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爱神》第28章


“是,我能。大约两周以前,警察来找我,说他们正在调查威廉·安森死亡事件。他们问我知道什么,我把一切都告诉他们了。然后那个负责人,凶杀处的特拉格警官,问到凉亭以及所发生的事,还向自那天夜晚之后是否有人处理过那垃圾。
“我对他说,软垃圾已经由垃圾回收工人收走,可是硬垃圾通常是放在那里直到桶满才处理掉。”
“那么后来呢?”
“后来特拉格警官让我陪他去凉亭。我取来钥匙开门。他看看硬垃圾桶里面,当时有几个空啤酒罐和那个破盘子在里面。”
德鲁问:“就是原来那个破盘子?”
“是原来那个破盘子。”
“你怎么能认出它来!”
“我知道那些盘子和图案,而且我记得清清楚楚那个盘子碎裂的样子,碎成3 块。”
“特拉格警官怎么处理那个盘子?”
“他要去带走了。”
“你不知道此后那个盘子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叫我把凉亭完全照原样锁起来,不许任何人进入,不要谈起那个盘子。”
“于是你遵命行事?”
“是。”
德鲁转向佩里·梅森:“你可以提问。”
梅森说:“阿林顿太太,一个很漂亮的烧烤宴凉亭,只不过因为几个人食物中毒以及其中一人死亡,就挂锁关闭,你过去觉得奇怪吗?”
这个证人说:“可那不是食物中毒,那是蓄意毒杀。”“情况既然如此,所以你过去觉得锁上凉亭似乎不足为奇?”“不。”
梅森说:“那么,你准是在一年多以前就已经了解到那不是食物中毒。”
证人犹豫,改变立场,说道:“不,直到最近我才了解到。”“挂锁关闭凉亭这一情况,在过去不像是一件怪事吗?”“好吧,”她退一步承认这一点,“过去是奇怪。可那是叔叔要那样做。”
梅森说:“谢谢,问完了。”
亚历山大·德鲁以冷漠孤傲的神气说道:“现在传特拉格警官出庭作证。”
特拉格警官拿着一个封住的小包走向前来,宣誓,坐在证人席,证明他的官职、住址,证明他在凶杀处的任职期,然后接受德鲁的提问:“你认识先前作证的那个证人,福勒·阿林顿的太太吗?”
“我认识她。”
“你是在什么地方认识她的?”
“我认识她是在德莱恩:阿林顿那座房子——也许该把它叫作大厦。”
“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请她领我看那个凉亭——就是威廉·安森参加烧烤宴中毒的地方。”
“她带你出去到那个地方了吗?”“是。”
“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一个上锁的大门。她拿到钥匙开门,我看到一整套室外烹调设备,有煤气管线通到煤气炉,可用以加热咖啡。有一台制冰机,一个可移动的酒吧,当然还有十分精巧的烧烤炉蓖及桌子、凳子和几把折迭椅。”
“这一切都有保护措施可避免坏天气的影响?”
“对。”
“你在那里还发现什么了?”
“我们打开垃圾桶,阿林顿太太说那里面放的是硬垃圾,这时发现了一个破碎的盘子。”
“你知道这个盘子的来历吗?”
“只知道阿林顿太太对我说的那些。”
“你把那个盘子带在身边吗?”
“是。”
“请把盘子给我们看看吧。”
特拉格警官打开小包,出示那碎成3 块的盘子。
“这盘子现在的情况和你发现它的一样吗?”
特拉格警官说:“不完全一样。正如你看到的,为辩认指纹,它已经过处理。”
“你发现那上面有指纹?你有能力显现出盘子上隐约的指纹,所以才能分辨出谁能摸过那个盘子?”
“是,先生。色拉调味品已经干成釉彩似的硬东西,隐约的指纹在这块乾东西上完全保存下来了。”
“你在那上面发现了谁的指纹?”
“我们发现了两个完整的隐约指纹,经显现后做出了明确的鉴定。”
“留下指纹者的身份和姓名是否已经查明?”
“被告塞尔玛·安森是一个。”
“另一个指纹呢?”
“死者威廉·安森。”
“你还发现别的什么了?”
“我们把这个盘子送去进行过化学分析。”“结果发现了什么?”
