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第5章


它的意义(详本书第二章)。因此并无争议。
更名不难改制难。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一个问题:郡县,还是封建?
什么叫〃郡县〃?什么叫〃封建〃?所谓〃封建〃,即〃封国土,建诸侯〃,又叫〃封土建国〃,简称〃封建〃,也叫〃分封〃。这是西周初年所作的一种政治妥协和政治安排。我们知道,武王伐纣,是联合了当时所谓〃各路诸侯〃(实为各部落和部落国家)的。伐纣成功以后,为了犒劳联军、酬谢功臣和巩固政权,便〃裂土田而瓜分之〃,按大小等级分给诸侯。这就叫〃西周封建〃。封,就是瓜分土地,并划定疆域(封国土)。具体地做法,是在国境线上挖沟,再在沟上种树,叫做〃封〃。建,就是指派国君,并厘定等级(建诸侯)。具体地说,则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有实惠(土地),建定名分(爵位),于是各得其所,天下太平。当年,周人在夺取了天下后就是这么做的。殷商在夺取了天下后,据说也是这么做的。现在,秦人也夺取了天下,丞相王绾等人认为,当然也应该这么做。
王绾等人说,各国初灭,齐、楚、燕、赵又地方遥远,鞭长莫及。如不封土建国,只怕弹压不住(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秦始皇交由群臣讨论,上下一片赞同(群臣皆以为便)。这倒也正常。习惯的力量总是大于创新。封建制(即分封制)毕竟有着几百上千年的历史,帝国却刚刚创立。再说,又有多少人能意识到他们是在肩负着历史的重任,要开创一种前所未有的事业呢?总之,在大秦王朝建立之初,最高决策层的意见,几乎一边倒地主张延续有着悠久历史的封建制。
持不同意见的,是高瞻远瞩的政治家李斯和雄才大略的始皇帝嬴政。李斯时任〃廷尉〃(司法官),属于〃九卿〃(部长级)。他是楚国上蔡人,曾师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之后,敏锐地意识到六国皆不足恃,便弃楚投秦,因投靠吕不韦而成为秦王的座上客,算是客卿。而且,正因为是客卿,还差一点被驱逐。李斯以如此身份,若非深谋远虑,绝不会坚持不同政见,与秦国的同僚们唱对台戏。李斯说,当年周王所封子弟、同姓甚多,原以为可以和衷共济,同心同德,辅佐周室的。然而怎么样呢?他们自己倒先打起来了,而且打得不可开交,结下深仇大恨(相攻击如仇雠),周天子并不能制止。现在天下归于一统,海内皆为郡县,岂能重蹈覆辙?不如以重赏代分封,来犒劳诸子功臣。
对此,秦始皇表示同意。秦始皇说,天下之所以苦于战争,就因为有诸侯(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如果现在又恢复诸侯制度,岂非重新制造战争(是树兵也)!于是采纳李斯建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后又增至四十二郡。郡下又设了县,并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进行司法和征收赋税。这就是〃郡县制〃。
秦始皇的这一决策意义深远。从此,〃封建制〃退出历史,〃郡县制〃登上舞台。它的特点,是〃天下一统,四海一家,中央集权,分级管理〃,上面有中央政府,下面有各级政权。这种国家制度,一直延续至今。这就是秦始皇的历史贡献,所以说〃百代都行秦政治〃。然而,秦始皇虽然斩断了争论,问题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新兴的帝国制度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毕竟,新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旧制度的复辟则往往在所难免。何况西周创立的封建制,也并非当真就一无是处。它也有它的道理。实际上就连一些有头脑的人,也认为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是未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这话是贾谊说的,而司马迁以为然。《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引述《过秦论》时,就说〃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我们知道,贾谊和司马迁都是汉人。此二人在世时,郡县制几乎已成定论,他们还这么说。不难想象,秦末汉初之际恢复封建制的呼声有多高。事实上,大秦王朝刚刚灭亡,封建制就在项羽手中复辟。项羽定都彭城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其中就有后来灭了他自己的汉王刘邦),天下从此战斗不休,忧虑重开战端的李斯不幸而言中。西汉初年,刘邦迫于习惯的压力,不得不调和折中,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显然,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
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中列举了这些事实: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居然〃陵迟不救者三代〃。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又是〃削藩〃(削减藩国支郡),又是〃推恩〃(分封藩王子弟),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才算解除了帝国的心腹之患。柳宗元认为,这就是封建制的弊病。
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有叛人而无叛吏)。汉初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有叛国而无叛郡)。中唐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有叛将而无叛州)。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因此,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封建论》)。
始皇和李斯的立论,主要着眼点于当时的政治需要(休兵);柳宗元的立论,则主要着眼点于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定。然而郡县制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西汉武帝之后,各封国名存实亡,郡县与封国并存的〃郡国制〃退出历史舞台,以州领郡、以郡领县的〃三级地方制度〃开始浮出水面(汉初只有郡县二级,州也有一个由武帝所设之监察区变成行政区的过程,此处不细论)。州有刺史(后为州牧),郡有郡守,县有县令,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地方官,完全取代了分封的诸侯。皇帝册封的藩王,不再有独立主权。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为历朝历代所采用。粗略地说,唐,是道、府、县三级;宋,是路、府、县三级;元明清,是省、府、县三级(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建制多变,郡取消,州降格,层次也未必就是三级,此处也不细论)。郡县制,贯穿了帝国的始终。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无郡县制,即无帝国制。
那么,帝国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帝国制度是从邦国制度过渡而来的。所谓〃邦国〃,是指西周封建到春秋战国时期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国家制度,是我们民族国家形态的初级阶段。当时,中华大地上遍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封国)。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交往(通婚、通商、结盟、战争),又共同拥戴其中一个(具体地说就是周),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组成号称〃天下〃的松散的联邦或邦联。这就是〃邦国制度〃。它的建立,如前所述,就是〃封建〃(封土建国);它的特点,则是〃一个天下,许多国家〃。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共主),各国却有各自的国君(君主),因此又是〃一个天子,许多国君〃。由于这些国家和国君其实是有独立主权的,因此〃邦国〃类似于联邦或邦联。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一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各国也由这个所谓的天子〃封建〃而成,因此史书上一般都把诸侯国称为〃封国〃。但我们要说清楚,封建也好,共主也好,都只是名义上和礼仪上的。各国的领地,其实不少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而且,要扩大地盘,还得再打,只不过打下来以后,要到周天子那里去办个手续罢了。但这个手续仍很重要。没有这道手续,就不是邦国制度了。
这些国家在封建之初大多还很幼稚,是否成形也尚待商榷。所谓〃夏禹万国,商汤三千〃,岂能都是国家?恐怕不少是部落。周武时八百诸侯,也多半有些是国家,有些是部落国家。这样的状态,是与其叫做〃国〃,不如叫做〃邦〃的。邦,可以理解为介乎国家与非国家之间的政治组织,即〃准国家〃。比如联合起来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State(旧译为州),就是邦。正因为是邦,这才先是组成邦联,后又组成联邦。封建之初的那些诸侯国,就多少有这么点意思。只不过在美国人那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