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返》第30章


知返望着他,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直到身后的复印机发出咔咔的声音,她才如梦初醒,慌乱地回头检视机器:“好像又卡纸了,老毛病,新机要下周一才能送过来——”
熟悉的气息扑入呼吸,她的声音哑然而止——Hugo Boss的Soul。
之前她一直好奇于他身上的味道,若有若无却格外好闻,后来才知他惯用这款须后水。她偷偷地去买一瓶,偶尔喷在自己的抱枕上,床畔,然后一个人在家里尽情地温习他的气息,有一次他倚在她家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疑惑地吸了吸鼻子,今天没刮胡子,怎么身上的香味还这么浓?而她则是窝在他颈间吃吃地贼笑。
光明与黑暗,清淡与浓厚,Boss Soul从瓶身设计到香味都呈现了反差,初时清新,而后转浓,温和中潜藏着激烈,平静中积蓄着热情,就如——他这个人,不知不觉间,让她无法自拔。
“我看看。”霍远有些好笑地望着眼前的女人,她怎么这么容易发呆?
知返盯着他颊边那熟悉的一涡,无意识地挪开身子,接过他递来的外套,挽起衬衫袖口,拆开复印机挡板。
他的手臂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疤,缝合的痕迹看起来格外狰狞,料想当初应该伤得很深——可是,她记得他以前从来没有这条疤的。
心跳忽然加速,她脸色苍白地瞪着那道疤——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他不是“他”?不,不可能,这世上怎会有一模一样的人,叫相同的名字?
思绪在那刻乱成一团,她紧紧地抓住手中的外套。
“好了。”他突然间站起身,她被吓了一条,倒退了一步。
“怎么了?”霍远瞥了一眼她苍白的脸色,视线往下移,发现自己倒霉的外套几乎被她拧成了一团,不由挑了挑眉。
“我的外套——”他忍不住好心地提醒。
“你的手臂……”她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竟控制不住地问出了心中的疑虑。
“喔,”霍远了然地一笑,以为她的不对劲是被自己可怖的伤疤吓到了,“两年前出了场车祸,看,脸上还有道疤呢,差点破相,不过还算浅。”
他指指了右眉梢,那边真的有一道淡淡的疤,并不明显,却给清俊的脸庞添了一份硬朗。
“车祸……很严重么?”她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
“躺了两个多月都没有清醒,所有人都几乎以为我没希望了,结果又走运地醒了,在老家待了大半年做腿部复健,只是好像记不得一些人一些事了,慢慢才适应过来。”
他的声音,轻描淡写地,仿佛在谈论天气,或者什么不值一提的小事,可从他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响雷一样在她心头炸开,让她惊痛得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
——只是好像记不得一些人一些事了。
而她,也包括在这“一些人”之中,对吧。
他所谓的“适应过来”,是否代表中那“一些人一些事”,并非那么重要,忘记了也无所谓,毕竟,他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新的生活。
只是,他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将她一个人丢在过去的深渊里,没有人陪伴,没有人救赎,永远也爬不出来?
——第二个呢?
那一晚,她问他关于爱情观的四字成语。
不离不弃,他说。
不离不弃,莫失莫忘。
她嘲笑他与贾宝玉一样地故作深情。
他淡笑望着她,神情温柔。
——霍远,假如有一天,你忘了我怎么办? 
——不可能,怎么老提一些奇怪的问题?
——我是说假如,假如忘了,怎么办?
——假如我真的忘了你,只要能再遇见,我一定还会爱上你。
如果不能相遇,那你一定要找到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本来就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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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曾经的“假如”,真的会成为现实。
即便当时再笃定的一句“不可能”,她一个转身,他就忘记了她。
骗子。
她几乎听见心底的眼泪,如河流般漫上来,席卷了整片胸口,又或者,那不是眼泪,是血,正从那年分开后就从未愈合过的旧伤涌出来,否则,她怎么会这样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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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前的诗句来自席慕蓉《晓镜》)
四十二、桃花水
“身体怎么样了?”她苍白的脸色让霍远不由疑惑出声。
“没事了,”知返微微一笑,望着那张每看一眼就让她心痛一次的容颜,“那天谢谢你送我到医院。”
“应该的,”黑眸里隐隐泛起一丝玩味的笑意,“你在面前昏倒,嘴里又喊着我的名字,我怎么都有义务送你去医院。”
知返呼吸一窒,一时间傻傻地看着他,脸有些发烫——她喊了他的名字?
