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年》第10章


宋思年大不服气,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何况是盛怒的初生之犊。
“我们家有罪,可我们也是人!”
“收起你的剑,你的剑向错敌人了。”
虬髯军官的话很有力量,宋思年不好不听,他只得垂下了剑。菱形纹理的剑身,还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少年,你很不错,很不错。”军官忽然笑了起来,宋绮年看出了哥哥的不知所措,军官又问,“肯到我麾下效力吗?”
“我?”
军官身边传来几声惊呼。
“大人!”
“大人?”
“大人!!”
军官举手,身边的人安静了下来,宋思年大惑不解。
“你是谁?”
“河西节度使,元戊。”军官看到宋思年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补充了一句,“未来的。”
“大人,这个少年是朝廷钦犯,要充军塞外的!”
元戊沉着地说,“我相信,调一名小小的奴仆到我麾下,皇后娘娘是不会过问的。除非有人刻意跟我过不去。”
于是没有人敢作声了。
“好!我跟你!”宋思年大声说,“可是现在,你们不能再冒犯我娘、大娘和妹妹!”
眼前男人们的一切,宋绮年尽是似懂非懂,不过现在能够不被这些臭男人碰总是好的。她茫然四顾,忽然又惊慌失措起来。
她看到一队官兵向北院而去!
薛明星,他们一定是冲着薛明星去的!
薛明星姓薛,他的来头比他们要大,罪名也一定比他们要大!他凶多吉少!
怎么办?
如果是平时,她一定会央求爹爹、央求母亲,想方设法的帮他。可是现在他们已经先被制住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士兵们耀武扬威地朝北院开去……
宋绮年不顾一切地从地上挣扎起来,跑向正院院门。官兵们大惊失色,又碍于元戊命令在前不敢再对她硬来。幸亏她只不过一个小小女孩子,人小力微,捉住她总是轻而易举的。等到宋绮年跑到正院门前,已经被军官再次按在地上。
“小妹妹,要想少吃苦头,就乖乖的听话!”
宋绮年忘记了挣扎,任由那人牢牢地反剪着自己的双手,她足下发软,就像踩了几千斤棉花。
她看到了北院的情形。
北院院门洞开,很容易地就一目了然。士兵包围了薛明星的正屋,宋绮年心爱的兰花莳萝,珊瑚香草,都被这些粗人踩在脚下,化成一团团绿泥。
不过他们并没有冲进屋子里去。
因为薛明星站在正屋门前,负手望天。
“终于来了。”
他轻哂。
“薛明星,跪下接旨!”
那名红袍官员手持圣旨,声音很大然而语气发虚。
“有劳大人了……只不过……”薛明星轻声说,“我想我已经不用接这道圣旨了。”
“你……你想要抗旨吗?!”
“不。”
宋绮年觉得很奇怪,那官员声嘶力竭地吼叫也就罢了,为什么薛明星说话声音明明不大,然而她却可以听得这么一清二楚。
薛明星继续说话,“因为我已经知道,这道圣旨的内容了。”
他笑了笑,嘴唇张了张,好像在说什么,可是宋绮年再也听不见。然后,疾如闪电地,薛明星晃亮了手中的火折子甩到了地上。
烈火如蛇一般从他脚下蔓延开去,迅捷无伦地延伸开来,爬上了墙壁、爬上了栏杆……正屋瞬间成为了一片火海。
官员没料到事情竟然会发展到这个地步,薛明星冲着下巴都快要掉下来的官员轻蔑一笑,回身走进了屋子。
大门缓缓关上,然后火焰迅速封住了高大的木门。
宋绮年长大了嘴巴,泪眼模糊,一个字都叫不出来。她眼睁睁地看着大火张开狰狞的爪牙,把北院的一切都吞没,芙蓉的,她的,薛明星的一切一切,在她眼前一一焚毁。
铮。
铮铮铮铮铮铮铮。
火场中传来锐利的金属断裂声,那是薛明星的仲尼式古琴“清心”在发出临终的哀鸣。
一切都没有了,化为灰,化为烟……
宋绮年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十章
时间到了开元四年。
大唐的国力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长安城人口已经达到百万,是全世界都仰望的超级大都市。
