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散文》第1章



毋忘草

毋 忘 草

butler和 stevenson 都主张我们应当衣袋里放一本小簿子,心里一涌
出什么巧妙的念头,就把它抓住记下,免得将来逃个无影无踪。我一向不大赞成这
个办法,一则因为我总觉得文章是“妙手偶得之”的事情,不可刻意雕出。那大概
免不了三分“匠”意。二则,既然记忆力那么坏,有了得意的意思又会忘却,那么
一定也会忘记带那本子了,或者带了本子,没有带笔,结果还是一个忘却,到不如
安分些,让这些念头出入自由罢。这些都是壮年时候的心境。
近来人事纷扰,感慨比从前多,也忘得更快,最可恨的是不全忘去,留个
影子,叫你想不出全部来觉得怪难过的。并且在人海的波涛里浮沉着,有时颇顾惜
自己的心境,想留下来,做这个徒然走过的路程的标志。因此打算每夜把日间所胡
思乱想的多多少少写下一点儿,能够写多久,那是连上帝同魔鬼都不知道的。

老子用极恬美的文字著了《道德经》,但是他在最后一章里却说:“信言不
美,美言不信。”大有一笔勾销前八十章的样子。这是抓到哲学核心的智者的态度。
若使他没有看透这点,他也不会写出这五千言了。天下事讲来讲去讲到彻底时正同
没有讲一样,只有知道讲出来是没有意义的人才会讲那么多话。又讲得那么好。
montaigne(蒙塔涅,法国散文家),vo1taire(伏尔泰,法国启蒙思想家),pascal
(帕斯卡,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hume(休谟,英国哲学家、历史学
家、经济学家)说了许多的话,却是全没有结论,也全因为他们心里是雪亮的,晓
得万千种话一灯青,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所以他们会那样滔滔不绝,头头是道。
天下许多事情都是翻筋斗,未翻之前是这么站着,既翻之后还是这么站着,然而中
间却有这么一个筋斗!
镜君屡向我引起庄子的“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又屡向我盛称庄生文
章的奇伟瑰丽,他的确很懂得庄子。

