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第39章


从刘队长家出来,我一路恍恍惚惚地走上大街。几辆残疾人摩托从身边驶过的时候,我意识到车上的人都在望着我;因为我的金发和湛蓝得有些发绿的眼睛,他们总是盯着我看,仿佛他们有一切权力如此,我倒也熟视无睹。又往前走了几条街区,都是安安静静的,我知道,这是中国人过年的习惯——淡化了街道的喧闹与嘈杂——不知道是不是能为有个机会沉淀自己的心情而感到高兴?最终,我在一处红绿灯处停了下来。
这儿的房屋虽大多矮小,却有极少的一些宽大豁亮,深厚的红色院门边还有两只精致的石狮子;我似乎能透过紧闭的院门看到里面坚硬的影壁和漂亮的花圃。在旁边一些店铺的外玻璃似乎用肥皂水精心地洗涤过了,显得一尘不染,店门两边还挂着春联。
远处似乎还有轻微的爆竹声响,街上的车流算得上稀疏。我盯着路面正中一个好像动着的东西——那是一只快死的小狗,汽车驰过,带起的风一吹,它身上的长毛似乎都在扇动着。它的身边看不到主人,天知道这小家伙为什么会跑到这儿来!我忽然想起一年多以前全球爆发的“禽流感”,那期间太多的主人丢弃了太多的宠物——仿佛它们都可以被称作“家禽”似的!
然而现在毕竟不是愤世恨俗的时候:我又瞥见离我近一点的地方有那小狗的同伴,身上的毛灰不啦叽地,多处还打了绺儿——似乎是一起流浪的伙伴。我很想冲过去抱起路中那可怜的小家伙,但是眼下不行,还在红灯,我不敢冒险闯到马路中央。而它的同伴则显然没有这个意识,一次又一次地冲到马路上,又在轰鸣的喇叭声中逃窜回来,它的小脑袋随着车流晃来晃去,显然超出了它的理解,便放出一阵阵“呜呜”的悲鸣。
我越发地看不下去了,刚打算走过去,却注意到远处一个男人冲进路中。这男人留着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身材算不上高挑,却很是结实,肩膀特别宽阔,腰肢却显得格外纤细。我的眼前一亮,心里一阵颤抖,这影子,就好像我的表姑父赛斯。沃勒,亦即我苦苦寻找的艾莲。
我目视那人跑到路中央,伏在那小狗身边,似乎动动嘴说了什么——可惜我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他一边取下背包,一边对过往的车辆摆手示意——它们便从他身边驶过。他将那小家伙装在包里,抗在肩上,然后又对着路边等待的那个同伴说了句什么,那小家伙也摇着尾巴,跟着他往前走。
我看这一切是如此的痴迷——就像是注视着我的表姑父在做这些事一样,直到身后的路人一个个超越我的时候,才发觉绿灯早已亮起。鬼使神差的我,竟然忙不迭向那人走去的方向追起来。
我花了不少工夫总算赶上了他,可离得越近就感觉那越不像是艾莲——尽管身材相近,对动物的那份热诚也类似——可他穿了一件带风帽的夹克衫,下配一条合体的运动裤——这些,艾莲是从来不曾穿过的。
然而我还是跟在他身后,硬生生地“嗨”了一声。
那人回过头来,我立刻感到了失望——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感觉没有察觉到?他和他的脸型也有些相似,都是刀削过的坚毅修长的面颊,额头宽阔,目光友善,但他绝对不是艾莲。
那人好奇地看着我,眼睛里闪着睿智,不紧不慢地开了口:“对不起,小姐,我不认识你啊。”
“是的,”我说,随手脱下帽子,让头发披散下来,“我只是想问问你把这只小狗拿去做什么?”
他双手合掌,仿佛很虔诚地点了点头,“瞧你这话说的,小姐,我总不会吃掉它。”
“对不起,”我感到局促,不敢抬头盯着他的眼睛,“也许我不该乱问的。”
“没关系,小姐,”他又笑了,这笑容也有些似曾相识,“我只是看看能不能帮助这小家伙,也许会有些办法。我的家就在附近,如果方便的话,我要走了。”
我目视另一只小狗跟着他离开,心里却有股子着冲动,也想跟到他家里看看他会怎么做。打住!我告诫自己,即便春天将至,我也不该像母猫一样的随便发情!