没有人再记得不久之前,皇室中频繁的权力更替和腥风血雨。武则天走了,韦皇后来了;韦皇后走了,太平公主来了……太平公主也失败了,于是一个名叫李隆基的男人,终于把大唐重新完整地揽回了李家的怀中。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获得了高度的发展,百姓生活蒸蒸日上。只要会作诗,会武艺,或者会别的什么,在长安城都不愁找不到一口饭吃。
有人把今时今日的日子,和历史上的“汉武盛世”相比肩,称其为“开元盛世”。
厉剑锋属于这种上京混饭吃的人之一。
他使剑,也会一点诗词,懂一些经济学问。
他的剑名为“挽留”,乌金打造,刀身有着菱形的血槽,剑身大而且沉重,杀气很重。他平日把剑藏在剑鞘里,藏得很好,以免小人滋事。
他在京城已经呆了一段时日,有了一点薄薄的名气。今天,他收到了礼部尚书董瑜的宴会邀请。这种聚会,总是要请一些文人雅士前来助兴的,也是厉剑锋这类人谋出路露峥嵘的方法之一。
所以当他看到那张素雅的信笺后,就对送信来的人点头笑道,“好的,请稍候。我更衣了就随你们出门去。”
宴会设在城郊的畅园,时在盛夏,畅园内引了活水,盖起了好大一片水榭。人工挖出的湖里芙蓉如盖,莲叶映碧。湖的那头,是宽阔的草场,再无别的建筑物。因为地势开阔,凉风从远处吹来徐徐划过湖面,叫人暑气大消,精神为之一振。大家生活富足了,也没有什么大事值得庆贺,无非也就是找个借口出来饮酒作乐一翻,所以连名目都懒得想了,就叫做赏荷宴。
厉剑锋来到的时候,大家已经都喝过了一杯。在座的几位都是熟人,见到厉剑锋来,嬉笑着拉他落座,又给他斟上了酒。
“厉兄来得好迟!先罚酒一杯,再罚诗一首!”
董瑜虽然贵为尚书,却只有三十来岁,正是能闹能玩的年纪。他本来应该是在座位置最高的人,理应坐在上首。然而今天他身边却多了一个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穿胡服,窄袖翻领,腰间佩了马鞭,面貌极清秀,双目灵动,唇色很红。厉剑锋笑着一饮而尽。然后他们又起哄,“酒喝了,诗呢?”
厉剑锋只是笑,目光流过公子的脸,心中暗暗诧异:哪里来的年轻女子,竟然可以坐在尚书大人身旁?
那年轻公子只是抿嘴儿笑,却并没有随大家起哄来。而董瑜早就已经等不及了,催促个不住。
等他们催得够了,厉剑锋才笑着念:“一湖碧水一湖花。”
大家自然不依:“该死!该死!这是什么大白话?”
“做得不好的话,可就不是一杯,是罚一壶了!”
“诗之道,讲究不以词害意。只要能抒心中块垒即是好诗,难道你们爱听那些红香绿玉之流的堆砌字眼?”
厉剑锋振振有词,一时之间大家倒也无言以对,董瑜说,“好,迟到的人说得倒还有理。那你就做下去。且让大家听听,大家评评。”
他又指了指身边的胡服女子说,“连公子可是诗词的大行家,你可别惹人笑话了。”
连公子吃吃笑着,没有应承,也没有反驳。不过厉剑锋从身边的人眼光中看出,其实大家都已经看穿了她是女子,不过不知为何不约而同地没有点破罢了。
“好,那就见笑了。”于是他对连公子笑了笑,又念了一句,“半掩蜻蜓半掩蛙。”
董瑜摇摇头,“一般,一般。”
连公子反而兴致十足地问:“接下来呢?”
厉剑锋一口气念了下去,“何处觅得钟子期,一唱一和一歌夏。”
众人大笑,都叹,“有意思,有意思。转得好,合得妙。”
厉剑锋盯着连公子问,“不知道连公子有何赐教?”
连公子倒也不客气,侃侃而谈起来:“厉公子好文才,起承转合,天衣无缝。看起来言语极其粗陋,实质却余韵十足。但是——”
“凡事都怕‘但是’二字——”
厉剑锋这句话一出来,又是引得众人一阵大笑。连公子微微一笑,说,“但是,从诗中感觉闲散有余,似乎并无大志于天下呀。”
对诗歌品评已毕,众人又都各有应景之作。那连公子虽然是女儿身,却言笑晏晏,极为爽快。过了片刻,正是酒酣耳热之际,歌舞上来了。
先是上来一名歌妓,怀抱琵琶,玉指轮音之处犹如玉珠落盘,精妙无匹。等到歌妓一开嗓,厉剑锋不由得一怔。
美妙。
太美妙了。
唱的是古曲《西洲曲》,缠绵如意,欲说还休。加之正和当前美景迎合,其中怅怅,不可言说。
大家都安静了下来。
歌妓低眸垂首,嘴边噙笑,似乎那古时女子的灵魂已经附到她的身上,她唱的就是那女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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