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回归线》第65章


我恨这个!我想摆脱束缚,我想享受人生。我想干点儿事情,不愿成天到晚坐在一家咖啡馆里闲扯。老天,我们有错,可我们还有热情,犯错误也比什么事都不干强些。我宁愿在美国做一个无业游民也不愿再舒舒服服坐在这里了,也许这是因为我是美国佬的缘故吧。我出生在新英格兰,我想我是属于那儿的。一夜之间你变不成欧洲人,你的血液里有种使你与众不同的东西。
那是气候,还有一切,我们看问题的眼光不同,不论多么羡慕法国人,我们也无法变成他们。我们是美国人,而且只好一辈子作美国人了。当然,我恨国内那伙拘谨的家伙,我打心里恨他们。不过,我自个儿也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不是这儿的人,我讨厌这儿。”
衷全倒出来,搬掉压在胸口的重负对他是有好处的。我又想起一桩好笑的事:还是这个人,若是倒回去一年,准会像一只大猩猩那样拍着胸脯大喊,“多么美妙的一天!多么美的国家!多么好的人民!”若有哪一个正巧同行的美国人哪怕说一个对法国不恭敬的词儿,菲尔莫准会揍扁他的鼻子。一年前他会为法国去死。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像他这样深深迷恋一个国家,在一个外国的天空下过得如此幸福。这是不正常的,他说起“法国”时,这个词意味着甜酒、女人、衣袋里的钱、挣得容易花得快的钱,意味着作个坏小子、去度假。后来,等尽情玩够了,等帐篷顶被风刮走,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天空,他才明白这不仅是一个马戏团,也是一个竞技场,像各处一样,而且还是一个极冷酷的竞技场呢。过去一听他侈谈光荣的法国和自由之类的蠢话,我便常想一个法国工人听了会作何感想,他能否明白菲尔莫这些话。怪不得他们认为我们全疯了,在他们看来我们是疯了,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孩子、一帮老傻瓜。我们所谓的人生只是一篇廉价物品商店里听来的传奇故事。其中的热情又是什么呢?是使每个普通欧洲人感到恶心的、不值钱的乐观。这是错觉。不,用错觉这个词描绘它还太好了,错觉的意思是说还有点儿什么。不,不是错觉,是幻想,纯粹是幻想,就是这样。
我们就像一群眼睛被蒙住的野马,我们狂奔、乱跑,呼的跃下了悬崖。前进!前进!向着助长暴力和迷惑的一切前进,不拘上哪儿。这时马的嘴角一直在冒白沫,口中喊着:“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为什么?上帝知道。这是由于血液,由于气候,由于许多因素,这也是终结。我们正在把整个世界拉倒,叫它压在我们头上,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干,这是命中注定的。其余的全是胡扯……到了王宫那儿,我提议停下喝一杯。菲尔莫犹豫了一下,我看出他在耽心吉乃特、耽心午饭、耽心会挨一顿臭骂。
我说,“看在基督的份上,暂时忘掉她吧。我要叫点儿喝的,而巨要叫你喝。别担心,我要把你从这个鬼圈套里弄出来。”我叫了两杯烈性威士忌。
看到威士忌端上来,他又像个孩子似的朝我笑了。
我说,“把它干了!咱们再喝一杯,酒会对你有好处的。我不管医生怎么说,现在总没有关系了。来,把它干了。”
他干脆地把它喝完了,侍者走开去拿酒时他用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似乎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朋友,他的嘴唇也在微微抽搐。他有话想对我说,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启齿。我轻松地瞧着他,就像没有看到他乞求的目光一样。然后,我把茶托推到一边,用时撑着俯在桌上恳切地说,“我说,菲尔莫,你倒底想干什么?告诉我吧!”
