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入藕花》第24章


“好,我带你离开,我当然要带你离开!”龙稚疼惜的向我保证,抱起我向门外走去。
阜南沮丧的看着龙稚将我抱着走出去,几次想出言阻止,最终还是垂头丧气的看着我们远去。
确定龙稚不会丢下我,确定我离开了肖府,也离开了汩院,我终于安心的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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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蛰伏:第二十七章 龙稚!我喜欢你]
眼皮很沉很重,费了好大的力才勉强睁开来,又力不从心耷拉下来。这样反复了几次我终于有些清醒了。
床棱板上的富贵牡丹开得华贵多姿。纱罩被珍珠绣串挽成流苏模样。正对着的精致梳妆台上昏黄的铜镜里,一个消瘦的秀丽女子正呆呆的看着自己。
我抬起左手,对面的女子也抬起了手,那手腕处密密的缠着白布条。我困惑的瞧了瞧自己的手,】恍【书】然【网】大悟,自嘲的笑了:“原来我就是那镜中人。”
这时,回忆如潮。那撕心裂肺的点点滴滴如电影重现。
我有些嫌恶的解手上的布条,刚解到一半,一双纤长的手指按了上来:“伤口还没好,过些时候再拆吧!”
我双唇紧闭,木然的发呆。
“小怜!”是谁的叫声,这般痛楚。我缓缓侧首,哦,龙稚!此时的他正愁蹙着眉头,伤心的看着我。
这个与我相识相交不过三日的朋友竟然这般温柔的疼惜我,而那个与我朝夕相伴夜夜相拥的人儿却伤我至深。
我深深的叹口气,眼睛又不争气的蒙上水汽。
“小怜!”这个高傲自负的翩翩公子,大概是生平第一次对着个爱哭的女儿家,笨嘴笨舌,手足无措,连句多的话都没有。
“叫我夕烟吧,我是夕烟,不再是小怜!”我不想再扮演他人的角色,我要做我自己。
“好的,夕烟!”龙稚顺从着我的话:“夕烟,要不要吃点东西?你昏睡一天了!”
“不要!”我淡淡摇头,身子弱弱的,没有半点胃口。
“那就喝点汤,这是白乌鱼汤,对伤口愈合很有用的。”他吹了吹汤碗里的浮油,将碗递到我唇边,一只手伸到我的腰部,轻轻的托起我的身子。眼睛很认真很坚决的对着我。
我被动的就着他的手喝了半碗。
他将碗放在桌上,过来扶我坐立了。
“有抱枕没有,我这身子软,没什么力气,想靠靠。”我向他轻声要求。
“抱枕?”他剑眉一楞,大概没听说过。
“瞧我粗心的,甜儿,甜儿!”他朝门外大叫。
“哎,公子,有什么吩咐?”应声来了个脸圆圆眼睛圆圆的乖巧小丫头。
“快,给小姐再拿床被子来!”龙稚命令道。
“小姐!他居然将我视为小姐!”这个称呼让我心神恍惚了好久。我怔怔的,只是拿泪眼瞅着他。
他用手指轻轻的弹掉我快速滑落的泪,又怜又惜的拥着我:“真是个爱哭鬼!从现在起,我要治好你的眼泪,你呀,就安安心心做你的大小姐,我要你每天都活的快快乐乐的!”
是啊,我是21世纪的现在人林夕烟,可不是个只会哭泣哀怨的林妹妹!有这么贴心帅气的富家公子做朋友,我还伤心个什么劲。
四处找了找,没有手绢,只好委屈他宽大的袖子了,但愿这个超级大帅哥没有洁癖。
龙稚心里哀叹,这个丫头还真如阜南说的没心没肝,这么快就化悲伤为搞怪,将自己的锦袍檫上一团乱七八糟的液体。不过,这心里一点不排斥,也不厌恶,反而喜欢的紧,自己莫非有被虐症?
龙稚在心里小小的可怜了自己一下下,一抬头,看见夕烟正用古古怪怪的眼神瞧着自己,心里咯噔一下,口有些不听使唤:“你,你又怎么啦?”这是我吗?朢(wang)陨朝的第一公子,怎么对着这小丫头象老鼠见了猫呢?
