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之执》第12章


离婚了。”
方凌伸过手,很习惯很自觉地环住他的腰:“那时你多大?”
@奇@“也就两三岁吧,我没有印象了,都是妈妈后来跟我说的。”
@书@方凌凝视凌恺,发现他表情轻松,看不出对自己的过去耿耿于怀的样子,也就放心了一些,然后问道:“你妈妈就抱著你和你爸离婚了啊?她个性很强悍哦。不过换了我也会这样”,她习惯性地皱皱鼻子,“一定要一心一意的感情才行。爱情必须纯粹,必须专心,一丁点的杂质都不能有。”
凌恺回抱住她,带著一个怀念的笑容说:“是啊,妈妈很强悍,性子很倔,爸爸怎么挽留她都不肯跟他再在一起生活,坚决要离婚,爸爸给她的钱,她一分都没拿,只肯收下爸爸给我的钱,算是给我的教育基金,她说她可以拒绝我爸的一切好意,可是没有资格代替我去拒绝来自父亲的关心。”
方凌重重点头:“我好欣赏你妈呢,她真的很棒。”
“可惜她这些年一直过得很累,我外公外婆在她念大学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她靠著保险金念完大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后来还申请了英国的大学念了硕士回来。好不容易结婚了,又被丈夫背叛。她在工作上倒是一直满顺利的,但是职场上,一个单身离异的女人,又带著孩子,总是要比别人累一些,受到的歧视也多一些。”凌恺轻轻喟叹。
“不过妈妈从来没有让我吃过一点苦,她一直都把我的生活照顾得很好。她离开之前,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还把她这些年为我存下的钱还有我爸给我的钱都存到了我的户头上,说是给我的发展基金。”
“那你妈妈……”方凌咬咬嘴唇,不知道该怎么问他。因为所有关于凌恺的报道,都没看到凌恺和妈妈一起出现过,也没见凌恺提过他妈妈的近况什么的,难道他妈妈?她有点不敢想,又怕自己真的猜对了。
凌恺笑笑,看懂了方凌的犹豫:“你别乱想啦,妈妈嫁人了,跟著继父搬到英国去住了。我没跟她一起去,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我的路要走。她为我付出了很多,我不想再妨碍她得来不易的幸福。”
方凌摸摸他平滑的眉,果然看不到他有一点点哀怨,原来家庭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啊,那他以后的那种如影随行的忧愁和沧桑,难道真的是自己造成的?天哪,她觉得自己好残忍。想想,又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还是怪上帝好了。可是再想一想,她又不敢怪上帝,因为自己能和凌恺相遇,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凌恺捧住她的脸:“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方凌故作神秘地笑笑,惹来凌恺一阵追杀。方凌怕痒,被他挠得逃来逃去,凌恺还很神气地说:“这么怕痒,有没有出息啊?”方凌喘息著,看实在躲不过,决定反攻,攻击是最好的防守嘛,她决定试试。迅速地把手伸向凌恺的手臂内侧,发现凌恺浑身一颤,哇,劲爆,凌恺真的怕痒,而且好像比她还怕。“哇!你也怕痒!还欺负我!!”方凌大叫,扑到凌恺身上,一顿狂挠,这回轮到凌恺求饶了,可怜一个身高一八三的高大男生,痒得在地上滚来滚去。方凌忍不住得意起来,终于扳回一局,耶!
一把将方凌从地板上抱起,凌恺戏谑道:“喂猪去咯!”然后一路抱著娇小的方凌往家边的小吃店走去。
目瞪口呆地看著方凌在解决掉一笼烧卖之后,满足地塞下第8个叉烧包,凌恺只觉得胃里一阵发麻:“你怎么吃得下这么多点心啊?很腻的,多吃点正餐好不好?”
