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棺妖楼》第33章


门。这位战士跨了进去,果然在门角落发现那黑袍,揭开草帽,确是尸体一具,短衣人报了自己的姓名以及死者的姓名,并说是从北边(大概是陕西与河南交界的某地)来的。在电筒光下,桌上肴核已尽,杯盘狼藉,两双筷子还是湿漉漉的。再照各处,却也未发现什么。
战士回去琢磨了半天,觉得里面大有文章:首先,死人绝不会走路,走这么远更不可能!其次,两双刚刚用过的筷子,又作何解释呢?难道死人还会吃饭吗?笑话!他立即约同另一位战士,匆匆又赶回旅店,暗中进行视察。夜静更深,鼾声四起。那个房里,倒也不见声响,甚至连瞌睡的声音也没有,大概是经过查号之后,惊觉得睡不着吧。距天明不远,这起客伙便无声无息地开门出来。这时老板也早已开了店门,只见短衣人在前,用极低的声音导引着黑袍上路了。两位战士远远尾随在后……
天大亮了,两位战士快步紧跟上去。查号的战士这下才看清了短衣人的脸,立刻警惕起来:这是一张没有多少胡子的青年人的脸,而昨晚电筒下分明是满脸络腮大胡,看上去至少五十多岁。战士拔出手枪,喝令他们站住。
到了分驻所,这“吆死人”的秘密,终于彻底揭破:尸体是真的,但人则是两个,一个在前面打灯笼,明摆着,叫做“吆死人”的人;一个把尸体挂在自己的身上,整个儿一起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他挺起腰背,承提着这份重量,而手又是垂直的,想来也是用力分提着这份重量。眼睛看不见,凭耳朵听指挥以行使其脚。说实话,这样的劳动也算是惊人的艰苦!一天早歇早走,总得奔波八至十个小时吧,而且每天只吃一顿饭!提灯笼的人要轻松些,这种轻松同黑袍的艰苦相结合,一日一换,所以那位战士看到了两张不同的脸;旅店老板看不到,是因为他们走得太早;路上行人比他们走得快,也只能看到一个,看不到第二个人。多年以来(实在无从查证到底是什么朝代开始有的),在封建迷信的外衣掩护下,不知骗了多少人。(完)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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