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里摇滚迷情路》第29章


胥罡抿着唇自嘲的想,老房子失火还真他妈的可怕。
太阳起的很快。等到岳彦笠从卫生间出来,胥罡一把扯开白色窗纱的时候,天边那半轮日头已经跃跃欲试了。
天气很好,头顶一片湛蓝。最初的淡淡橘红变得浓烈,如同画家笔端吸足水彩的狼毫,一点落下,饱满欲滴。
两人挨着,最后还是拉开了落地窗,裹着大衣哆哆嗦嗦站在了阳台上。
空气中清冷的海水味道涌进鼻腔,纯净而天然。
红彤彤的太阳一下子跳出了水平面,波光粼粼的大海陡然间生动起来。那炽烈的橘红也掉进了水里,像是一滴颜料扩散开来,将视线所及的海面全都染了色泽,据为己有。
“真好看。”岳彦笠惊叹,牙齿还在打颤的撞出碎响:“海边的日出真好看。”
不远处的沙滩上传来隐约的欢呼声,两人望过去。是另外一栋别墅前面,几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太阳一跃而出的刹那雀跃着,拍照的拍照,接吻的接吻。
那种青春特别感染人。
胥罡侧过头,很自然的亲亲恋人的唇角,伸手把人抱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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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秋秋一通畅快淋漓的solo间奏弹下来,期间伴着鼓手恰到好处的鼓点烘托,全场观众挥舞着手臂“嗨嗨”的叫个不停,情绪高涨久久不落。
这当口,去后台换衣服的胥罡回来了。
口哨声尖叫声,Q市人民会堂化身为欢乐的海洋。
“Q市的朋友们,你们好!”胥罡装模作样的喊了一嗓子,引起阵阵轰笑。
“我这好像问候的有点晚是吧,”胥罡有点无奈的低头看看自己的着装:“上场在F市,最后的抽签,是哪位给的这么个主意?像七十年代混社会的大哥大吗?”
台下歌迷笑的更大声了。这种融洽的相处,比起第一场的惜字如金无互动,简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胥罡的歌迷原本习惯了他只管唱歌什么都不说的样子,自带滤镜功能的眼睛还能看到酷。可是眼下有点暖有点会唠嗑的胥罡,沾了人气,简直就是电影片尾惊喜异常的大号彩蛋啊。
官博上有歌迷信誓旦旦。罡哥H市撒完狗粮之后,果断化身暖宝宝了,喵呜~
台上的男人鬓角发根还带着激情挥洒后的湿润,T恤工装裤换下,眼下这幅样子确实让人忍俊不禁,却也眼前一亮。
这人,真是hold住任何造型啊。
长袖的确良花衬衫宽宽大大的,锗色的花朵藏蓝的底色,前襟的下摆随意的掖在浅色破洞牛仔喇叭筒长裤的裤腰里,棕色牛皮皮带是最简洁那种扣眼的款式。拉了毛边的裤脚下,是一双黑色尖头复古皮鞋。嬉皮士般的造型,竟是让他穿出了雅致从容的风范。
胥罡把蛤…蟆镜推到额头上:“黑灯瞎火的,你们非让我戴墨镜。这要是一脚踩空,下半辈子可就毁了。”
“毁了我们养你。”有歌迷兴奋的大叫。
“那可不行,”胥罡今天有点小贫,勾了勾嘴角,洒脱的捋了一把扎起来的短小麻雀尾巴:“有人会哭。他一哭我该慌了。”
尖利的口哨声迟迟不歇,此起彼伏的祝福夹着“狗粮、好甜”等字眼,跳跃在舞台的上空,五个加号直接爆表,久久不散。
“如你们所愿,辣眼睛也不是我的错。”胥罡回头跟乐队几个伙伴分别对视了一圈,抓着话筒报出歌名:“最后一首,冷血动物。”
“哇哦,教主的土味摇滚!”最靠近前台的青年很明显的喜上眉梢:“牛逼lity!”
