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玻璃的男孩》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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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过后就是合唱比赛。为了提高参与率,班长会找友校的女同学担任伴奏。放学后,班长到校门口接她,骄傲地带她走过操场,趴在三楼栏杆的学长以军礼欢迎,三分钟的口哨和纸飞机。“各位同学,这是林小琪,她要为我们伴奏。”接下来三个月,我们有了集体情人。大家忙着猜测她的血型,班会的临时动议在争吵送她什么礼。排练休息,众人争相送上饮料,还有人特别从家里带来宝特瓶。比赛结束,我们拿歌谱请她签名:“你有男朋友吗?”“我喜欢萧邦。”“萧邦?”我们愤愤不平,“他哪一班的?”
合唱比赛完了通常都有班际郊游。星期天一大早,公园路人行道。我们一圈圈聚集。假装热烈地讨论化学习题,眼睛却在偷瞄女生暗中下评语。到了目的地,分组烤肉开始。气质最好的女生往往吃得最多。她们看你汗流浃背地煮鱼丸汤,不但不帮忙还抱怨碗洗得不够干净。吃完了肉,大家围成圆圈玩游戏。女生把手帕丢在你背后,你得赶快拿起来追着她跑。这个游戏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你对出席者一览无遗,待会儿要电话时比较有效率。回台北的路上,漂亮的女生总是和别人坐在一起。偶尔你幸运了,她却在你的肩上睡着。发丝飘到你鼻下,你冲动地拔下一根。因为你知道有一天她会嫁给别人,对年少的情怀矢口否认。她不会记得你曾经花了五十分钟为她烤一根肥香肠,用掉半个初恋和一整瓶沙茶酱。
社团活动也可以认识女生。吉他社、合唱团和外校联谊的机会最多,不过你得有些才艺才能加入。我们不会弹也不能唱,只好参加辩论社。堕胎应不应该合法化?死刑应不应废除?坦白说我们根本不在乎。但一想到可以认识女生,我们也一本正经地开始研究死刑符不符合人道精神。殊不知搞辩论的女生都很犀利,她们只想打败你,不想爱上你。你只是她们的“对方辩友”,不是罗密欧。“我的意思是——”“对方辩友,我们都知道您的意思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没有自主权。您就读男校,难怪有这种沙文主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对方辩友,请您不要一直打岔好吗?您刚才明明说女性不可以堕胎,现在怎么又反悔了?您这样反反复复,我们不知道您的论点是什么了?”
我们也许讲不过她,但写起文章来却可以心狠手辣。那时编校刊是一件风光的事,你不但可以请很多公假,还可以登一堆自己都看不懂的文章。有一次在打字行看到北一女校刊要登的一篇《心事》,我们偷回来后登在自己的笑话栏:“多云的天空不断变幻着图案,无声地由花变鱼、变莲、变棉絮……”后面还特别注明:“本篇纯为创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需转载,请先经本刊同意。”我们的笑话反映了对性的渴望:“建青征稿,要有深度;北幺征稿,长短不拘。”笑话栏的封面通常是一篇排列成方块形的古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顺着念没有意义,但从右到左第一排念过来赫然是“北一女的新书包没水准”。
自强活动是挤破头的。编校刊的去文艺营,认识笔名叫“湘弦”的男生或“梦涵”的女子,晚上梳洗完后坐在寝室地上谈郑愁予的诗。“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默默背诵,迫不及待用做下一封情书的起头。日夜相处最容易营造感情的幻想,我替你拿背包,你帮我折睡袋,所以结束时必定痛哭流涕,信誓旦旦地要一辈子通信。回来后写信给她,一个月、两个月过去。这怎么可能,我曾经背她走了半小时,她还替我扶正衣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你第一次体会到现实世界的感情,你的永恒只是她的插曲,你的生死相许只是她的一阵喷嚏,你达达的马蹄都是狗屁。
到了高三,我们仍希望在补习班抓到一点情意。在毫无逃生设备的高楼,我们像人蛇般挤在一起。第二排那个中山的怎么没来?第四排那个景美的换了手表?是的,我们注意到手表,甚至手臂上的汗毛。老师在台上用另类的方式教我们背单字:“STATUTE是法令,三个T就代表三个卫兵保卫着法令……”我们偷看着她,专心到咬断2B铅笔。半学期过后,终于鼓起勇气传纸条:“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衰绝。”她转过头,我们立刻低头写英翻中。下课后我们等在电梯门口,“听说她男朋友是附中的。”“我×附中!”但这只是嘴巴狠,骨子里我们是脓包,不敢为心爱的女人干架。她走出来,扶着眼镜看我们一眼,我们却又立刻血脉偾张,“那个附中的个子大不大?”
