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凡事》第134章


经过这一对比,他蓦然醒悟。
原来人与人,真是不一样的。
来到鮀中后,自己一直都处于自怨自艾中,埋怨这里的人都是关系户,埋怨这里的人情淡薄不是他这等小平民的归处——这些是鮀中的问题吗?分明是他自己的问题才是!
张弘宽再是能拿他当乐子,不也是看准了他的怯懦和自卑吗?
边想、张弘宽等人身后的家庭之所以能显得高人一等,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享有等级特权,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着平民小家所匮乏的高瞻远瞩,在同龄人还在迷茫前路的时候,他们早就规划好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发展,哪怕理想跟现实难免有偏差,但在基调不变目标统一的前提下,总归是要胜人一筹。
反观自己,出生于每天为了三餐劳碌不已的小门小户,爹娘受制于目光的局限无法提前像边家、张家那般早早为孩子出路作规划打算,但他自己呢?他争取过吗?花过心思吗?
鮀中的组成决不只是如边家张家之流,那所占比例更多的足以撑起这座百年老校辉煌长流的其他普通学生呢?
思想上的认知似乎正在经历一场颠覆性的大撞击,于锦乐在他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搜肠刮肚地刨了一层又一层,发现自己上了高中以来除了例行的愤世嫉俗,似乎就没别的有建设性或者解决性的思维与反思了。
有点小受伤。
于锦乐一边走向店里,一边琢磨着自己的“与世无争”跟“混吃等死”之间有着几步距离。
走到楼下看到自家楼层没有亮灯,这是家里还没人回来。
刚搬过来这边时他才小学四年级,于妈妈怕他年纪小丢三落四,加之家跟店离得近,店里天天有人在,不是于爸就是于妈,便就没给他们三兄妹配钥匙带身上,一直都现在他都高中了,身上也没有带钥匙的习惯。
带一丢一,带二丢二,总之已经用具体行动证明了于妈妈当年的明智之举。
这会儿肯定又是他爸出去送货了,他妈一人在店里走不开。
时间不早了,他得过去店里帮忙,让他妈空出时间回家做晚饭。
刚到店门口,就听见里头传来一把尖锐得夸张的女声:“我就知道他们家又来这一套!仗着自己是老幺呢!平日里大老板可风光了开小汽车带小蜜的,可一到正事就往后躲,连老人家过个生日都想着过来蹭饭不摊费用!他们倒是想得美!”
他足下一顿,在柱子后停下了。
在里头说地口沫横飞的女人是他三婶。
三叔小叔两家不对付已经不是新鲜事,两家人就算过年去给老人家拜年都得错开了时间去,三叔骂小叔心术不正头蒙拐骗,小叔又看不起三叔是个穷酸的剃头匠,于大伯早亡,于爸爸身为眼下当家一代的最年长者,一有什么事就得站出来“主持公道”。
眼下时间正值于奶奶寿辰前夕,三婶这么愤愤不平,自然离不开这桩主事儿。
“各家安排老人的生日到底怎么就不好了?非得搞这些闹心!”
说话还在继续,在于锦乐前头进去了个客人,约莫是被于三婶那尖叫鸡不相上下的嗓音吓到,不到三分钟就又匆匆离去。
“大姑跟大姆【注】不合,他们两家人也那么多年没说过一句话了,现在这么安排,不是给人找不愉快吗?”
家里长家里短的琐事,高谈阔论着说得左右邻里都听得一清二楚。
于锦乐叹气,开门做生意就是这里不好,跟剥光了给人视奸了一样,可又实在没什么办法,总不能堵着人嘴不给说话。
边想家肯定不会这样——至少小区里的大环境家家户户看起来都那么高知文雅。
还真有点儿羡慕。
书包带被人从后头扯了扯,他回头一看,钱晓珊正趴在墙边看他。
“哇靠,你们店里开□□大会呢?你躲在这里鬼鬼祟祟的是怕进去后被连着批上吗?”
确实那嗓门大得杵马路边都能听上一耳朵。
他把书包带子拉好,看了她一眼,“小孩子家家别管太多,复你的习去。”
说完回头跨进了店里。
“三婶,妈。”他进门喊人,把书包挂到椅背上。
三婶见到他就收小了声,对他笑笑,“锦乐放学了?”
