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第7章


武器保卫城邦的义务(顺便说一句,他们的武器、甲胄和马匹全都是自费的),也有参加邦内议事和审判的权利(也顺便说一句,参加这些工作起先都是不领薪水的,也没有什么加班费、劳务费、出场费)。在伯里克理斯时代,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对诸如宣战与媾和之类的城邦大事,握有最高决策权、监督权和终审裁判权,这就叫〃主权在民〃。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上都有选举权,也都有被选举权,都有可能被选为〃议事会〃成员,也都要轮流参与陪审法庭,这就叫〃轮番为治〃。〃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加起来,就叫〃民主〃。或者准确一点,就叫〃城邦民主〃。
城邦里面不但有公民,还有奴隶。奴隶是没有权利的。邦国里面的臣民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他不是奴隶,因为有功可以授爵。他也不是公民,因为无权参政议政。即便参政议政,也是奉命奉旨,不是他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臣民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君主的仆人。这里说的〃君主〃,还不一定就是国君。国君固然是国内的君主,却又是天子的臣仆。同样的,大夫之于家臣、父亲之于子女,也是君主,是〃家君〃。所以,在邦国时代,〃君〃至少有三种:天下之君、国君和家君。这些〃君〃对于自己的〃臣〃,在理论上握有绝对的统治权,包括生杀予夺之权(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这种君臣关系是不能变动的,不存在〃轮番为治〃;这种君臣关系也是不容颠倒的,不存在〃主权在民〃。
邦国与城邦,岂能混为一谈?
事实上邦国也是更接近于帝国,而不是接近于城邦。城邦是不可能发展为帝国的。所谓〃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帝国。希腊的城邦也没有一个发展为帝国。其原因,除城邦的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等等与帝国制度不能相容外,还因为城邦不是战争的结果。城邦制度的建立,起因于海外贸易和海外移民。尽管希腊人原本也是蛮族,他们的贸易和移民一开始也难免伴随着强盗行径和海盗生涯,但城邦制度的建立并不能归结为战争。
帝国制度和邦国制度却是战争的产物,是两个蛮族的后裔(秦和周)武力征服世界的产物。帝国是秦王嬴政率领秦军打出来的,邦国则是武王姬发率领联军打出来的。因此,帝国诞生之前,诸侯之间的战争史不绝书;帝国诞生之后,改朝换代也主要靠战争来实现。
当然,希腊的城邦之间也有战争。惨不忍睹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就发生在城邦时代的希腊。希腊最终也要走向统一,变成帝国,但这不是城邦的愿望,因此必须假手于蛮族马其顿人和〃洋化的土著〃罗马人(这是顾准先生的说法)。结果造就的也不是希腊帝国,而是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这就又与邦国不同。邦国制度因战争而起,因战争而亡。它的军事性质、松散结构和那个不可或缺的〃天下共主〃,就是战争的策源地;走向一统和变成帝国,则是它的历史使命。因此,邦国能够而且一定要发展为帝国,因为它其实只是帝国的预备阶段。只不过这个预备阶段长了一点,竟长达八百多年。
其实,从文明初起,经过分散发展,达到统一帝国,〃几乎可以说是规律〃,不能变成帝国的城邦反倒是个例外(请参看顾准先生的有关论述)。但这个〃例外〃却给世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这就是民主与共和。这份遗产至今仍在造福人类,因此就连我们这些东方人,在提起古代希腊时,也不免怀有崇敬的心情,尽管那些城邦不过〃蕞尔小国〃。
历史是公平的。当世界跨入文明时代门槛的时候,它给了东西方两个伟大民族以同等的机会,让它们各自创造了一种国家制度,并分别成为后世的楷模。邦国和城邦,它们一个是帝制的渊薮,一个是共和的源头,但都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邦国制度发展而来的帝国制度,曾使我们民族龙腾虎跃,在世界上独步一时;而城邦制度留下的政治遗产,则在千年之后大放光辉,并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之潮流。东西方文化和东西方制度的这种〃交相胜〃,其秘密究竟在哪里呢?
