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猩猩杀人案》第34章


“我要求把它们当作物证。”
“同意。”梅森说。
衣服拿出来作了物证。
“提问。”汉米尔顿·伯格说。
“你说衣服上是人的血?”梅森问。
“是的,先生。”
“你怎么知道的。”
“我作了沉淀素试验。”
“当你作这个试验时,你不是为了发现这血是某种特殊的动物的血,是吗?我对此的理解是,你有一种试验方法,它只对人血进行反应,而不会对动物的血发生反应。因此,你只需简单的试验确定血迹是人的血,还是动物的血。如果是动物的血,你一般就不费事地把它们划分了。如果你得到了正确的反应,那么,你就知道它是人的血了,对吗?”
“是的,先生。”
“这种方法确实可靠吗?”
“确实可靠。”
梅森说:“我想就克劳顿先生作为专家证人的情况再提问一个问题,但是,我要向法庭说明的是,我现在要问的事情不是我想问的,我只是核实一个小小的信息。”
“对于延长提问辩方反对吗?”马迪法官问起诉人。
“没有什么意见。”汉米尔顿·伯格自信地挥舞着手说,“对于梅森先生或者任何人,如果他那么想,不管在什么时候想就格劳顿先生的资格问题问上一天,我也没意见。”
“好的,格劳顿先生,你可以下去了,过一会儿再问你。你的下一个证人是谁?”
伯格用洋洋得意的声调传唤下一个证人,就是送梅森、被告人约瑟芬·凯姆波顿、德拉·斯特里特去警察局的另一个警官。他描述了这三个人当时是如何坐在警察的后座上,他坐在前排座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拧着身子盯着他们。
“到了警察局后,警车是如何处置的呢?”
“又开出去巡逻了。”
“谁使用的那辆车?”
“我和我的搭档。”
“你们几点下的班?”
“凌晨4点钟。”
“下班后又干了什么呢?”
“我……呃,我想起来没有检查的车座的座垫,当我们用车送没有戴手铐的嫌疑人时,一般都要检查一下。因此,我和我的搭档掀起了后座垫,掀起后在座垫下面发现了一张证券。”
“说说是什么证券?”
“是一张支付给本杰明·埃迪科斯的25000美元的银行本票,支票的后面还有一个背书,写的是‘即付约瑟芬·凯姆波顿’,下面是一个大概由本杰明·埃迪科斯签的字。”
“你在那张支票上做了什么标记了吗?”
“是的,先生,做了记号。”
“你怎么做的?”
“我在支票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了我的名字的开头字母。”
“如果再见到那张银行本票你还能认的出来吗?”
“认得出来,先生。”“我给你出示一下,你看是否就是那张支票。”
“没错,就是它。”
“我要求把这张支票作为物证。”伯格说。
“同意。”梅森马上说,他不让埃特纳有时间提出技术上的异议。
伯格然后叫了一位字迹专家,他说支票背后本杰明·埃迪科斯的签名明显是伪造的。虽然它试图模仿埃迪科斯签名的特点,但是,很明显是伪造的。
“提问。”伯格说。
梅森说:“那张银行本票是地区检查官给你的?”
“是的,先生。”
“地区检查官还给了你一些埃迪科斯写的字作为样品,而这些样品绝对是他手写的,对吗?”
“是的,先生”。
“地区检查官还给了你什么?”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给了你一些被告人手写的字,不是吗?”
“噢,是的。”
“他告诉你,他想让你鉴别一下签名的特点,因为你发现是伪造的。那么,就看看是不是被告人伪造的,对吗?”
“呃,原话不是这样说的。但是,他的确给了我一些被告人写的字的范例。”
“他告诉你这是干什么用的了吗?”
“我记得他大概地说了一下。”
“目的是什么?”
“就是你刚才说过的,梅森先生。”
“那么,”梅森说,“你不得不向地方检察官报告说被告人没有伪造签名,她不是伪造本杰明·埃迪科斯签名的人,不是吗?”
“噢,不,先生。我对地方检察官说,这样讲还缺乏足够的证据,我只能肯定本杰明·埃迪科斯的签名是假的。但是,我肯定签名是个窗花格。”
“你说的窗花格是什么意思?”
