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第19章


但李好心中的疑惑仍在翻滚。现在,那个重担好像突然从李百义身上转移到了李好身上,她被这个担心压得喘不过气了。
她品尝到了父亲感受过的独自承担秘密的孤独。
又过了一周,李百义在文房终于呆不住了,他向女儿提出要回黄城。虽然他再三解释不是要离开她,成天不工作的休闲生活使他不堪忍受了。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但李好仍把这种要求看作一种危险。好象只要一分钟看不到李百义,他就会从空气消失。
现在她必须作出一个决定。
她想到了陈佐松。
她对李百义说,行,我们今天就回黄城。
如果李百义是她的父亲,陈佐松就是她的叔叔,至少李好是这么认为的。她知道陈佐松跟父亲的关糸好到什么程度,但她对陈佐松是否了解父亲的故事仍无把握。如果她向陈佐松讲出父亲的故事,她相信陈佐松不会对父亲构成危险,反而会有所帮助,但父亲是否愿意她向另一个人吐露一切?
她矛盾极了。
也许陈佐松早已知晓秘密,而她才是最后的知情者。这种情况是常有的。她或许可以先去征询一下父亲的意见。可是她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这样可能使问题复杂化。如果她真的去找陈佐松,引起的意外危险同样可能是致命的。但如果她不去找陈佐松,就失去了唯一的一个最可能的依靠,而她一个人是无法解决这个事情的。
李好陷入痛苦的深渊。
周四,李百义收拾东西回黄城了。李好阻拦不了他,只好和他一起回去。她强行把父亲再度送进医院,他的确百病丛生,有足够的理由住院,李好这样做是利于监管他。李百义没有办法,只好答应再住几天,复查一下身体。
李好不能再等待了。她决定找陈佐松说明情况。陈佐松是一个律师,他知道应该怎么做。
她给陈佐松打了一个电话,约他到家里来,陈佐松正在开会,但李好强烈要求他停止开会,有要事相商。陈佐松脑中侵入不详预感。
他赶到李好家,发现她竟坐在沙发上抽烟。他从来没见过她抽烟。他说,好好,出了什么事?你慢慢说。
李好把父亲讲的故事重新讲述了一遍。她没有讲细节,但她讲完时,时间已经是傍晚了,红红的斜阳照在陈佐松因惊异而变得僵硬的脸上。她知道他对此一无所知。
。。。。。。好久,他才说,你给我一天时间,我冷静冷静。
李好说,他现在被我困在医院里,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你要快点儿。
陈佐松说,给我一支烟吧。他点上烟,说,事情太突然,我的头快爆炸了,你让我整理一下思绪,好不好?两天,我需要两天时间。
李好说,好吧。
陈佐松说,你放心,他不会跑,他要自首,他就不会告诉你。
。。。。。。陈佐松匆匆离开了。
第二天上午,陈佐松给李好打手机,约她在她家见面。陈佐松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不是不自首,也不是他去自首。
李好问,那怎么办?
陈佐松说,我们帮他自首。
我们帮他自首?李好重复了一句。
他已经疲倦了。陈佐松说,我能猜想他的心情。他把事情告诉你,又没去自首,我现在还不能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我们能有所作为。
李好双手掩面,哭了,他会死的。。。。。。
陈佐松说,我是律师,我要说,不自首,才有可能会死,只要有一天被发现,他就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如果自首,加上他的案情特殊,有可能越过死刑。
不!李好突然大叫一声,不要拿他的生命去冒险!
