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11章


方凌不以为意:“路边摊又怎样?好吃就行,我又不挑食。而且,你红了以后想来吃路边摊都难。想想看,到时候边上全是照相机、摄像机,还有一堆蝗虫一样的狗仔队,我看你吃得下才怪。”
凌恺想象了一下,确实有点吓人。不过,自己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么?看著方凌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想,大概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吧。
看著方凌不太淑女却一点都不会显得粗鲁的吃相,凌恺突然觉得,自己才是他们两个中大了六岁的那个。
吃完面,凌恺坚持要送方凌回A大,方凌也就由他了。反正他最近也没什么通告,就当散步吧,一起走到A大去。
一路上,方凌问了他不少问题,都是跟他正在写的歌有关。她照例给他提了很多建议。后来,又突然想到,就问凌恺:“你国外的歌听得多吗?你刚才好像说过你喜欢国外的爵士乐和摇滚乐?”
“听啊,听Beatles,Eagles,BeeGees,B。BKing,RayCharles,还有一些北欧的金属乐队。我觉得Rock和Metal都很有生命力,这些乐队写出的抒情歌,比很多专唱R&B的歌星都来得动人和深情。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做作,很忠实于音乐,还有生命。其实我并没有倾向于哪一种特定的音乐形式,我觉得功力够深的话,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以做出动人的音乐来。”
方凌很开心地看他,凌恺在音乐方面,似乎很有自己的见解,完全不用她去瞎操心呢。那么,就看他的本事吧。能成为华人乐坛最红的歌手,他确实是要有自己的本事才行的。这可不是她帮他改造改造形象,过滤一些烂片就行的。
“那你的英文没问题吗?”方凌忍不住问他。他只有高中毕业不是吗?不知道外遇水平怎么样。
“我英文很好。我妈妈在英国念的硕士,后来又是在英国公司工作,没事就要我好好学英文,所以,想不学好都不可能。”
“唱首歌给我听听吧。”方凌央他。
于是他开始轻轻地哼起一首旋律轻柔的老歌,他说是BeeGees的“FirstofMay”
WhenIwassmall,andchristmastreesweretall,
Weusedtolovewhileothersusedtoplay。
Don’taskmewhy,buttimehaspassedusby。
Someoneelsemovedinfromfaraway。
Nowwearetall,andchristmastreesaresmall,
Andyoudon’taskthetimeofday。
ButyouandI,ourlovewillneverdie,
Butguesswe’llcryefirstofmay。
Theappletreethatgrewforyouandme,
Iwatchedtheapplesfallingonebyone,
AndIrecallthemomentofthemall,
ThedayIkissedyourcheekandyouweremine。
……
方凌听著他清冷温柔的嗓音,开始觉得,这样来一趟,遇见他,真的是上帝的恩赐呢。
凌恺牵起她的手,和她十指交缠,一步步地往前走,歌声轻柔地飘扬在星星乍现的夜空下,出奇地动人,出奇地温馨。
方凌模糊地想起自己曾经在日记上写下的一段话:
喜欢那种清冷的声音,清冷中掺杂著温柔的声音,冷冷清清的,又缓缓地渗透出一丝温暖。不需要低沉,不需要岁月的沉淀,只要这样的清冷,只要这样的温柔。
我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嗓音,轻轻地、轻轻地对著我说“把手给我,好吗”,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交出我的手,和我的未来。
原来,所有对未来的猜测和遐想,都只是为了这一刻,为了这样简简单单的感动。
第四章-2
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方凌都会去敲门叫凌恺起床,后来,凌恺索性把备用钥匙给她,任她进出了。
于是她每天都从学校买了早点,再骑上老爸在学校附近给她买的女式脚踏车,专心地开始了自己的助理生涯。
她跟凌恺一起去见过他的经纪人Amy——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Amy就很严肃地问她:“你和凌恺什么关系?”
方凌挑挑眉:“目前还只是他的助理,未来就不知道了。”
Amy很不高兴地看着凌恺:“虽然你现在谈恋爱不是什么多严重的事,还没有媒体会来关心你的绯闻,但是你还是要注意一些你的私生活。艺人的私生活处理不好,后果会很严重。”
方凌看Amy的紧张反应,觉得Amy对凌恺还是挺负责任的,那么,再看看Amy的眼光怎么样。她先安抚Amy说:“你放心好了。这个不用你说,我也清楚得很。我和凌恺的关系不用你担心,我待不了多久就要走的。而且,凌恺的前途,我比你更关心,不会害他。”
“对了”,她指指凌恺,“你觉得他的新造型怎样?有没有觉得他的气质变了一点?”
