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珍》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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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仲寅帛有个午餐会议在湖墅路的一间酒店举行,司机载他抵达酒店,新来的助手手忙脚乱的下车为他开门,他最后看了眼会议事项,合上的那一秒,透过车窗看见那个女人。
她提着杏色的皮包,有些许尴尬地站在一个停车位上。
他下意识地拉回了车门,罔顾助手吃惊的神色,紧紧地注视着窗外正发生的那一幕。
上一次,他无意间看见她从陌生男子的车上下来,对着那个男人含笑微微告别。这一次,她站在一个紧俏的停车位上,一脸的啼笑皆非。
新助手也察觉了老板的视线,打眼看了过去,对面的女子端庄娴雅,齐耳短发,春天的阳光,将她照得浑身暖融融。他来赴任之前,被周姓前辈叮嘱过这么一句:头儿只有女伴,没有女友。偏好外在高冷,内心火热一型,对方最好永远不要失了分寸,点到即止,半糖主义。
“若是不小心失了分寸呢?”
听筒里沉默了一阵。继而,一道冷冷的声音传来:“年轻人,别让你的职场尚未起步,就已结束。”
电话断地很平静,天知道听着忙音传来的这个人,手心都已经汗涔涔了。
大抵是有前言在先,再看老板对那女子发直的视线,职场新人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凡事都有意外,不是吗?
仲寅帛的确很意外几次三番的遇见德珍。这座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可他们却总能意外相遇。呵,这诡异的巧合,真令他心烦。
草草的结束了会议,他与一群下属站在电梯前,大概是有他在场,大家都屏息不说话。直到电梯“叮”一声启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来。
她齐耳短发,奶油色的外套,提着杏色的皮包,粉黛未施,正低头认真地看着右手的牛皮笔记本,她的手指很长,食指与小指抵夹着笔记本,左手捏着笔在上头写写画画,右耳和肩头夹着手机,正在通话。
她说:“是的,我已经到了……”
那声音,温柔极了,犹如春风和煦,又如暖阳莅临。
然后,她终于知道正眼瞧一下电梯外这群有些傻掉的人。
甫一对上仲寅帛的视线,她微微怔愣,继而将手机从肩头拿下,“好巧,仲先生。”
话音刚落,陈萍从另外一个会议室出来,远远招呼一声:“德珍小姐!”那道敞开的门里泄露出了熙熙攘攘的声响,杯盘叮咚,嗡嗡絮语阵阵传出。原来是“细”的员工在此聚餐。
画廊是从午后开始营业的,对于那儿的员工来说,这是他们的“早餐聚会”。
陈萍见到仲寅帛也在场,愣了一下神,仲寅帛那厢却已经用眼神示意堆在身后的下属们进电梯,人已经朝陈萍走了过去。
德珍趁他俩寒暄的空挡,利落地撕下了自己那几张笔记,匆匆折好,陈萍投来一记微笑,她走了过去,与仲寅帛并肩站在一起。
她本来已经用餐完毕要与卢鸿鸣离开,临行前接到了陈萍的电话,说是有几位艺术家要引荐给她,加上上次给“细”做的笔记还未能 时间与陈萍探讨,所以她只好抱歉让卢鸿鸣独自回去了。
没想到,会遇见这个冰雕一样的男人。
歌词里似乎那么唱: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女人一旦遇上了解释不通的事就习惯拿“宿命”一言以蔽之,想到她也没能避免这样的认知,忽然的,她就笑了。
为何梵高的星星如此明亮(二)
陈萍收了德珍递过去的草稿,又邀请了仲寅帛一道见见那几位艺术家,她满以为仲寅帛会婉拒,没想到他却爽快的答应了。看了眼边上的德珍,她忽然又明白了什么似的一笑,默不作声的引他俩进门。
陈萍那记露骨的眼神,让仲寅帛突然有些懊恼答应了这个邀请,侧首瞄了眼边上的女子,他的大脑飞速的思考着如何以恰当的方式离开,却又不会使自己看上去像是落荒而逃。
但事与愿违。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他只是看着那女人如鱼得水般 在人群中,她谈笑风生,侃侃而谈,谁都喜欢她。而他,却像是这不符时令的艺术家聚会中的一尊铜像。
他傲慢倔强的神情,总是拒人以千里之外,众人的眼神通常只在他身上停留一秒随即就移开了,那短暂的目光着落令他自觉收到了排挤,仿佛,他才是这群装扮古怪的人中不合时宜的那一个。