我们还是先从西周封建说起。
第一章 天下一统 四 封建的秘密
尽管缺乏足够的证据,但似乎仍可大致推定,邦国制度萌芽于夏,初始于商,成熟于周。事实上后人所谓〃封建〃,指的也是西周时期的那个制度。夏商制度,连孔子都说不甚了然,只能以周制为准(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真正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其实也是周制度和周文化。因此,邦国制度和后来帝国制度的利弊得失,也都是要归于周人的。
与希腊人一样,周人原本也是蛮族。而且,也和希腊人一样,当他们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就已经站在文明时代的门槛上了。这是一个主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过数十代人的默默耕耘,在草莽中悄然兴起的民族。他们忍辱负重,含辛茹苦,坚忍不拔,筚路蓝缕,开创出自己的辉煌事业和独特文明。这个民族的领导者也都是一些有智慧的人。他们懂得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来提高生产力,懂得如何用怀柔政策来争取周边部落和部落国家的民心,懂得如何后发制人地对付强敌,懂得在力量还不足够强大的时候韬光养晦,终于〃三分天下有其二〃,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夺取了〃天下〃即〃国家联盟〃的领导权。
现在看来,周人对殷人的胜利,是一种文化战胜了另一种文化,即农耕文化战胜了工商文化,人文文化战胜了巫鬼文化。殷人,大约是重商的。而且,按照学术界的一种猜测性意见,正因为他们重商,后世才用其国号商,来指称〃做生意〃这一行业,并把生意人(贾人)称作〃商人〃(殷人),或用于区别两种不同的生意人(行商坐贾)。殷人也是重鬼神的。他们对鬼神之迷信和崇拜,几乎到了无日无事不占卜的程度。殷人的手工业也很发达。他们不但掌握了,而且很可能还垄断了青铜的冶炼技术。也许,正是靠着技术的垄断、鬼神的恐吓和金钱的收买,再加上刑罚的高压,殷人建立起并维持着他们的霸权。
周人则反其道而行之。《礼记。表记》说,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礼,三个民族三种文化,一个比一个先进。所谓〃尊礼〃,其实就是重人事,重伦理,重情感,以礼仪代刑律,以人情代恐吓,以血缘为纽带,以爵列为赏罚。这无疑是比装神弄鬼、杀人如麻更得人心的做法,因此大受欢迎。于是,靠着对内实行开明专制,对外实行怀柔政策,周终于取殷商而代之,并由此产生出一种理论得人心者得天下。尽管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并不是规律,甚至不过是弥天大谎得人心者未必得天下,得天下者也未必得人心(请参看本书第六章),但对周人而言,却是所言不诬。武王伐纣,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便是证明。
然而难题也就接踵而来。
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结论,武王克商,事在公元前1046年。但中华大地上的战争,却既不始于斯,也不终于斯。早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战争就开始了。九黎战涿鹿,炎黄战阪泉,虞舜伐三苗,夏禹伐共工,何曾一日安宁?事实上,在邦国制度诞生之前,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周人最后能够〃得天下〃,也仰仗了那些特别能战斗的部落和部落国家。我们知道,正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所说,部落之间的战争〃进行得很残酷,使别的动物无法和人类相比〃。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在他们看来,进行掠夺〃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
战争使得手了的部落受益匪浅。靠着这种不劳而获又立竿见影的办法,得手了的部落迅速膨胀起来。与此相对应,部落的总数却在减少:夏禹时上万,商汤时三千,到了周武王的时候,只剩下八百,而且这八百个部落也多半不再是部落,而是初具规模的〃部落国家〃了。如何摆平这些形成不久,还带着野蛮社会习气和遗风,动不动就会动粗动武的〃国家〃,对于刚刚成为联盟或联邦领袖的周人,是一个考验。
这时,武王和他的得力助手周公,便表现出惊人的政治智慧。
他们的办法是赎买,即用封土赐爵的形式来赎买这些部落国家,以及他们的武装力量。这也是老办法。比如周人的领袖季历,就曾被商王封为〃西伯〃。周谷城先生的《中国通史》说,所谓封建,自有部族战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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