陈佐松说,冷静点儿,好好。如果他不自首,是一定死。如果自首,有可能不死。
李好说,他不想自首,他要自首,他就自己去了。我们不要把他送进地狱。
那你找我干什么呢?陈佐松问。
我后悔了。李好摆摆手,说,这事到此为止,我相信你会保守秘密,到此为止。
陈佐松怔怔地看着李好,她在轻微颤抖。
行。陈佐松说,此事。。。。。。到此为止。
第十章 警察
李好登上了东行的325普快列车。火车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洞,使黑夜变得没完没了,极其漫长。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在李好的心里,这种等待比黑夜还难受。窗外,丘陵如同波浪一样在她的视线中起伏,似乎它才是运动的主体,而火车只是一条盘踞的静物。
车上十分喧嚣,旅客们习惯于大声交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压抑车轮和铁轨的碰撞声。小贩颈上挂着装满食物的篮子吆喝兜售,脸上爬满马上就要滴下来的汗水,脸色中透着可怜的盼望。。。。。。这种表情李好很熟悉,因为她小时候就干过这个。她是个孤儿,有三年在铁路沿线游荡的经历,她被迫跟在一群半大的男孩子身边,为他们望风,或者充当假残疾乞丐,把小腿和手臂藏在裤子里面。一天下来,她的手和小腿都变白了,毫无知觉,走路四肢发软。她拒绝继续充当乞丐,被安排练习做小偷,她的手要伸入滚烫的开水中夹出一块正在融化的肥皂。。。。。。这样一遍又一遍练习。然后她挎上篮子在车上兜售小点心,伺机偷窃。
就在这一天她遇到父亲。她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兜,他发现了,用眼睛盯着她。她也用眼睛盯着他,四目相对,他没有吱声,只是看着她,终于,她回避了。这时车停了,她转身下车狂奔,李百义追赶在后面,追到车尾处一间开水房的墙角他撵上了她。她蹲在地上,这时李百义看见了她的裤子破了,露出白白的屁股。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见过她。那时,她一边扒着从他手中抢来的盒饭一边奔跑,露出白白的屁股。可是她忘记了。
李百义的眼睛湿了。就在这一刹那,她看见了这奇怪的一幕,这个男人面对着她流了眼泪。他从兜里掏出她刚才偷的钱,放进她的篮子里。他说,姑娘,回家,把裤子补一补。啊。
她看他转身离开。这时,她已经明白了一切。她突然作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追上去把钱塞回他的裤兜,他又掏出来扔进篮子,她又拿出来塞回他的裤兜。。。。。。这时,已经有人在喊她了,他们发现情况不妙。这时,李百义作出了一个更奇怪的举动,突然抓住她的手奔上车。很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惊慌,而是任由他牵着上了列车。
他把她带到他的卧铺,拿出毛巾让她洗脸。又拿出自己的一条衬裤让她换上。然后把她带到餐车,为她叫了一桌菜,她吃得精光。她明白这个人在发怜悯心,所以她觉得安全,但并不完全信任。李百义把他的床让给她,她困极了,一会儿就睡死过去,在车上度过了深沉的一夜。
她醒来时,看见他正在啃吃她篮子里的面包。她心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她多年来没有见过的一幕:那个本来陌生的男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吃她篮子里的面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她的东西吗?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
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成了这个男人的女儿。李百义给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体好,一个好人,这是对人的本质最通俗的描绘。实际上李好也是这样来评价作为她父亲的这个男人,这是一个好的典型,是爱的榜样。他对她的爱超乎她的想象,这是自从她成为他的女儿之后的记忆。这种完全可以被称为溺爱的爱没有平添他作为父亲的自私,完全在义父的义上显示出一种超人的特质。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义甚至帮他洗她的月经带。那一次是她的初潮。这让她感到奇怪,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感情。可是后来她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没有怪僻,他只是爱她。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爱心的父亲。
可是现在,李好却登上了东行的列车,去执行一个特殊的使命,把父亲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义枪决那个人的地方。她靠在车窗上,痛苦仿佛已经把她研磨了千万遍。但这是结束这个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陈佐松是这么说的…这个律师用了两天时间来说服她,目的只有一个,让她作为亲属身份去报案,以取得自首的情节,据说这是挽救李百义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强烈拒绝这个危险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在父亲嘴里或行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许他根本不想这么做。他告诉女儿自己的经历只是出于另一个目的,一种生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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