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路Ⅱ之蜜月》第58章


「噢。」
对方依言去取,乔可南:「我靠──我有异议!」
法官敲槌。「代理人,尚未轮你发言。」
乔可南:「我……知……道……」
那人把遥控器交到他手里,乔可南赶紧把它关了,不晓得取的人刚刚按到什么,震动一下子变大。他心说陆洐之你死定了,这个月老子一定和你分房睡!
一场庭算有惊无险地开完,历经半年厮杀,结果还行:男方被法官判赔一笔为数不小的赡养费,小三背了刑,可对早已心灵受创的当事人来讲,连雪中送炭都不是。感情无法经由法律衡量,所以通奸除罪一直是这些年热门议题之一。
乔可南叹息:人心多变,自古皆然,当初也是真心渴望跟对方走完人生,才牵的手。于是欢欢喜喜结婚,却以最烂的方式画下句点,可即便如此,红色炸弹仍旧处处炸,每个人都不甘寂寞,渴望拥有一个家、一个心爱伴侣,成就所谓理想人生。
「唔。」乔可南躲进厕所,总算把体内物事弄出来,是一颗硅胶制的圆形小球,比乒乓球再稍微小些,自己到底是被操松到什么程度,塞了这玩意儿居然无感?!
他拍照并传LINE给陆洐之:「给我记住。」
他决定今日下班就去健身房找Alex报到,再多练练TRX,最好夹死你个陆GG!
把东西洗好收好,他走出厕所,看到陈裕如匆匆奔来:「哎呀,还以为你走了!」
乔可南:「怎?」
他们昨日交换了联系方式,乔可南倒是没给他律师名片,生命中你一定需要某些「关系」,但不动用到最好。「今晚我PASS,另外有事。」
他以为陈裕如又要找他出去喝,看他昨日那副失意模样,可见生活不顺遂,乔可南没细问,更不想问,他八卦归八卦,可对陈裕如的老婆……绝对是能闪多远是多远。
毕竟那是令他们疏远的罪魁祸首,乔可南很难对她有好观感。
并不是因为陈裕如喜欢她,而是……女人的直觉或许真的很强,陈裕如跟谁关系都好,到处打成一片,时常和朋友聚会闹到三更半夜,她从无意见,唯独对乔可南,她特别反感。
有回甚至当着他面讲:「你们太亲密了吧?好像Gay,很恶心耶!」
陈裕如迟钝,不以为意,笑笑揽住乔可南肩膀,故意嚷嚷:「对,我们是Gay,你是幌子,哈!」说罢还在乔可南脸上响亮亲了一下。
乔可南背脊瞬间爬满冷汗,尤其女方投来眼神……教他胆寒。
久而久之,为不令好友两面难为,乔可南也尽力不叨扰──尽管这对当时的他来讲,很痛苦。
喜欢一个人,却不得不远离,到最后毕业当兵,他脚底干脆抹了层厚油,一溜就溜很远。
回想起来,阴霾依仍,陈裕如无感,照旧哈哈:「怕了?是不是被太座念啦!」
乔可南内心哼哼,谁念谁还不知道呢!
「不过,我是真有要事跟你说。」陈裕如搓搓手,样子尴尬。「我能不能下班后去你事务所?」
乔可南直觉不妙,果不其然,下一秒便听他说:「我想,和我老婆离婚。」
乔可南:「……」
在他执业生涯里面,听最多的绝对是「我想和我妻子/老婆/丈夫/老公离婚」,就像家常问候,时时出现耳边,早听到麻木。
可从陈裕如口中听见,他内心多少感慨了一番。
毕竟当年,陈裕如多喜欢她、多爱她,乔可南是全看在眼底的。
那时候,BBS格外盛行,大家都有个板,用来写日记或有的没的。陈裕如时不时抒发上一段:「无法想像失去你的人生」、「我的未来只有一个方向……就是你。」诸如此类,恶心到教人头皮发麻的告白台词。
他苦追成功,成就一段佳话,他告白的湖边现在更成学弟妹谈情说爱场所,不料物是人非……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到了现实,并未从此幸福快乐。
陈裕如是书记官,加班是常态,乔可南等到晚上八点,才见人讪讪走进事务所。
乔可南请他进会议室,倒了杯咖啡给他,陈裕如喝了口,紧绷的眉宇略松,「你还记得我喝咖啡的口味啊?」
乔可南笑,「三颗糖,两球奶,跟孩子似的,像你这样喝的太少了,想忘都难。」
陈裕如搁下杯子,吐息:「有人却永远记不住……果然兄弟才是一辈子的。」
乔可南骤然想起一碗面的故事。
大意是小女孩与母亲发生龃龉,离家出走到一间面店,饥肠辘辘,店主见她可怜,便端了一碗请她吃,小女孩涕泪交纵,百般感激,店主却道:「你为一碗面感激我,却不感激每天做饭给你的母亲?」
不过陈裕如的详细情况他不知,无法片面判断。
他拿出记事本,问:「为什么想离婚?」
陈裕如:「不合适了呗!」
这说法乔可南亦听过七千八百万次……徐佳莹那首怎唱的?「不合双脚的鞋子,穿久了会痛的」,不过鞋子也是自己挑的,选时爱不释手,更穿了这么多年,哪会一夕之间说不合穿就不合穿?