方凌张牙舞爪地瞪他:“我就喜欢吃点心,吃零食,不许破坏我的乐趣,不然我吃你哦。”
凌恺暧昧一笑:“欢迎来吃。”方凌很没出息地收拾了自己的爪牙,脸又绯红起来。
骑著方凌的自行车,凌恺载方凌回A大。秋风习习,有一点凉意,方凌躲在凌恺背后,看他宽宽的肩挡住大半的风,她开心地在车上乱晃。凌恺向后伸出右手,抓住顽皮的她:“我很久都没骑过脚踏车了,为了你的安全著想,还是乖一点比较好。”
方凌吐吐舌头,温驯地把头靠在凌恺背上,不再乱动。这一刻,万籁俱寂,只剩下心跳的声音。
到了A大,时间还早,方凌把车停好,问他:“要不要在校园里走走?”凌恺欣然应允。
两个人静静地牵著手往前走,就像校园里大部分的情侣一样。
走著走著,方凌看到操场,拉著凌恺进去,在单杠边上,她轻盈地跃起,翻转,把凌恺吓出一声冷汗。方凌还呵呵直笑,说:“我体育课上最厉害的就是单杠,因为我身体轻,(奇*书*网。整*理*提*供)柔韧性好,我也喜欢这样轻盈的感觉。美么?”她翩翩落地。
凌恺猛地把她拦腰抱起:“这样也可以有轻盈的感觉。”他抱著方凌走,还时不时地抛起她一下,把她乐得笑个不停。然后,在长长的跑道上,在满天星子的见证下,凌恺俯身,吻上了她菱角一样娇嫩小巧的红唇。
她在凌恺怀中轻轻颤抖,凌恺把她放下,让她靠著自己站稳,然后,再一次地、深深地吻住了她。
心刹那间圆满起来。方凌感受著凌恺温柔的吻,温暖的唇,伸出手去,紧紧抱住,虔诚地回吻了他。
凌恺细细地吻著,把她当成易碎的珍宝般呵疼,好久好久以后,他才离开她小巧的唇,在她耳边轻轻地唤她:“凌凌,凌凌,我的凌凌……”
第五章-2
“开门开门开门!”方凌用脚踢著门,没一会儿凌恺就跑出来开了门。一脸凝重地看著她:“发生什么事了?”他有点疑惑不解,昨天分开的时候还柔情蜜意的,怎么睡个觉起来,就听到方凌杀气腾腾的声音了。
“没事啊,我手里拎太多东西了,没手拿钥匙开门。嘻嘻。”她调皮一笑。
凌恺无奈地看著她,接过她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
把占据大部分体积的零食在自己写东西的桌子上放好,方凌拿出早点,还有一包衣服,对凌恺说:“吃完早点试新衣服哦。我给你改了两件外套,一件风衣。天开始凉一点了,要穿外套了。”
凌恺抓住她忙碌的手:“我看看,有没有被针扎到。”
“猪头啦!”方凌抽出手敲上凌恺的脑袋:“我的水准有那么低嘛!”她得意地拿出外套,想当初她对衣服的感觉和手艺好得连妈妈公司的设计师都问她有没有兴趣做这行了,怎么可能会被几件小小的外套难倒,她哼哼两声,自己动手裁剪两件都没问题,别提只是改装一下了。
她突然想到:“对啊,我才真是猪头哦,我怎么就没想到给你做两件衣服?我可以去找合适的面料做两件嘛。”
凌恺一把抱过她:“别忙啦,快来帮帮忙排戏吧。我这场戏找不到感觉。导演说我眼神和气息不对。我不明白要怎样才行。”
方凌拿过他的剧本研究,一边还不忘塞点东西到自己嘴里。凌恺看著自己昨天刚刚亲吻过的樱桃小嘴居然一口就能塞下一只奶黄包,忍不住摇摇头,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他看著方凌吃没吃相坐没坐相的,一点都不觉得碍眼,反而越看越喜欢,这样率性聪颖的女孩,才能抓住他的心吧。以前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因为有爸妈感情破裂的例子在,对于感情,他一直小心翼翼。他长得好,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也有不少女生对他有意思,或明示或暗示地要和他交往。可是他总没法动心。没法说服自己,一张好看的脸蛋,或是一颗聪明的脑袋,就能吸引他的眼光去关注,去交托自己的一生。或许,没法交托感情,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碰到过和他一样严肃认真地对待感情的人吧。所以,他不会傻傻地去把自己的心交给一个只是想拥有一段青春记忆的女孩。
这些年,他一直看著妈妈洒脱地生活,洒脱地遗忘过去,洒脱地追求未来。可是妈妈几乎不给任何人机会去接近她的心。他想,妈妈是害怕吧。当初虽然洒脱地离开了爸爸,可是,心里面受到的伤害一点都不会少。幸好后来遇到了江叔叔。江叔叔八年前被总公司派来香港一年,和妈妈成为了工作上的搭档,一年期满,回英国之前,他跟妈妈求婚,妈妈其实很喜欢江叔叔,但是她毫不考虑地拒绝了。江叔叔倒也有耐心,在英国还经常写信打电话过来。有假期的时候,也会特地飞过来看妈妈和他。妈妈终于肯放下心防,在他的鼓动下,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准备跟江叔叔一起去英国。公司一直很欣赏妈妈的办事能力,所以没批准她的辞职,知道了她要辞职的原因之后,反而跟总公司推荐,让总公司下了个调令,让她去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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