当然,他也没打算做主角,哪怕他如今已是“细”的主人。
聚会的起由是王槿鸢提供的那幅德加的画作,这画,此刻就被摆在大厅中任人评头论足,现场没有安保,没有警戒,气氛像个家庭聚会,边上还有人在用餐,和之前在“细”的初次亮相时的慎重天差地别,丝毫看不出他们对那幅画有半点敬重。
他对画亦没有兴趣,只是将眼神飘来荡去,冷硬的态度,令他有足够的空间思考自己的事儿而不被任何人打扰。
他承认众人口中的“德珍小姐”长得很漂亮,但她未免太爱笑了,那些堆砌的笑容,使她看起来很轻浮。尤其是在他两次撞见与男子约会之后。
离开的时候,他只觉得扫兴。
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离开,令他始终注视的女子,暗自松了一口气。
德珍回到家,立即对慧珠谈及了她的结论,是的,她要拒绝卢鸿鸣的第四次约会。慧珠惊讶之色溢于言表,追问了为什么,德珍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模棱两可地说了一句“他很好,但我们不适合”,然后就为这段短暂的交集画上了句点,立场坚决。
晚餐时,慧珠的尴尬和疑惑到达了一个顶峰,她自认为自己选的人是不会有错的,而事实上,她并不容许自己初推的人选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她有自己的担心。
淳中发现她的不专心,佯装清喉咙提醒了她一下,她这才缓缓回了神,对正看着她的老爷子讪讪的一笑。
前夫欠债落跑后,慧珠带着女儿也逃了,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稚巧又病着,身上所有的积蓄几乎都给了医院,最后干脆在医院找到了工作。
无非是给人把屎把尿的活计,辛苦不说,有时还不讨好,但她太需要钱了,也就顾不上计较那么多。大家都说三楼东北角那间的男人可怜,一问,说是车祸,老婆死了,他没死。
那房间也热闹,人来人往的,路过时总能闻到从里头传出来的清爽花香味。对慧珠来说,那是一种昂贵的气味。
后来,她恰巧在那男人落单的时候给他推了一次轮椅,他温和客气地道谢,此后,便熟悉起来了。然而他并未在医院久住,但他瞧出了她的困境,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的联系方式,说:如果实在不行,就来找我好了。
两个婚姻生活戛然而止的人,他有他痛失所爱的痛彻心扉,她有她仅剩的骄傲和自尊,因而,一切都按照成年人的游戏规则,点到即止。
但慧珠,还是遇上了靠自己的勤劳解决不了的麻烦。
她是个好看的女人,当初违背了父母的意愿嫁给了自认为不错的人,结果所托非人,到头来终是为自己年轻的鲁莽买了单。去见淳中那天,她在行李中找到了仅剩的半管口红,稍作整理,然后去求救。
淳中二话不说把钱借给了她,当下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整顿心情后,她再度登门拜访,这才发现厨房洗碗槽堆满了碗盘,保丽龙碗里还有泡面剩下的汤水。她闷头做完了家务后,得到了一份工作,还有这个男人的家门钥匙。
难得的是,他的女儿也很喜爱她,她从来不提她死去的妈妈,从来不哭,总是笑眯眯的看着人,慧珠在心里骂过她“没良心”,但小丫头却依然用纯真无邪的口气对她说——“阿姨你做得饭好好吃”“阿姨你的手霜真好闻”“阿姨你穿这件衣服真是好看极了”,像只白眼狼。
改变慧珠人生的那一天,她如往常那样用钥匙自己开门,还未开始打扫,突然听见卧室里传来奇怪的声音。她忙进去查看,原来将女儿送去英国的当天夜里,他在回来的路上着了凉,已经烧了两天了。
手忙脚乱的将人送去医院,从此她又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每天熬粥炖汤,听说动过手术的人容易感冒发烧是因为动刀伤了元气的缘故,她又去药房抓药煎煮,带着一股中药味往返与城市的一南一北。
一日一日过去,医院里的人都以为慧珠是岑太太。连淳中自己,也有过记忆的回路跳接,将她当成自己已逝的妻子喊错名字的时候。
慧珠照样应声,然后转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将现状粉饰地无比平和。
一年后,她如愿嫁给了这个男人。
为何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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