俊美男人。
虽说现在“俊美”一词有些被滥用了,小说家们动不动就用“俊美”,省去了许多描叙工作。但眼前这个人,完美结合了男性的俊朗和女性的阴柔,除了“俊美”,我想不出任何更加精准的词来形容他。按说他这种服饰风格很容易沦为非主流无知青年,但人家长着一张令人无法讨厌的脸,如果说顾清让的气质属于成熟版的Callan McAuliffe,那么这个男人的气质则十分接近美国花样滑冰选手Johnny Weir。
作为一个有良好素养的美男爱好者,加上长期面对顾清让这个同样出色的美男,我已经锻炼出“淡定飘过”的技能。
在我“飘”过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我。
“您是这里的住户么?”没想到他还彬彬有礼的。
虽说对方是美男,但我还是立刻起了一分警惕,道:“您也是?”
他摇摇头,道:“我来找一个朋友,但进不去,打电话也没接。”
“这样啊。”我思索道。
“您能不能帮我敲一下门,她住在4楼,401。我的名字是蔺炎,你一说她就知道了。”
“那好吧。”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 
这座公寓虽然旧了点,但安保系统倒是挺齐全的。楼下安了一道门,不是这里的住户没有开门的钥匙。
我开了门上楼,走到401,按了好几次门铃,才听见急促的脚步声,然后门开了。
我和开门者双双愣住。
“姐姐?哦不,顾夫人,您怎么——”黎默默穿着睡袍,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你还是叫我‘姐姐’吧。”我回过神来,纠正道。
“姐姐,上次晚宴的事你别在意啊,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爱慕虚荣的本性,深刻地反省过了。我心里对顾先生真的没有任何想法,你要相信我——”
“我没在意,”我打断她,“现在楼下有个人找你,说是你的朋友,好像叫什么蔺炎——”
我话未说完,黎默默大喊一声“蔺大神”便冲下楼了。
这个黎默默的性格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说实话,我并不讨厌。至于上次晚宴,我想,任何一个单纯爱幻想的女孩子,看到顾清让在众目睽睽下那般戏剧化地向她走来,黎默默当时的反应算是克制的了。
大概所有女孩子,哪怕是务实的女孩子,都盼望在生命里的某一时刻逃离现实跌进梦幻的世界,白马王子,童话故事,完美结局,而这些,在那一瞬间,都是不需要道德捆绑和利弊考量的。
所以晚宴事件,我是真的没在意。
想比黎默默,方韶宣那种带有攻击性和自我意识强烈的女子,才令人害怕。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开始清洗早上匆忙留在水池里的水杯和碗。隔着玻璃,可以看见黎默默和那个蔺炎面对面站着说话。那个蔺炎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倒是黎默默,表情有些悲伤。我无意做窥探者,上前把百叶窗拉下了。我出门倒垃圾时,迎面碰上正往回走的黎默默,那个蔺炎已经不见了。
我正倒着垃圾,却听见呜咽声,转身一看,黎默默居然蹲在地上哭。
我心中叹息,今天是专为我设计的助人为乐之日么?
“那个,你穿得薄,在这通风口蹲久了,不仅腿会麻,还会着凉生病的。”我劝导道。
黎默默泪眼婆娑望着我,毕竟是女演员,连哭相都这么唯美。
她哭着说:“蔺大神要走了。”
我猜测这大概又是情侣分手戏码,参照往常惠惠和景凡吵架后我安慰惠惠的方法,我俯身轻拍她的背,道:“他还会回来的,不要哭了,我送你上楼,好不好?”
