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风月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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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白相饭”
生?
旅隼 
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游荡可以为生,是很奇怪的。然而在上海问一个男人,或向一个女人问她的丈夫的职业的时候,有时会遇到极直截的回答道:“吃白相饭的。” 
听的也并不觉得奇怪,如同听到了说“教书”,“做工”一样。倘说是“没有什么职业”,他倒会有些不放心了。 
“吃白相饭”在上海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 
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但功绩虽多,归纳起来也不过是三段,只因为未必全用在一件事情上,所以看起来好像五花八门了。 
第一段是欺骗。见贪人就用利诱,见孤愤的就装同情,见倒霉的则装慷慨,但见慷慨的却又会装悲苦,结果是席卷了对手的东西。 
第二段是威压。如果欺骗无效,或者被人看穿了,就脸孔一翻,化为威吓,或者说人无礼,或者诬人不端,或者赖人欠钱,或者并不说什么缘故,而这也谓之“讲道理”,结果还是席卷了对手的东西。 
第三段是溜走。用了上面的一段或兼用了两段而成功了,就一溜烟走掉,再也寻不出踪迹来。失败了,也是一溜烟走掉,再也寻不出踪迹来。事情闹得大一点,则离开本埠,避过了风头再出现。 
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 
“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六月二十六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报·自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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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旧”以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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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之余 
又不小心,感了一下子旧,就引出了一篇施蛰存〔2〕先生的《〈庄子〉与〈文选〉》来,以为我那些话,是为他而发的,但又希望并不是为他而发的。 
我愿意有几句声明:那篇《感旧》,是并非为施先生而作的,然而可以有施先生在里面。 
倘使专对个人而发的话,照现在的摩登文例,应该调查了对手的籍贯,出身,相貌,甚而至于他家乡有什么出产,他老子开过什么铺子,影射他几句才算合式。我的那一篇里可是毫没有这些的。内中所指,是一大队遗少群的风气,并不指定着谁和谁;但也因为所指的是一群,所以被触着的当然也不会少,即使不是整个,也是那里的一肢一节,即使并不永远属于那一队,但有时是属于那一队的。现在施先生自说了劝过青年去读《庄子》与《文选》,“为文学修养之助”,就自然和我所指摘的有点相关,但以为这文为他而作,却诚然是“神经过敏”,我实在并没有这意思。 
不过这是在施先生没有说明他的意见之前的话,现在却连这“相关”也有些疏远了,因为我所指摘的,倒是比较顽固的遗少群,标准还要高一点。 
现在看了施先生自己的解释,(一)才知道他当时的情形,是因为稿纸太小了,“倘再宽阔一点的话”,他“是想多写几部书进去的”;(二)才知道他先前的履历,是“从国文教员转到编杂志”,觉得“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了,所以推举了这两部古书,使他们去学文法,寻字汇,“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然而也只好去寻觅。我想,假如庄子生在今日,则被劈棺之后〔3〕,恐怕要劝一切有志于结婚的女子,都去看《烈女传》〔4〕的罢。 
还有一点另外的话——(一)施先生说我用瓶和酒来比“文学修养”是不对的,但我并未这么比方过,我是说有些新青年可以有旧思想,有些旧形式也可以藏新内容。我也以为“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蜕变,有比较的偏向,而且正因为不能以“何者为分界”,所以也没有了“第三种人”〔5〕的立场。 
(二)施先生说写篆字等类,都是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去勉强别人也做一样的事情就好,这似乎是很对的。然而中学生和投稿者,是他们自己个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却并没有勉强别人都去做字汇少而文法拙直的文章,施先生为什么竟大有所感,因此来劝“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该看《庄子》与《文选》了呢?做了考官,以词取士,施先生是不以为然的,但一做教员和编辑,却以《庄子》与《文选》劝青年,我真不懂这中间有怎样的分界。 
(三)施先生还举出一个“鲁迅先生”来,好像他承接了庄子的新道统,一切文章,都是读《庄子》与《文选》读出来的一般。“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的。他的文章中,诚然有许多字为《庄子》与《文选》中所有,例如“之乎者也”之类,但这些字眼,想来别的书上也不见得没有罢。再说得露骨一点,则从这样的书里去找活字汇,简直是胡涂虫,恐怕施先生自己也未必。 
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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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旧”以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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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之余 
还要写一点。但得声明在先,这是由施蛰存先生的话所引起,却并非为他而作的。对于个人,我原稿上常是举出名字来,然而一到印出,却往往化为“某”字,或是一切阔人姓名,危险字样,生殖机关的俗语的共同符号“××”了。我希望这一篇中的有几个字,没有这样变化,以免误解。 
我现在要说的是:说话难,不说亦不易。弄笔的人们,总要写文章,一写文章,就难免惹灾祸,黄河的水向薄弱的堤上攻,于是露臂膊的女人和写错字的青年,就成了嘲笑的对象了,他们也真是无拳无勇,只好忍受,恰如乡下人到上海租界,除了拚出被称为“阿木林”之外,没有办法一样。 
然而有些是冤枉的,随手举一个例,就是登在《论语》二十六期上的刘半农〔2〕先生“自注自批”的《桐花芝豆堂诗集》这打油诗。北京大学招考,他是阅卷官,从国文卷子上发见一个可笑的错字,就来做诗,那些人被挖苦得真是要钻地洞,那些刚毕业的中学生。自然,他是教授,凡所指摘,都不至于不对的,不过我以为有些却还可有磋商的余地。集中有一个“自注”道—— 
“有写‘倡明文化’者,余曰:倡即‘娼’字,凡文化发达之处,娼妓必多,谓文化由娼妓而明,亦言之成理也。” 
娼妓的娼,我们现在是不写作“倡”的,但先前两字通用,大约刘先生引据的是古书。不过要引古书,我记得《诗经》里有一句“倡予和女”〔3〕,好像至今还没有人解作“自己也做了婊子来应和别人”的意思。所以那一个错字,错而已矣,可笑可鄙却不属于它的。还有一句是——“幸‘萌科学思想之芽’。” 
“萌”字和“芽”字旁边都加着一个夹圈,大约是指明着可笑之处在这里的罢,但我以为“萌芽”,“萌蘖”,固然是一个名词,而“萌动”,“萌发”,就成了动词,将“萌”字作动词用,似乎也并无错误。 
五四运动时候,提倡(刘先生或者会解作“提起婊子”来的罢)白话的人们,写错几个字,用错几个古典,是不以为奇的,但因为有些反对者说提倡白话者都是不知古书,信口胡说的人,所以往往也做几句古文,以塞他们的嘴。但自然,因为从旧垒中来,积习太深,一时不能摆脱,因此带着古文气息的作者,也不能说是没有的。 
当时的白话运动是胜利了,有些战士,还因此爬了上去,但也因为爬了上去,就不但不再为白话战斗,并且将它踏在脚下,拿出古字来嘲笑后进的青年了。因为还正在用古书古字来笑人,有些青年便又以看古书为必不可省的工夫,以常用文言的作者为应该模仿的格式,不再从新的道路上去企图发展,打出新的局面来了。 
现在有两个人在这里:一个是中学生,文中写“留学生”为“流学生”,错了一个字;一个是大学教授,就得意洋洋的做了一首诗,曰:“先生犯了弥天罪,罚往西洋把学流,应是九流加一等,面筋熬尽一锅油。”〔4〕我们看罢,可笑是在那一面呢? 
十月十二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自由谈》。〔2〕 刘半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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