Amy点头:“不再像小男生了。感觉成熟了不少。照这个样子的话,凌恺要红,没有问题的。”
凌恺安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他喜欢的女人为了他认真地与Amy商讨,心里有些不太熟悉的情绪开始发酵,似乎是一种名叫心动的东西,如果说他之前只是有些喜欢方凌,那么,此刻,他看着认真的方凌,强悍的方凌,这样爱护着他保卫着他的方凌,心,开始动了。
方凌非常直接地跟Amy说:“他的形象如果走奶油小生的路子,估计很快就可以红,但是败得也会很快。我觉得最好把他塑造成一个沉默内敛但又充满神秘魅力的形象,最好要给人那种酸酸楚楚的感觉,让人很想把他抱到怀里去疼惜。这是我对关注凌恺许多年的心得,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一下。如果你能挖掘出他所有的潜质,那么,受益的将不仅是他一个。如果你做不到,那么请你明说。凌恺非常优秀,他有潜质成为华人世界里最红的那颗星,所以,我不会让一个没有本事的经纪人埋没他。”
Amy没有生气,反而伸出手:“我接受这个挑战。凌恺一定会在我的手里红起来。”
两个女人握了握手,达成共识之后,方凌对着跟凌恺和Amy说:“《海阔天空》的试镜就不要去了,但是《枭雄》我们势在必得,这是很关键的一步。”Amy点头同意。
凌恺去参加《枭雄》的试镜时,方凌跟他一起去了,她严肃地看着凌恺说:“你的本质是很纯净很阳光的一个人,但是光靠本色的演出,是没什么演艺寿命的。所以,那可以保有你的本质,但是在演戏的时候,你就一定要融入到角色中去。你要演的杀手是一个冷酷的人,所以,你就要收起心里面所有的阳光,明白吗?”
凌恺点头,一边思索一边等候导演叫到他。到他的时候,他肃起一张脸,不发一语,只是冷厉的眼神冰冷地扫了一眼和他配戏的人,导演一下子就拍板,大喊,就是你了。
于是,凌恺接下了他演艺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
第五章-1
之后的日子里,凌恺的工作并不多,除了一部《枭雄》在拍,他没有什么别的工作要做。之前那些路人甲乙丙丁的跑龙套角色,在方凌的示意下,他也不再接了;至于唱片方面,唱片公司因为他第一张专辑反应平平,所以迟迟没有为他安排发第二张唱片,凌恺跟公司商量过之后,决定自己写歌自己唱,往创作歌手转型,所以有空的时候,他经常会弹弹琴,写几句歌。
因为凌恺工作不忙的关系,方凌也就没有如她所说地当一个全职助理,主要是她发现凌恺的记性比自己好很多,做事有条有理的,在生活细节问题上,方凌根本就帮不了他什么,因此当方凌发现自己这个助理根本还没有被她协助的对象称职,她也就索性光明正大地偷懒摸鱼了。所以她除了偶尔去片场探探班,看凌恺的新片拍摄情况,基本上都不像正常的助理一样在凌恺身边跟进跟出。
凌恺在新片里的戏份并不多,但是他经常去看剧组其他演员的拍摄,所以也经常不在家里。方凌倒是经常窝在他的公寓写歌词,想想自己好歹也是中文系毕业的,又有个古代文学教授的老爸,不帮凌恺写点优美的歌词,似乎太浪费了。
凌恺曾经问过她,这样天天过来陪他,她爸爸有没有什么想法,方凌诚实地说:“爸爸知道你啊,我都跟他说过了。我说要做你的助理的,爸爸一向尊重我的意见,不会随便干涉我的决定。”
凌恺说:“这样真好。”他摸摸方凌的长发,看向窗外,眼神有些悠远,然后他平静地说:“记忆中,我从来没有和我的爸爸相处过。一直都是和我妈一起生活。妈妈性格很独立,很开朗,和你有点像,当她发现爸爸和别的女人有了暧昧不明的情愫之后,很快就和爸爸离婚了。”
方凌伸过手,很习惯很自觉地环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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