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聪明女生》第47章


,以后我就得做乖孩子了……再也不出来玩了……不行么?”
本是一双秋水眼,多喝了两杯,朦胧的醉眼越发流转闪烁,迷蒙地微笑着,烂醉的玫瑰色小旗袍紧紧裹在身上,是蔷薇任性的结果。半遮半掩,欲拒还迎,将春光泄尽。我知道,谁也拒绝不了的——任他是谁。
他呼吸变快,扭过头去,“小蓓,不要这样。”
我吻他的脸,“人家就要走了啊……难得有时间玩一次呢……你不喜欢我?”声音压得很低,楚楚可怜。
奴为出来难,教郎肆意怜。
一边吻一边疼,心如刀绞。
“谁说我不喜欢?!”他低头想推开我。
“你看都不看我!”
他猛地抬头,眼里半是愠怒半是怜惜。
我也低头看他。
一点点下落,从俯视到仰视……你眼里有我,我眼里有你。
我见过一场海啸 没看过你的微笑 
我捕捉过一只飞鸟 没摸过 你的羽毛
今天我终于在众目睽睽下拥有你。
“小蓓,我真不想看你这样。”我心里猛地一疼,眼泪不由自主流下来。我把脸埋在他颈窝里我默默地想:再试一次吧?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我心怀侥幸地想:万一他肯说真话,我就原谅他。
“语冰,你爱我吗?你要我吗?你会给我幸福吗?”
他不说话,轻轻点了点头。
“那你愿不愿意我们在一起啊?光明正大的。”
他迟疑了一会儿,说,“小蓓,我最近太忙了。不过你放心,我们早就分居,现在没有任何来往了。毕竟我们相爱是最重要的,对不对?爱了就爱了。”
我忍不住流泪。
他妈的,没出息,我把脸藏在他颈窝里。一边轻吻一边冷冷地笑,你知道怎么才能挡住眼泪吗?就是要笑,笑多了,就忘记怎么流眼泪了。
大局已定。
音乐响起,我微笑着,“唱首歌给你听!王菲可是我的主打。”
前奏缠绵甜美,我低头握着麦克风的线。
“开始 一切东西 都还没有个意义,
你赐我一套真理 以后我就跟着你……”
我抬头迅速瞟他一眼,他半偎着窗子,看得入神。
“这是天 那是地——
这是我 那是你——
任何事 情与理
都合乎你旨意”
王菲唱这首歌的时候还和爱人在一起吧?童童也快出世了,歌里满是柔情蜜意,一个心满意足的小女人,感谢崇拜着爱人。他是她的天空,她的世界,她的上帝。
“你说出来就存在
你造出来就崇拜
你叫我爱我就爱”
你说出来就存在,你造出来就崇拜,你叫我爱我就爱。
我靠在他怀中。
我解开脖子上面的盘扣,好热。
酒气和着香水的味道从解开的衣领里蒸发出来,一下一下地撩拨着他——你不是想看么?叫你看个够。我长发披散在他膝盖上,若有若无的,飞眼过去,把他的理智一点点杀死。
他脸色潮红,不自觉将手臂绕住我腰,“真的……不能了,不能了……小傻瓜……你不怕么?不行的……”他低头欲吻我颈窝,忽地惊起,半是哀求半是绝望地说,“不能的。你不怕么?”
我用轻吻堵住他嘴,就势将一口白酒反哺进他口。
“不怕……”
“你到底是想干什么?”老马怀疑地问我。
我把一沓粉红色纸币放在洗手间的镜台上,镜台下面摆着他的剃须刀,他一定看得到的,“你别管,去把我的包拿出来。出去打个车等着我。”
老马拿了包下去。
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眼角已经长出细细的纹路。半年多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已经这么憔悴早衰了,平时看不出来,呵,二十的女孩子,别人还是花开得正好,我……我已经没有青春了,是一朵干花,空有颜色和形状,没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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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聪明女生终结版》(三十五)(3) 
时间不早了,我回他身边,从容地解开他衣服,他并不强壮,然而心脏兀自跳动得有力,贴上去听听,砰、砰……不知道曾经有几个女孩子这样娇痴地腻在他身边?
恨不得抓出他心来,向那椰子问个究竟。
我看他明净宽阔的额头,他的睡相像个玩累的孩子一样干净无辜。眉目清朗一如碧空,居然还隐着一丝笑意。
梦到什么了?