与那人分开之后,我把思路又调转回来。眼下我可以调查的知情人少之又少:刘队、刘颖、麦涛、陈芳都已不在这个世界了,接下来我能去找谁?那个处处与艾莲针锋相对的法医,还是素未谋面不知身在何处的刑警老雷?算了吧!我找到他们又怎么解释自己对这个案子的好奇?今天已经出够洋相了,我决定打道回府。
一路上我又感到了隐隐的恐惧,那种因为渐渐洞察事情真相快感中无法排除的恐惧。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轮到我也死在自己当年胆大妄为的调查上,我吃不准,同时由于感到孤身一人,而惶恐不安。迷茫中似乎又想起了艾莲对我说过的成语“Care avoids err”(小心无大错),随即决定先把要命的好奇心往下按按。
因为几天前的那场火灾,又为了逃避父亲的干涉,我搬到使馆外面的公寓来住——虽然总想体会一下住在中国传统四合院里的感受,然而那高昂的房租可不是我能付得起的。颇有些失落之余,我抓起电话,随手给杨克。拉尔夫拨了国际长途,还好,这一次,他在。
“是我,杨克,您是?”
“难道你猜不到我是谁?至少你能听出我的声音吧。”
“是啊,你好,妮可尔。”
“千篇一律的开场白,你什么时候能换一套。”
“别开玩笑了,怎么,又出什么麻烦了?”
又?难道我是那么容易惹麻烦的家伙?
“听着,杨克,在中国这边的调查一筹莫展,我手边能找到的知情人全都死了。”
“唔,这多少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你说多少,是什么意思?”
“我在想将军会不会留下活口,从某种意义上没这个必要,但他又何必将远在天边的知情人全部干掉呢?”
“杨克,恕我直言,你为什么还活着呢?你知道赛斯,又同时认识将军……”
“啊,我可以把你的观点理解为善意的提醒,对吗?我想将军不找我的麻烦只有两个解释,一是因为我没有威胁,二是时机未到。”
“听上去你有一种不畏惧死亡的超脱感觉。问题是,你可是个警察。”
“警方对将军并不存在威胁,我原来的局长似乎也是他的人。将军有多重身份,并不介意公开现身。”
“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的利益?”
“也不能那么说,”我听出他叹了口气,“也许赛斯可以,也许连他都不行。”
对于太过缥缈的事物,我一向没什么兴趣,就如同最开始我对于赛斯的手稿嗤之以鼻一样,我换了个话题,“你找到文森特或是萨姆兰了吗?”
“不,还没有,那需要一个假期。不过我倒是遇见了一个侦探,上了岁数的老家伙,在赛斯还在研究生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也是因为一起案件。”
“他总是案子缠身。”
“唔,你说谁?赛斯?是的,总是这样。那次是他最好的女性朋友失踪案,有趣的是,我得知,赛斯在那宗案子中伤了手臂,就是左手。”
我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这消息吊足了胃口,杨克接下来的解释果然没令人失望。
“赛斯被人袭击,详细的情况,侦探没有提到,只说他在那次案子的关键时刻,遭遇警察的袭击。当然,你可以把那些人想成警方的败类——涉及贩毒和洗钱。他们为了一件物证找到赛斯,可对方一无所知。在争斗中,赛斯不慎被砸肉的大棒子击穿了左腕……嗯,我该怎么形容呢?也许你会知道,有些地方会有那种大肉棒,上面带着尖齿……”
“可警察为什么不用枪?这听起来一点儿都不真实,杨克,你在开玩笑!”我插嘴道。
“如果是玩笑,那也只能是侦探对我开了玩笑。注意,刚才我说过了,他们是为了一件证物找到他的,当然,这是个误会,可是在证物没有出现之前,他们没必要干掉赛斯。”
“好吧,我理解了,继续。”
“接下来的事情才叫人难以置信,至少在认识赛斯之前,我是不肯相信的。赛斯成功干掉了那个袭击他的家伙,并抢下另一个同伙的手枪,逼他带自己潜入那伙人的老巢,最终在争斗中大获全胜,不但救出了人质,也使得这宗黑幕得以曝光。想想看,那个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接触过将军,只是一个普通的研究生而已。因为完全属于自卫行为,又涉及案件,所以他当然无罪。令老侦探感到惊讶的是,他的碎腕恢复得很快,而他起先以为那只手可能永远无法正常使用了。问题就在这里,那案子出在94年,而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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