黎默默擤着鼻涕,道:“他不会回来了,他要去美国找他的初恋和儿子了。”
我思索了片刻,还是没缕清人物关系,心想这是何等的狗血大剧。
“那他就更不值得你为他哭啦。”我无力道。
“我没名气那会儿,哦,虽然我现在也没什么名气,但是,在我最困难那会儿,和朋友攒钱拍喜剧短片,没有肯为我们写主题曲,只有蔺大神,连夜作词作曲,还不收钱。蔺大神是谁,摇滚界天才式的传奇人物,可他特别淡泊名利,要不是他,我们的短片也不会那么成功,我也不会开始接戏——”
“等等,那个,蔺大神叫什么名字来着?”我问。
“蔺炎,蔺相如的蔺,炎帝的炎。”黎默默庄重道。
蔺炎。
哦,我想起来了,是鹿鹿最崇拜的摇滚歌手。
鹿鹿每次闹着不剪头发,就是想学偶像的发型。
我实在搞不懂,才7岁的鹿鹿为什么爱听摇滚,还追名字这么生僻的摇滚歌手。
反正绝对不是家庭氛围影响的,顾清让那厮喜爱古典音乐,我和口味和普通大众一致,喜欢流行歌曲,偶尔在顾清让的“压迫”下听古典乐。
我认识的人之中,倒是有喜欢摇滚的。
我姐,还有宋宇慕。
不过,都是往事了,不提也罢。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Callan McAuliffe和Johnny Weir,强烈建议各位童鞋搜索一下,以便更好地理解角色。(其实是作者功力太浅描述不出人家的美貌啊呜呜呜。。。。
、工作
我坐在沙发上,黎默默连睡袍都没换就给我烧水泡茶,我看到全家福,一家三口,上面的夫妻正是我今天早上再公交车遇到的那对老爷爷和老奶奶。
这缘分,让我开始怀疑上辈子我和这个黎默默是不是一对命运波澜坎坷的怨侣。
黎默默笑道:“我爸妈老来得女,把我宠坏了,所以我做事经常没轻没重的,不好意思哈姐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现在眼睛是不是很肿?”
我诚实地点了点头。
黎默默连忙开始补粉,苦恼道:“怎么办,眼睛肿了上镜就不好看了,我今天要拍的还是婚礼戏啊!”
“你演新娘?”
“不是,我演伴娘。那儿有七八个伴娘呢,我不打扮得醒目点,导演以后就不会再给我戏份了!”
“抢捧花啊,”我开始出馊主意,“你可以抢捧花。”
黎默默刚要笑,又苦下脸:“没有扔捧花的戏,剧本里写着,在交换戒指的时候,新郎的初恋来抢婚,然后新娘就晕菜了。”
“这么惨?”现在编剧的创造力真是令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这还不是最惨的,关键是新郎正要和初恋私奔,却忽然发现初恋其实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一气之下,也歇菜了。”
我发现我高估编剧的节操了。
黎默默放下镜子,对我道:“无论如何,今天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还蹲在那儿吹风呢。”
我笑,也没顾忌,就问:“你很喜欢那个蔺炎?”
黎默默悄悄红了脸,低声道:“我这辈子,能和他成为普通朋友就已经很幸运了。”
我很喜欢这一刻的黎默默,有些小女孩的不自信,但骨子里透着乐观自足。我不知道,如果她成为像方韶宣那样名利双收的演员,仿佛一切繁荣桂冠都理所当然,对于爱情,会不会还和现在一样单纯?
我正想着,黎默默忽然递给我一个东西,是一个CD,封面洁白如雪,只有左上角画着一轮月,下面潦草写着一些字,依稀可以认出“蔺炎”二字。
“这个送你,”黎默默说,“蔺大神走了,我也该学会放手,向前看了。”
我本想拒绝,但记起鹿鹿一直很想要蔺炎的CD,便道谢收下了。 
折腾了一早上,我到学校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画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大概都出去吃午饭了。我把自己平常用的画架支起来,铺上纸,趁着人体模型还摆在那里,打算先练练速写。
顾清让说的对,我是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可顶多算是小孩子乱涂鸦,我爸那时没空管我,更别说发掘和培养我的特长了,所以我从未接受过正式训练。搬进顾家后,顾清让请了专业保姆帮我照顾鹿鹿,我虽然很感激,但忽然闲下来了,有些无所适从。顾清让问我要不要重回学校上课,可我那时18岁,辍学两年了,同龄人都快高中毕业了,我脸皮再厚也没办法坐在一群高一学生中间装嫩。顾清让想了想,说:“那就上美术学院吧,文化课分数线低。”
我说:“我高中都进不去,还上美术学院?就算文化课能过,专业成绩怎么办?让我像达芬奇似的给教授画个蛋吗?”
顾清让皱眉道:“我可以在短期内辅导你。”
顾清让这话我信。
刚到顾家不久,白阿姨便向我说明了顾清让的个人历史,性格,喜好,等等等等。
顾清让是滑铁卢大学电脑工程系毕业的,又去牛津大学进修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精通中文,法语,英语,俄语,至于他智商多逆天,我一直没敢问。加上他母亲又是天赋异禀的画家,从小耳濡目染,在巴黎度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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