到头来就跟真鞋一样,腻了、不想穿了,仅此而已。
乔可南:「说实话,离婚其实没必要找律师,除非你妻子不愿意……她不愿意,其中一定有理由,你有没跟她好好谈过?」
陈裕如:「谈了,她要求我净身出户……旁的我随她,可房子是我爸妈给我的,她没出过半毛钱,凭什么归她?」
乔可南:「这就得提到你们在婚姻中的付出比例了……她现在在做什么?」
「在补习班教书。」
「平时家事怎分配?」
「我先前在高雄,她在台北,基本分居……」
乔可南停下。「你知道吧,分居逾三年可诉请离婚。」
陈裕如苦笑,「我当然知道,可若法官斟酌认为婚姻必须维持,就不会判离……我有孩子,她不想我们离婚。」
「孩子几岁?」
「七岁。三年前跟我下去高雄住,她妈妈偶尔会下来找她……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我跟我父母在带她。」
扯到孩子,确实有点儿棘手。「你妻子要争抚养权吗?」
「要。」陈裕如搓搓手──这是他在难以启齿时的习惯反应。
从前乔可南看他不停搓手,还会不耐烦催促:「搓搓搓,搓什么,要生火喔?有什么屁快放,趁我还愿意闻的时候!」
可现在他们早就丧失那一份亲密,乔可南选择不发一语,等陈裕如自己开口。
「是这样……」他深呼吸,总算下定决心。「我在高雄认识了一个女法官……」
话到这儿,乔可南听懂了,他瞠目:「你外遇?!」
「不!我们只是朋友!」陈裕如辩解,「我是法律人,哪能不懂?要有外遇事实,等于通奸了。」
「……但你精神上外遇了。」乔可南不留情指出。
「是啊。」陈裕如没否认,叹气道:「当年我被派下高雄,她不肯跟我去,说那边环境怎样怎样不好……你晓得我是高雄人吧?那可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她只去晃过两次,就这么说,我很不高兴,也不想劝她跟我去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远距离则是爱情的杀手,如今这情况也算两者俱全,有命才怪了。
乔可南:「情理法上,你都不具优势,这样的情况基本没有律师会接。」因为注定打不赢,民法离婚相关条例上,没有一条是让外遇者提出离婚并成立的,即便没有证据证明陈裕如外遇,可若没有完善理由,只能私下协商再协商。
亦有特殊情况会令律师点头:佣金很高、外遇者一心离婚不求他物,但眼下情况看起来不是这样。
陈裕如:「我晓得,可我就想好聚好散……房子勉强可以分她一部分,但妞妞不行,她是我爸妈的宝。」
历经多年家事法「陶冶」,乔可南对外遇不是完全不可理解,无非是遇见更喜欢的人了,或者……纯粹痒了,总归感情事如人饮水,除非两手都要抓,才为人不齿。
何况谁人生没一点破事?乔可南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多苛责,管好自己,已足够费心。
问题这案子太难办了,方式不是没有,可太违背他底线。
乔可南:「我……」
话没讲完,陈裕如截断,倾心祈求:「拜托你了,这事……实在不能够传出去,我明白于法不合,也不想打官司,只希望和解,我真的……再忍受不了她了。」
'第二章'
乔可南约是在和苏沛分手不久后,才辗转听闻陈裕如结婚的消息。
那时他正和陆洐之牵扯不清,压根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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