我现在深知道“忆念”这两个字的意思,也许因为此刻正是穷秋时节罢。
忆念是没有目的,没有希望的,只是在日常生活里很容易触物伤情,想到千里外此
时有个人不知道作什么生。有时遇到极微细的,跟那人绝不相关的情境,也会忽然
联想起那个穿梭般出入我的意识的她,我简直认为这念头是来得无端。忆念后又怎
么样呢?没有怎么样,我还是这么一个人。那么又何必忆念呢?但是当我想不去忆
念她时,我这想头就圣忆念着她了。当我忘却了这个想头,我又自然地忆念起来了。
我可以闭着眼睛不看外界的东西,但是我的心眼总是清炯炯的,总是睇着她的倩影。
在欢场里忆起她时,我感到我的心境真是静悄悄得像老人了。在苦痛时忆起她时,
我觉得无限的安详,仿佛以为我已挨尽一切了。总之,我时时的心境都经过这么一
种洗礼,不管当时的情绪为何、那色调是绝对一致的,也可以说她的影子永离不开
我了。
“人间别久不成悲”,难道已浑然好像没有这么一回事吗?不,绝不!初别
的时候心里总难免万千心绪起伏着,就构成一个光怪陆离的悲哀。当一个人的悲哀
变成灰色时,他整个人溶在悲哀里面去了,惘怅的情绪既为他日常心境,他当然不
会再有什么悲从中来了。
.。
谈“流浪汉”
。网
谈“流浪汉”
当人生观论战已经闹个满城风雨,大家都谈厌烦了不想再去提起的时候,
我一夭忽然写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观》。这件事实在有些反动嫌疑,而且该挨思
想落后的罪名,后来仔细一想,的确很追悔。前几年北平有许多人讨论 
gentleman,这字应该要怎么样子翻译才好,现在是几乎谁也不说这件事了,我
却又来喋喋,谈那和“君子”gentleman 正相反的“流浪汉”vagabond,将来
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写文章,哪能够顾到那么多呢?
gentleman 这字虽然难翻,可是还不及 vagabond 这字那样古怪,简
直找不出适当的中国字眼来。普通的英汉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无
赖之徒”,“游手好闲者”……,但是我觉得都失丢这个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
象走江湖的卖艺为生,也不是流氓那种一味敲诈。“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都
带有贬骂的意思,vagabond却是种可爱的人儿。在此无可奈何的时候,我只好
暂用“流浪汉”三字来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式的。我以为gentleman,vagabond
这些字所以这么刁钻古怪,是因为它们被人们活用得太久,原来的意义已消失。于
是每个人用这个字时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这字的涵义越大,更加好活用了。因此
在中国寻不出一个能够引起那么多的联想的字来。本来 gent1eman、vagabond
这二个字和财产都有关系的,一个是拥有财产,丰衣足食的公子,一个是毫无恒产,
四处飘零的穷光蛋。因为有钱,自然能够受良好的教育,行动举止也温文尔雅,谈
吐也就蕴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铢锱必较,言语冲撞了。gent1eman 这字的意义
就由世家子弟一变变做斯文君子。所以现在我们不管一个人出身的贵贱,财产的有
无,只要他的态度是温和,做人很正直,我们都把他当做 gent1eman。一班穷酸
的人们被人冤枉时节,也可以答辩道:“我虽然穷,却是 个gent1eman。”
vagabond这个字意义的演化也经过了同样的历程。本来只指那班什么财产也没
有,天天随便混过去的人们。他们既没有一定的职业,有时或者也干些流氓的勾当。
但是他们整天随遇而安,倒也无忧无虑,他们过惯了放松的生活,所以就是手边有
些钱,也是胡里胡涂地用光,对人们当然是很慷慨的。他们没有身家之虑,做事也
就痛痛快快,并不象富人那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话是随便
地顺口开河,有时也胡诌些有趣味的谎语。他们万事不关怀,天天笑呵呵,规矩的
人们背后说他们没有责任心。他们与世无件,既不会桌上排着一斗黄豆,一斗黑豆,
打算盘似地整天数自己的好心思和坏心思,也不会皱着眉头,弄出连环巧计来陷害
人们。他们的行为是胡涂的,他们的心肠是好的。他们是大个顽皮小孩,可是也带
了小孩的天真。他们脑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满脸春风,老是笑迷迷的,一
些机心也没有。……我们现在把凡是带有这种心情的人们都叫做vagabond,就是
他们是王侯将相的子孙,生平没有离开家乡过也不碍事。他们和中国古代的侠客有
些相像,可是他们又不像侠客那样朴刀横腰,给夸大狂迷住,一脸凶气,走遍天下
专为打不平。他们对于伦理观念,没有那么死板地痴痴着。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
浪汉”,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我所赞美的流浪汉或者同守深闺的小姐一样,终
身未出乡里一步。
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 alexandersmith对于流浪
汉是无限地颂扬。他有一段描写流浪汉的文章,说得很妙。他说:“流浪汉对于多
事情的确有他的特别意见。比如他从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养大,心里很爱她,而她
小孩时候对于他的感情也是跟着年龄热烈起来,他俩结合后大概也可以好好地过
活,他一定把她娶来,并没有考虑到他们收入将来能够不能够允许他请人们来家里
吃饭或者时髦地招待朋友。这自然是太鲁莽了。可是对于流浪汉你是没法子说服他。
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过的逻辑(他自己却以为是很自然的推论),他以为他是
为自己娶亲的,并不是为招待他的朋友的缘故;他把得到一个女人的真心同纯洁的
胸怀比袋里多一两镑钱看得重得多。规矩的人们不爱流浪汉。那班膝下有还未出嫁
姑娘的母亲特别怕他 ── 并不是因他为子不孝,或者将来不能够做个善良的丈
夫,或者对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别人的手,总不会把钱牢牢地握着。他对于
外表丝毫也不讲究。他结交朋友,不因为他们有华屋美酒,却是爱他们的性情,他
们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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