我终究没有找到那个附中的。一九八六年,我进入大学外文系,女与男十比一。对我来说,八十年代在那一年就结束了。那个禁忌、压抑、迷信永恒、交浅言深的年代。那个吴茜莲、甘地、林小琪、郑愁予的年代。坐在外文系教室,我梦想了三年的一切就在眼前,不知为什么,我竟寂寞了起来。
三十岁的悔恨
我生于一九六七年,转眼间也成了所谓“社会中坚”。三十岁以后,一向觉得在世代转换中高不成低不就的我突然有了归属感。我不再是我,而是一个势力庞大的族群。这个三十岁族群,是这个社会积极培养的精英。大家开始研究这个族群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角色和意义,并且与前后世代比较分析。我们明明已经开始秃头,跟四十岁比起来突然变成五陵少年。我们其实也很迷失,但跟e世代一比又像万世师表。像世界杯足球赛,三十岁世代现在正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每一个三十岁的代表接受访问时都意气风发,仿佛明天就可以驱除鞑
虏恢复中华。我当然也被鼓舞,每天晚睡早起,随时准备接受献花。
但在夜阑人静时,我仍有些小小的悔恨。
这些悔恨,大都发生在成长过程。如果能回到八十年代,当我青春正好时,我会做一些不同的选择。比如说,不背美国成语。
没错,所谓的“idioms”。我们每个人都背过这些成语,考过填空题。当年背得好的人神气的像乔治·布什,背不出来的如丧考妣。
我和外国人讲英文的机会不算少。高中毕业后念外文,当完兵后到旧金山念企业管理。毕业后在华尔街工作五年,其中半年还在穷乡僻壤的佛罗里达。回台湾后在外商电影公司做事,每周要跟总公司报告票房成绩。我读过这么多英文书、去过美国的大街小巷、讲过这么多英文、看了这么多电影,让我告诉你:美国没有人在用美国成语。
没错,你听好了,千万不要再浪费时间背美国成语!没有正常的美国人会在对话中突然冒出一句“upsettheapplecart”(坏了大事)、“tillthecowsehome”(长长久久)、“makeamountainoutofamolehill”(小题大做),或“theflyintheointment”(什么是“面速利达母里的苍蝇”?我念外文系,我都记不得了)。
没有人用美国成语,就像你我不会在pub里说:“嘿,你马子超辣,你们真是‘珠联璧合’。”
好,你懂我的意思了。如果你还在读书,美国成语随便背背,分数不用太高。如果你已经毕业,美国成语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无论如何,千万别在美国人面前拿这些成语现宝。
背不背美国成语当然是一件小事,却总结了我们的教育过程。我的青春,浪费在背这些随手查得到、永远用不着的知识上。黑龙江的上游是额尔古纳河或额尔齐斯河?Whocares?难不成我会和朋友约在那边见面,一起去看电影?下列何人并非“清初三藩”:尚可喜、耿继茂、吴三桂、多尔衮?Bigdeal?难道当我的人生走入迷宫时,吴三桂会来解救我,像替清兵服务一样替我开门?
第二个不同的选择,是去打篮球、学吉他,用心让自己潇洒。我当年因为没有一米八,穿订做的裤子也不够酷,所以决定去辩论和编校刊,不敢奢望当帅男。我剪短发,留胡茬,每天拖着脚步,好像一放学就要去浪迹天涯。那时候心里还有一种发酸的优越感,觉得我追求知识比较有深度,球场上那些人都是长得漂亮的猪。高中三年我没晒过太阳,音乐课一堂也没上,一百公尺跑两分钟,当值日生时抬不动便当。
我在干什么呢?我每天请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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