听到这话泪水从他眼眶里涌出,他脱口便说,“我想回家跟家人呆在一起,我想听见人们说英语。”热泪从他脸上流下来,他并不去擦,只是叫一切都涌泻出来。老天,我暗想,这样发泄一下倒也不错。一辈子至少作一回彻头彻尾的懦夫倒也不错,可以这样痛痛快快地发泄一下。太棒了!太棒了!看见他垂头丧气对我大有益处,于是我觉得自己可以解决任何难题,我觉得勇气倍增、果断坚毅,脑子里立即有了一千条妙计。
我又凑近些说,“听着,如果你真的心口如一,为什么不干……为什么不走呢?假如我处在你的处置上,你知道我会怎么办?我今天就走。是的。老天在上,我说的是真的……我会马上走掉,甚至不跟她道别。实际上,这是你唯一的一条出路,她是永远不会放你走的。这一点你明白。”
侍者端来了威士忌,我看到菲尔莫迫不急待地伸手接过酒杯送到唇边,我看到他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希望的光芒——遥远、狂暴、孤注一掷的光芒,也许他看到自己正在游过大西洋。在我看来这件事很容易,像滚动一根圆木那样简单。我脑子里很快便想出了这件事的计划,我知道每一步会怎样,我的脑子清楚极了。
我问他,“银行里的钱是准的?是她爹的还是你的?”
他嚷道,“是我的,是我妈寄给我的。我才不要她的一分臭钱呢。”
我说,“妙极了!好,现在咱们搭出租车回到那儿,把钱全取光。然后咱们就去英国领事馆弄一份签证,今天下午你就坐火车去伦敦,再从伦敦乘最早一班船回美国。我建议你这样走是因为那样一来你就不必再担心她追你了,她绝不会疑心你是经伦敦走的。若要去找你,她自然会先去勒阿弗尔或瑟堡……还有一件事,你不要回去取东西。你得把一切都留在这儿,让她留着吧。她的法国人脑瓜永远也不会料到你不带包或行李就溜之大吉了,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个法国人绝不会想到能这样做……除非他跟你一样疯癫。”
菲尔莫嚷道,“你说的对!我就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再说,以后你还可以把东西寄给我——如果她肯给你的话,不过现在这无关紧要,可是,天啊!我连顶帽子都没有!”
“你要帽子干什么?等到了伦敦,你可以买需要的一切。现在要紧的是要快,我们得了解清楚火车几点开。”
他掏出钱包说,“喂,我把一切都交给你去办。拿着,拿着这个,该办什么就办吧。我太弱了……我头晕。”
我接过钱包,把他刚从银行取出的钞票全倒出来。一辆出租车正停在路边,我们便坐上去。大约四点钟有一趟火车驶离北方车站,我在计算时间——银行、英国领事馆、美国捷运公司、火车站。行!差不多还来得及。
我说,“振奋起来!保持冷静!哼,再过几个小时你就渡过英吉利海峡了。今天晚上你就会在伦敦逛了,听英语听个够。明天你就到了大海上,那时候你就是自由的人了,不必再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等你到达纽约,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恶梦而已。”
这番话使他大为激动,双脚来回蹬了几下,像是想在汽车里就撒腿跑起来。在银行里,他的手抖得厉害,几乎签不了名。
签名这件事我无法代劳,可我想若是有必要,我可以把他按在马桶上,替他擦屁股。我决意把他送上船弄走,哪怕得把他折起来塞进一只箱子也罢。
赶到英国领事馆已是吃午饭的时间,那儿关门了。这意味着得等到两点钟,除了去吃饭,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消磨时间的方式。菲尔莫当然不饿,他主张吃一块三明治了事。我说,“去它的!你得请我吃一顿好饭,这是你在这儿吃的最后一顿丰盛的饭了,也许过很久才能再吃到呢。”我领他来到一家舒适的小餐馆,叫了一大桌菜。我叫了菜单上最好的甜酒,不管价钱多少,味道好坏。他的钱全在我的口袋里,我觉得钱很多。
以前我当然从来没有一次装过这么多钱,破开一张一千法郎的大钞真是一种享受,我先把它举到亮处观察它漂亮的透明花纹。
好漂亮的钱!这是法国人大规模制造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而且造得很精美,仿佛他们对这种象征物也怀着深深的爱。
吃完饭后我们来到一家咖啡馆,我要咖啡时一起叫了查尔特勒酒。为什么不?我又破开了一张钞票,这一回是一张五百法郎的票子,是一张干干净净的新票子,又硬又脆,摆弄这样的钱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侍者找给我一大堆肮脏的旧票子,是用一条条胶纸粘在一起的。我得到一大堆五法郎、十法郎的票子和一口袋零钱,像中间有孔的中国钱,我简直不知道该把钱装在哪一只衣袋里,我的裤袋里鼓鼓地塞满了硬币和钞票。在公共场所里掏出那么多钱来也略略使我有些不快,我怕我们会被人看作是两个贼。
等我们来到美国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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