“这里是闺房?”我含着暧昧的邪意问道。
刚才我环视了一下周围,只见四面墙壁玲珑剔透;琴香瓶炉一一俱全,锦笼纱罩;金彩珠光;连地下踩的砖;皆是碧绿凿花,一看就是女儿家的住所,我不可能在龙府,一则我来历不明,(不可能直说我是阜南公子的贴身丫头呀)要解释清楚需大费口舌,二则这龙轻轻与我之间还有不大不小的冲突,龙稚不可能将我羊入虎口。
那这闺房就很值得研究了,莫不是这位俏公子藏娇金屋?我真怕突然冒出几个莺莺燕燕的妒我抢了她们的如意郎君。我现在颇有些近情情怯了。
我这里浮想联翩,眼神也随着心情在龙稚脸上扫来扫去,一阵闷晕后的龙稚终于读懂了我眼睛里的多重含义,双手乱摇道:“咳咳咳,哎,夕烟,你想到哪里去了,这里是馨竹园,是我过世的娘亲最喜欢的别院,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松了一口气:“你很爱你娘亲?”
“是,可惜我和她相处的时间不多,她生下我身体一直不好,经常来这别院疗养。”提起娘亲,龙稚的情绪有些低沉。
我安慰的拍拍他的肩头,又想到个闹心的问题:“那,轻轻郡主是不是也很喜欢来这里呢?”和阜南有关的任何人此刻我都不想见到。
“哦,我妹妹不是我娘生的,她不会来这里!”龙稚淡笑摇摇头。他开始摆弄我手腕上的布条,力图将他们缠回原型。
哦,也对,这古人喜欢三妻四妾,同父异母是再正常不过的家庭关系了。
我终于放心了,心里很是感激,这龙稚真是厚待我,没有随随便便找个旅店或者现成小院安置我,而让我住进她生母最爱的别院,他对生母的怀恋让我感觉到我住进了他的心里。
“龙稚,我喜欢你!”当心里被一种情绪涨的满满的时候,我通常会选择一种方式将它发泄出来。这次,我冒出一句连自己都震动的话。慌乱中,我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嘴。
埋头/炫/书/网/整理布条的龙稚头都未抬,慢条斯理回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抬头看看我有些尴尬说错话的表情轻松的耸耸肩:“如果你不喜欢我,怎么会将前世今生的秘密告诉我,怎么会将自己放心的交给我?”
他用手刮了刮我潮红的鼻子,埋下头继续道:“放心,你可以将你现代思维在我面前尽情展现,我不会误会的!喜欢不等于爱,这不是你告诉我的吗?你说过,喜欢很零碎,可以喜欢一个人的性格,喜欢一个人吃饭的样子,喜欢一个人黑亮的头发,甚至于喜欢一个人在某一刻的表情,说的一句话;爱却很博大,爱包容一切!”说到爱时他的话语深沉起来。
这次换他震慑了我,他知我,怜我,信我!
同样的俊中之极,人中龙凤。一个冷如刀裂,一个暖如春流。在阜南的身边我只会受到伤害,而在龙稚身边,我却时时觉得温暖,可我的心呢?此刻它在哪里?
“不过,夕烟,要是某一天,你的心打开了,我希望我能有机会走进去,就算我不是你期待的那个人,我也想能站一个小小的位置!”他抬头将缚好的手腕轻柔的放回锦被中,对着我,认真而期盼。我微微的低下螓首,手指在被面上不安的搅动。
麋鹿,麋鹿,我困惑的寻找依托,我那么坚决的心为什么会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蜕变:第二十八章 麦兜抱枕]
馨竹园是个清雅之地。此园以翠竹为主,园中所有的屋子建材都以竹为主,是个难得的雅休之地。
喜欢在清晨,薄雾飘绕的时候与龙稚在林中漫步,我开心的时候他会与我吟诗赋词,我忧伤的时候他会静静得为我吹奏《青花瓷》。这首曲子已经被他摆弄得: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可是没多久龙稚说有事需出门一趟,多则七八日,少则三两日便回。突然的分离,难免凄切,龙稚一走,偌大的院子,除了看门的,打扫院子的三四个奴仆,便只有甜儿和我。这心一时便空落落的没了着落。
这天,天又飘起了潇潇细雨,微微侵入的凉意更觉得将冷欺花,作烟困柳。使我惨淡的心里又多了许多愁肠。总在郁结中停留不是我的性格,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想做些事打发打发时间。
这古代的枕头都是又方又硬,基本上偏好选用玉石、陶瓷、木头等特殊材料做枕。老实说睡惯了软软绵绵的羽绒枕,睡这硬帮帮的枕头对我的睡眠是一大挑衅。
我决定先为自己做个舒'炫'舒'书'服'网'服的抱枕。
想到便做,拿起笔,在画纸上画了只憨直可爱的麦兜,这是我最喜欢的卡通猪的样子。
穿越前,曾背着母亲偷学了好些技艺,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动漫,只要一有空便在网上下载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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