他点头,看了墙上的挂钟一眼。
于三婶指着茶盘上叫他喝茶,又回头继续对于妈妈说,“我们家跟老幺也没完,他就没像个人样过!以前教他大女儿在学校别跟我家孩子说话,说我们是剃头匠,别以为我不知道!他那傻女儿什么都说了!”
时间还不到六点半,但于妈妈还没做饭,三婶绵绵不断的唠叨放佛依稀能串成一部新闻联播。
还真是没完了。
于锦乐微微皱眉,“妈,今晚早点儿吃,明天还得考试呢,我还得复习。”
再大的事儿都没自家孩子读书大,于三婶自家也是三个小孩儿,自然懂得这点,赶在于妈妈开口前赶紧鸣金收兵,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锦乐读书辛苦,确实该早点吃饭,二婶你赶紧回家做饭去吧!我这就走了。”
耳根总算清净了下来。
市井小店市井家庭,除了奔波不断的三餐,似乎就剩下这些婆婆妈妈的家里长短了,吴泽飞跟庄尔东家似乎也差不多,就是一个家开的小诊所,一个家长是双职工,还是比不得于家的吵闹。
陆景家他去过两次,都是静悄悄的人气不足的模样,陆景说他经常一个人那样待着,这样一比,不知道换作自己,会不会习惯那种生活。
边想……边家是什么样儿的就真的一点都想象不出来了,偶尔从边想的只字片语可以听出来,他爸应该很挺严肃的,但也很重视他这个独子,至于他继母,大概说是亦母亦友合适些,应该家庭气氛挺和谐的。
于锦乐的礼物提醒了边想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的生日。
所以老边回来了,所以沈昀佳备了一桌子可媲美年夜饭的菜。
边想开门进屋时,沈昀佳跟边振华正在客厅里。
他爸坐在沙发上,沈昀佳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前面,捧着他的左手给他修指甲,她剪得仔细,每剪完一只还细细地用小矬子把指甲修了一番,最后还要举起来看看效果。
边振华低垂着眼睑静静地看她,眼神温厚而坦然。
边想进屋的时候,两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沈昀佳顿了一下动作,指着厨房方向对他说:“回来了?先坐会儿,很快能吃饭了。肚子要饿了厨房里有汤,先喝点儿。”
场面太过温馨,他莫名觉得有点儿尴尬。
“好咧。”他旋即脚下方向一转,回头进了厨房。
炤台上小火煨着一口砂锅,咕咚咕咚地翻滚着,大筒骨熬烂了加了春菜一起炖,油腻被菜叶堪堪吸净,浓郁的肉骨味下菜叶香甜入了味。
是鮀城这边的菜式,老边和他都很喜欢的,老边喝不惯粤省传统的药膳汤,觉得往骨头汤鸡汤里加一堆药材就跟在喝中药似的,是一种折磨,想比之下,他很青睐鮀城本地的口味。
这些年来,不管有意无意、愿不愿意,鮀城的点点滴滴,都慢慢渗进了他们的生活。
边想舀了小半碗,靠着料理台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啜着。
老边这样,其实挺好的。
在外头长时间出差奔波完回来,有人细心地体贴着,门一开就是灯火通明,走近饭桌就是热汤暖饭,就连看个电视,都有人注意到你指甲长了需要修剪。
年轻时或许觉得无所谓,但当发际间冒出缕缕银发后,就会体会到当中的难能可贵来。
如果没有沈昀佳——
边想稍微设想了一下。
突然就打了个冷战。
虽然老边会做饭,但以他这种出差的频率和随时随地加班加点的作风,估计他俩还是叫外卖吃盒饭多一点。
想想都可怕。
幸好沈昀佳出现了,幸好他当年闹革命没闹成功。
裤兜里的手机嗡地震了起来,刚考试时候调了静音没调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注】:大姆=大伯母
emmmmmmmmmmmm~虽然看这文的人不多,不过还是很珍惜这点儿少得可怜的人烟气儿,所以还是在这儿说下~
这几天准备出游一趟,3月7日才回来,不带电脑,网络什么的也不怎么方便,暂定下次更新为3月8日。
希望本来就伶仃稀少的你们不要就此抛弃我Q_Q
第104章 虚十八
他拿出来一看,有点发愣。
翁琳。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一个曾经哪怕不能二十四个小时粘在一起也要手机短信不间断联系的人。
得多久没见着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