每场歌友会的最后一首,翻唱经典的惯例,其实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胥罡的音域能驾驭完全的。或者说原唱演绎的方式,想要表达的东西,如果胥罡照搬,再怎么惟妙惟肖,不过也就能落个“唱的真像啊”这样的感叹,还特别的难为。
可是胥罡毕竟聪明,避重就轻扬长避短,每一首的重新编曲,跟乐队成员在一些节点的磨合试演,终究将自己的特色融了进去,成就了“胥罡版本”的独一无二。
当下这首冷血动物亦如是。
“我在水里,也上陆地。阳光照射着我没有意义。我在梦里,在你怀里,我在草里非常隐蔽……”
那种原唱依稀带着乡音的感觉没了,一向给人比较“高级”的声音,精准的诠释出另一种味道,带点颓废,带点随意,带点优雅,还带点愣头青的意味。几种感觉交织并存,矛盾又迷人。一首歌唱到最后吼出来的那段畅快淋漓,撕裂空气直接切入每一个歌迷的内心,让人回味悠长,意犹未尽。
“飘,飘在水上。飘,飘在水上……”
散场的时候,有个特别手巧的歌迷送了胥罡一个Q版的毛绒娃娃抱枕。
抱枕大概有一米的高度,大头小身子,仿照的是胥罡年轻时候一个经典的造型。短款修身黑色机车服配宽松牛仔裤,墨镜下的嘴巴微微撇着,那副神态惟妙惟肖,憨态可掬。
岳彦笠特别喜欢这个抱枕娃娃,爱不释手,直到上了车还在一直抱着笑。
胥罡伸手敲了他一记爆栗子,在他耳边哼了一声不满:“喜新厌旧。”
岳彦笠居然白了他一眼,伸手拽着公仔娃娃的鼻子晃了晃:“下次你再惹我生气,我就揍他。”
“我哪敢惹你生气,”胥罡刚畅快淋漓的唱完歌,心情挺好,招猫逗狗的瞎贫:“我疼你还来不及。”
岳彦笠没吭声,只是每次,都是耳朵暴露了他的紧张和害羞。
胥罡眨眨眼,这才想明白,这种话的歧义,呵呵,还真是调戏。
红姐挂了电话,拿着手机在他们乐队巡演群里喊了一嗓子:“订了位子带你们去吃好吃的海鲜,有味儿的,白酒红酒管够,明天全体休整一天,睡到自然醒。”
包秋秋差点在车厢里蹦起来:“红姐万岁!”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胥罡没想到自己居然喝高了。
红姐找的是个私房菜馆,每天只接待两桌,还得提前预定。
沾了万恶的特权主义的光,今天这两桌就被红姐带着团队,连着Q市演出公司几个负责人,一行十八个人占领了。
地方不打眼,三间大瓦房的渔村小院,结结实实的老房子,房梁上还挂着咸鱼干大蒜头红辣椒,红红火火好日子庆丰收的架势。
依然是小海鲜,端上来的菜盘也不讲究,各种各样,都是农贸市场五块钱能买个大鱼盘那种大路货,拉拉杂杂甚至还有缺口的大海碗。可是不吹牛逼,那味道好的,用包秋秋的话来说,扇嘴巴子都不带丢的。
就是那么好吃。
农家一锅烩里面,汤汁浓郁,贝类小海鱼虾子,加了芋头土豆,鲜美无双;
吮指椒盐皮皮虾,乍一眼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有拿在手里剥壳吃肉,才知道酥脆喷香,吮指不是夸张是写实;
清蒸也有,可是人家一大盘的多宝鱼端上桌,鱼肉鲜嫩爽滑,一点点的咸一点点的鲜,恰到好处,比起红姐的手艺,高杆的不止一星半点;
海蜇丝端上来的时候,原生态的就是字面上的海蜇丝,估计老板就是从水箱里捞出来冲冲,切吧切吧就装盘了。盘子边上搁着一小碟酱油。包秋秋将信将疑的夹了一筷子沾了酱油吃到嘴里,大呼过瘾。这种原汁原味,海蜇脆爽微甜,怎一个醉人了得……
胥罡也吃了不少。身边岳彦笠看出他懒得动手,筷子招呼的都是那种直接往嘴里塞不用去壳去皮的,不声不响的悄悄剥了不少的海鲜放在他盘子里。
不是场合不合适,胥罡真想恣意把人揉在怀里好好亲一通,简直太暖心了。
宴席接近尾声,胥罡去了趟卫生间。再回来的时候,桌上聊的热火朝天没人注意他,连岳彦笠都被红姐拽着不知道说着什么。胥罡百无聊赖,恰好嘴巴有点干,顺手拿过桌上一杯可乐仰头灌了下去。
液体入喉这才察觉不对。晚了。
今天桌上酒水土洋结合。芝华士,伏特加,红酒,啤酒,白酒,爱喝什么敞开了喝。
那一杯东西,胥罡没猜错的话,起码混了三种以上的酒,还都是烈性酒。
原本是刚刚好惬意舒坦的七分醉,眼下一杯入了肚,那股酒精顶着,像是星火燎原,一烧一大片。
胥罡酒量不差,可是他不能混酒喝。
正难受着,包秋秋跑了过来,声音带着惊奇:“哎我操,哥刚刚调的那杯举世无双跑哪儿去了?”
刚好岳彦笠回头,马上就发现了他的不对劲。跟红姐低声说了句什么,立刻跑了过来:“你怎么了?”
胥罡伸手扶住他的肩头,低低的哼笑:“被包秋秋那小子坑了。”
包秋秋那杯酒是要害演出公司那个很跳的王副总的,结果阴差阳错的,进了胥罡的肚子。
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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