“有人拿一个本杰明·埃迪科斯的真的签名,对着一个强光源,比如在平玻璃的后面放一个人功率的灯泡;或者就在日常的普通窗子的玻璃,把本杰明·埃迪科斯的签名放上去,再放上纸,那么纸上就可以显出签名了,伪造者就可以按着签名描了。”
“这个签名你怎么能说是描的呢?”
“要想区别真假是很容易的梅森先生。一个人签名的时,笔划迅速有力,任何轻微的颤动都会使笔划变长。”
“而伪造签名时,手移动的很慢,在放大镜下面就可以看见手颤抖留的痕迹。这张支票的签名就是如此。”
“但是,你说不出是谁伪造的签名,对吗?”
“是的,先生。”
“你无法把伪造签名者与被告人联系在一起,对吗?”
“我想下一个证人会证明这一点。”这位笔迹鉴定专家尴尬地说。
汉米尔顿·伯格向后一仰头,大笑起来。很明显,这是他为梅森事先设好的圈套,现在,他的兴致好极了。
“没有问题了。”梅森说。
汉米尔顿·伯格知道他使辩护人感到了惊奇,因此,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神色。
“哈沃德·丹尼,请你出庭作证。”他用愉快的声音说。
哈沃德·丹尼走上庭,宣了誓。
“你的职业?”
“我是指纹专家,司法局局长助理。”
“是专业的助理吗?”
“是的,先生。”
“现在,我要你注意一下刚才公诉人要求作为物证的银行本票,你以前是否见过这张特别的支票?”
“见过,先生。”
“什么地点?什么时间?”
“那天早上4点30分警察局的一个代表要我看过。”
“哪天早上?”
“上星期四,就是埃迪科斯先生被谋杀的那天晚上……噢,等一下,其实他是星期三晚上被谋杀的。我是星期四一大早见到的。”
“当警官要求你注意这张银行本票时,他让你想法儿和这个案子联系在一起了吗?”
“是的,先生。”
“怎么联系?”
“找出支票上看不清的指纹。”
“你能告诉我们这个看不见的指纹在哪儿吗?”
“是的,先生。它非常非常的淡,但是,它是一个指纹。我查清楚了,这是被告人约瑟芬·凯姆波顿右手中指的指纹。”
“这个指纹和你平时通过洒干粉而使潜在的指纹显出的不同,是吗?”
“是的,先生。这个指纹我可以说上面沾着血。”
“那么,你把这张支票怎么样了呢?”
“我检查完支票,确认了指纹后,支票又被放回警车的后座垫下面了,大概就是发现支票的地方,我想。”
“那么,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被告人解除监禁被释放了。”
“什么时间?”
“大概8点钟,我是说星期四早上。”
“你在哪里?”
“和其他五个证人一起,我藏在了一个阳台上,那里可以看见发生的一切。”
“发生了什么?”
“根据被告人的要求,她……”
埃特纳说:“哎,我反对证人证实这些传闻。”
梅森轻轻地拉了一下埃特纳的衣角,示意他坐下。
“我们不谈技术性问题,”梅森提出,“我认为,被告人要求在停车场被释放,而埃特纳先生可以去那里接她,这点绝对是毫无疑问的。我们根本不想做什么可以拿上法庭作为证据的事情。”
马迪法官首肯地点了点头。
埃特纳慢慢坐下。
梅森低声对他说:“这是他们的炸弹,他们以为我们被炸倒了。不要让起诉人把它当作是有什么含意的。如果我们不在乎,他们就会着急,会认为我们有对付的手段,他们就会使出所有的手段。总之,这是我们想在预审中达到的目的……让他们把知道的东西都抖落出来,当陪审团参加审判时,他们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惊奇了。”
“接着说。”汉米尔顿·伯格对证人说。
“好的。当她发现周围就她一人时,她就在停着的那些警车中搜寻,寻找把她带到警察局来的那辆车。那些车上都印着号码……嗯,她在找7号车。”
马迪法官打断他的话说:“我很欣赏被告方的态度,但是,丹尼先生,你已经证明了结果了。就说说你看到的情况吧。”
“好的,”丹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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