忽然他的手机开始振动,他手动了动,“小蓓……”
我一惊。
他仍闭着眼睛,盲目地伸手寻找我,我顺从的半跪在床边,吻着他的额头。他握着我的手,很快又睡熟了。
我安静地崩溃。
拿起来看,是他家里的电话,我顺手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抽出房卡的一刹那,整个房间都暗下来,像我已经没有信仰的心。
如果你爱的比我少,至少我走的比你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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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聪明女生终结版》(三十六)(1) 
我到M大已经有几个月了,在这个二流大学读MPA,六门课从周一到周五排得满满的,光是听课每天至少都要占半天,课下更是要花大量的时间做作业,team projects; 小组讨论。虽然我一向为自己流利的口语骄傲,初来的几周内还是感觉上课听得很吃力,讨论也常常力不从心,只好晚上少睡觉拼命地用功,一下子整个人就憔悴了许多。学校里当然有很多专为我这样新来的国际学生组织的活动。有时候会和同学去那些个或拥挤或冷清的午餐会、烧烤会,我总是沉默,间或礼节性地微笑一下,然后默默走开。
这个大学是韦君推荐的,因为和他所在的W大在同一个城市,韦君实在帮了我大忙,注册,拿选课单,办ID,拿医疗卡,到留学生办公室交I…20,护照的复印件,还有社安号。。。。。。都是他陪我办的。我和三个华裔女生合租一套拥挤的顶楼公寓,天花板是斜的。据说此处对好房子的标准是看不到邻居的屋顶,我的房东就是住那样的房子,建在山上的树丛里,不过那种房子没有一个million拿不下来,贼贵。
我就不一样了,我在屋里不但能看到邻居的屋顶,还能看到他们晚上吃什么。尽管如此,每月的房租还是我眼下最大的心病。
我准备重新开始生活,将要修的二十一门课是我的新起点。我爸提前退休了,和我妈一起出去旅游了几次,我妈养了条狗,小狗很乖,甚至还配合着我妈在国际长途里叫了几声,做狗好过做人,因为没有就业升学的压力,不用装天才,只要吃得胖胖的再加上不随地大小便就深得我爸妈的喜爱,他们在电话里谈论狗的时间比关心我的时间还长。我爸甚至试图和我聊聊中美关系,我苦笑了两声,没有接话茬。
亲戚朋友对我的评价还是很高的,先写作成名后出国,我在我们那个小城市的全部意义是一个被美化了的名字。如果不是我就读的学校实在一般,我爸说不定会穷极无聊写个《**女孩林小蓓》什么的来误人子弟。唯一可能会感到遗憾的大概是我的编辑,司马毫不掩饰地说:“疯啦?你!这里做得正好出去干什么?捡黄金?你以为那里就好混么?”
我抱歉地笑,我只是想离开,离开。
我挂上电话想,好了,没我什么事了。
M大的校园很美,略显空旷。可惜我很少有心情去欣赏。
这里物价太高,半奖实在不够支撑生活,要不是有从前一点私蓄傍身我早捉襟见肘的了。系里的外国留学生很多,有限的几个TA位置已经被占满。老师要不了那么多助教,我只得另打主意。
抱着“黄页”乱打了一气电话后我去了一家叫“喜盈门”的中餐馆试工。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麻烦也麻烦,每周四个晚上上工,听大厨大喝“四号台子二号餐!”,照看店堂同时接电话外卖,老板娘随时会尖叫“Monica!来擦台子!” 偶尔人少一点,又被抓去叠餐巾。
双手托满脏盘碗,开门用脚踹,赶着做不完的脏活狂奔,从早到晚地流汗,头发永远有股洗不净的油腻味,一双鞋一个月已穿得爆缝,白衫黑裙上全是菜渍。
整个人就像一股抹布。
大堂经理是个和气的爱尔兰老头子martin,我们有什么问题都直接问他:martin我可不可以做什么什么……他总是笑嘻嘻地说当然可以亲爱的。英国人尤其是年纪大点的人都喜欢叫年轻女生darling; 第一次我还挺不好意思地,后来就习惯了,觉着挺亲切的。除了他和厨房里的两个墨西哥人就全是国产的了,老板是福建人,说话带口音,但是人还算大度,时常和年轻的WAITRESS开玩笑。
“小林,要换新鞋子了。”
我揉着脚,“自做工以后脚又长大了一码,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有人羡慕三寸金莲。”
“大脚小囡,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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