“我希望让毒物学家就此做报告,我只是个见证人。”“是否有任何别人见过这个盘子或者和它有过什么关系?”“有,先生,就是雷伯恩·霍布斯。”
“请问雷伯恩·霍布斯先生是谁?”
“霍布斯先生是一位化学工程师,也是霍布斯化学公司的董事长。”
“他看见这个盘子了?”
“是,先生。”
“用它做实验了?”
“是,先生”
“你在场?”
“我在场。”
“你能保证这就是原来那个盘子吗?”
“我能保证这个盘子就是那个从硬垃圾桶找到的盘子。这盘子一直由我保管,我把它放入包装盒里密封起来,只有在化验时取出过,我一直把它锁在柜中放在我的办公室里。”
德鲁说:“我们请求把这个裂成3 片的破盘子列入检方的证据,编号5a、5b及5c。”
梅森说:“不反对。”
克劳德法官裁定:“下令照办。”
德鲁对梅森说:“你可以提问。”
“一个指纹在一个这样的盘子上长期存留下来,这不是异常吗?”
“这是十分异常的。可是在这个盘子上确有很不寻常的情况。”
“例如什么情况?”
“有一片色拉调味品,而这片色拉调味品又粘到持盘人的手指上,这时就在盘子上留下了隐约的指纹。那片色拉调味品又干了,于是隐约指纹的痕迹就固定在可谓永久性的基面上。”“你发现了两个人的指纹?”
“是,先生。”
“这能识别出来?”
“确实。”
“那些指纹是谁的?”
“威廉·安森右手食指的指纹及被告右手拇指的指纹。”“有没有其他的指纹?”
“没有其他可辨认的指纹。有几个已形成污迹的指纹。梅森先生,我可以说:只有那些当时就可辨认及我们估计可以辨认的指纹,才是手指触到色拉调味品时形成的,后来调味品又干了。”“你知道那些指纹留在盘子上多久了吗?”
“指纹可能留在盘子上一年多了。”
梅森说:“你答非所问。你知道那些指纹留在盘子上多久了吗?”
“不知道,先生。”
“色拉调味品可能在大约多长时间后变干,12小时?24小时?48小时?”
“我想至多48小时它就会完全干透。”
“那么,就你所知,这些指纹有可能是在你开始保管后48小时之内印在盘子上的?”
“你指的是被告塞尔玛·安森的指纹?”
“对。”
特拉格警官说:“那是对的。威廉·安森的指纹简直不可能在他死后印上去。因此,我认为可以把这事看成一种钟表——衡量确定时间的标准,我们可借以估计所有能拍照及辨认的指纹的留存时间,情况既然如此,我觉得那些指纹必然是烧烤宴上留下的,因为安森先生在烧烤宴后立即去医院并死在医院了。”
梅森说:“谢谢,警官。没有问题了。”
德鲁说:“我要传雷布恩·霍布斯作为我的下一个证人。”
霍布斯走向前,说出姓名、住址,证明自己的化学工程资格,说明他是霍布斯化学公司董事长,任职大约已有5 年。
德鲁问:“霍布斯化学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生产什么?”
“它生产一系列化学制剂,尤其是用于各种业余爱好的化学制剂,我们也专门研制一点用于剥制动物标本的化学制剂。”
“你们公司有一种产品,用于处理要制成标本的鸟皮,以使羽毛附在皮上不脱落,你熟悉它吗?”
“非常熟悉,是我发明的配方。”
“它有一个商品名?”
“是,先生。”
“商品名是什么?”
“‘羽毛牢’。”
“它的一种主要成分,或说它的主要成分之一,是什么?”
“砷。”
“它在鸟皮处理上有用?”
“在这种粉末药剂中加上砷,效果很好。”
“有其他化学成分吗?”
“啊,当然有。”
“行啦,我要问你,霍布斯先生,你们大约在两年前,是否因一起你认为不公平竞争而产生过问题?”
“是,我们有过。”
“为此你怎么办了?”
“我们了解到本公司的某种商品是由批发商买去卖给零售商,他们把瓶上的标签换掉再作为有竞争力的商品供应市场。”“这样做有利可图吗?”
“对于某些批发商来说,是有利可图。”“你们采取步骤纠正这一情况了?”“是。”
“你们做什么了?”
“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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