霍远感觉到了她的尴尬,随即笑着解围:“大概是因为那时我刚介绍完自己。”
太过仓促,他只好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才发现,她是这样的纤细。柔美的俏颜,应该适合无忧无虑的笑容,可即使在意识昏沉的那刻,她的眉仍是紧蹙的,仿佛有着很深深的烦恼,然后他听见她轻声地唤着,霍远。
那一刻,他的心里竟莫名地一震。
“好久没听到别人叫我中文名,感觉还挺好的,以后你就那么叫我吧。”霍远望着眼前的人儿,她似乎正窘迫地低着头,露出发间可爱的一旋。
在他视线未及的范围,知返苦笑了一下——他感觉挺好,她可不是。这一个名字,再多叫几遍,她会疯掉的。
他不是她认识的那个霍远,不是那个会在深夜的天台陪她一起看星空的人,不是那个会在茶餐厅给她点麻辣烫的人,不是那个会赏识她的才气和努力的人,不是那个一边开车一边念诗给她听的人,不是那个工作再忙也会关心她三餐的人。
从前的一切,他们之间的一切,对于眼前这个男人而言都是不存在的,所以,他又怎么配让她叫一声“霍远”?怎么配?
“我还是叫你Calvin好了,”她轻轻一笑,抑住心底泛上的那丝丝酸楚,“就我一个叫中文,有点奇怪。”
霍远不以为意地一笑:“也好。”
知返目送着他转身离开,长长的走廊里,阳光穿过窗户照在他身上,挺拔的背影一如从前那般熟悉。
那时候他送到回家,每次到了大门口她都让他先走,他拗不过她,只好悻悻地转身离开,她望着他背影,笑得像个傻瓜一样,望着望着,她就情不自禁地喊,霍远。
他转过身看她,却微笑地站在原地不动。
然后她跑了过去,扑到他怀里,就像无尾熊抱着尤加利树一样,紧紧地抱着,不肯松手。
知返放手,他笑着唤她,声音里带着宠溺的叹息,早点回去休息。
——不放。
——你要这么抱一辈子?
——答对了,一辈子都不放。
是上天惩罚她食言么?惩罚她当初轻意地就放弃,转身离开,所以才带走了他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从此那些爱恨嗔痴,只成了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喂。”她叫住他,没有用任何称呼。
霍远站定,回过头看她,疑惑地挑眉。
“要不要一起吃饭?”知返看着他,语气平静,“就当我谢你送我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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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缓缓停下来,知返看着前方唐人街的牌坊,尚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开口邀请了他。
还是不甘心的啊——懊恼地叹了口气,她硬着头皮下车。
一起并肩往前走,彼此却都是沉默,气氛隐隐有些尴尬。到了路口,知返不假思索地要往前,他却终于出声:“去哪里,羊城可好?”
知返站在原地愣了一下,随即默默地点了下头,跟着他右拐。
“车祸后等待康复的那段时间,吃的比较清淡,所有现在也就习惯了,”霍远笑着开口,“我父母说我以前是很爱吃辣的。”
“哦,是么?”知返盯着前方的路面,淡淡地应了一声。
他以前嗜辣,她怎会不知?
他头一回带她去吃饭,点的就是川菜。那时候,她对他是防备甚至带着敌意的,言语中不免夹枪带棍,可他自始至终都是从容地一笑而过,毫不在意地应对。依然记得那一天,窗外是炎夏的阳光,白晃晃地照在马路上,他指间挟着一支烟,微眯着眼望着不远处的尚豪办公大楼,而她坐在对面,偷偷地看他。那一刻,她怎么会想到这个男人会在她生命里留下那么深的痕迹?
他请她喝的苏门答腊曼特宁,后来她也学会了不加糖,连那酸苦的滋味,也教她上了瘾。
他曾经说要让她带他去吃小辣椒的,可当他们都已身在曼城的时候,他却连最初喜欢的味道都已淡忘。
“干烧明虾,瑶柱扒菜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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