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4章


马跑得很快,把冷风甩在了后头。
波塔一家住在半埋在地下的冬窝子里,地面上只有一个很小的,四四方方的入口
向兴学一行运气很好,在波塔一家的居所旁边还有一个废弃的驻地,那儿原来住着波塔冬天的邻居,邻居在城市里定居下来,闲置的冬窝子就成了向兴学他们的地盘。
住在地下要比住在地上的房子里暖和一点,牧野上的风虽然凶猛,但不至于咄咄逼人,它不怎么喜欢侵入地下。
黄桃和加玛已经把窝子打扫过一遍,虽然燃烧羊粪饼取暖让这个小宅子又积了一层灰,但总好过天地间的沙尘与雪片。
向兴学开行李箱的时候,黄桃和陆旻就在一旁看着——他们太无聊了,不想出去挖羊粪、铲雪,就挤在窝子里互相检阅行李。
“向老师的箱子好整齐啊。”黄桃蹲在地上,用手托着脸,啧啧地赞叹。
“是我爱人收拾的。”
“师娘吗,那师娘一定是个很温柔的小姐姐。”
陆旻轻声说:“是小哥哥哦,一个又温柔又硬气的小哥哥。”
向兴学惊异于陆旻对向俨的评价,总觉得不太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
温柔,向俨有时候挺温柔的,对待向兴学的学生尤其温柔。
硬气,他的确非常硬气,个性很强,也很独立,很有男人味儿。
小哥哥——向俨的年纪对于陆旻来说也确实是小哥哥。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向兴学觉得问题可能在那一声“小哥哥”上,他自己是向老师,向俨却是“小哥哥”,两个人好像差着辈——但是他俩的确差着辈,向兴学是叔叔,向俨是侄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货真价实的叔侄关系。
向兴学感觉自己好老了,虽然只比向俨大六岁,但是好老了。
“是小哥哥吗?哇……有一点点浪漫。”
黄桃求着向兴学说想看小哥哥的照片,向兴学从被子里摸出一张照片来——行李是向俨收拾的,向俨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照片塞进被子里,是那天晚上向兴学放的。
向兴学的手机一直放在心口的口袋里,手机一直关机,但向兴学也一直用体温守护着手机的电池,他害怕几个月后需要用到手机的时候,电池却是坏的。他还是没有开机给黄桃看照片,所以掏出了纸质的照片。
照片上的向俨穿着沙滩裤站在海里,裤子被海水泡湿了一半,上身的白体恤把他衬得年轻异常。
那时候向兴学拿着相机,冲向俨说:“笑一个。”
向俨就大笑起来,笑得像湛蓝的海水,也像亮晶晶的阳光。
向兴学特别喜欢这张照片,可能是因为拍照的时候向俨乖得像个宝宝,让笑就笑了,他把这张照片影印了好多份,家里的相框里放一张,办公室的相框里也放一张,电脑的桌面是它,手机的屏保也是它,向兴学还有一个信封,里面存着十张备份。
向俨因为这张照片骂向兴学是“老变态”,骂了好多次。
小朋友常常冷冰冰的,有时候又很甜,甜的时候,向兴学都记得。
“好帅!”黄桃感叹,“我以为会是那种很漂亮的男生,没想到是帅的,真的很硬气。”
她忽然不说话了,皱起了眉头,“你们……算啦,你们肯定很幸福。”
向兴学不知道黄桃想问什么,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刺激到陆旻,但陆旻微微地笑着,向兴学当那场喜欢已经过去了。
他对小姑娘的祝福说谢谢。
天黑的时候,加玛招呼他们吃饭。
哈萨克人过冬的食物很简单,主食是炸面饼或者馕,荤菜是肉干肉粒,没有蔬菜。吃饭时要布茶,茶是油茶,口感很厚重,能喝出动物脂肪的味道。
波塔喝茶喝得很豪放,一碗接着一碗往嘴里灌。热腾腾的茶能驱散白日里聚集的寒气。
加玛一直在为丈夫烧水泡茶,她的身形尚还灵活,不像孕妇的样子,波塔也没有让她坐下歇歇,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动作间流淌着温情。
向兴学悄悄地问黄桃:“你有照顾好加玛吗?”
黄桃说:“加玛不需要我来照顾,她很厉害,她跟我说她在荒原上把老大生了下来。”
哈萨克男人是荒野上的英雄,男人的妻子是家庭的主心骨,每一个人都是传奇。
冬窝子里只有一张大床,向兴学、陆旻、木拉提和黄桃都睡在床上。
黄桃害怕起夜时会吵醒他们,主动要求睡在外面,向兴学睡在黄桃和陆旻之间,木拉提睡在最里头。
大家对这样的安排心照不宣,黄桃知道向老师有男性/伴侣,靠着向老师睡不会害羞,陆旻把草原男人和汉族女孩儿隔得远远的,避免他们尴尬。
木拉提入睡得很快,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向兴学躺在床上,却睡不着了。
他之前一直睡在帐篷里,有时候围着火堆守夜,迁徙的路途颠沛流离,如今进了冬窝子,安定了下来,心里又觉得空旷。
“向老师,你睡了吗?”黄桃悄悄地问。
“没有,暂时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今天你们来了,我有点激动。”
陆旻也轻轻地说了一声:“我也睡不着。”
“睡不着怎么办,我给你们讲讲故事?哈萨克的传说。”向兴学莫名觉得这两个小孩很可爱。
“哈萨克传说我都听腻啦。”
“向老师,给我讲讲您和俨哥的故事吧。”
向兴学沉默了一会儿,最终不忍心拒绝陆旻的请求,他说:“让我想想该怎么说。”
第五章 葬礼 
“我在小俨出生时就见过他,哦,小俨就是我的爱人。”
向兴学是看着向俨长大的叔叔,这么说也对也不对,他没有一直陪伴在向俨身边,因此错过了许多向俨长大的过程。
他们的羁绊与亲情相关,开始于小小的向俨睁眼看向兴学的那一秒,但是真正的故事却在一场葬礼上拉开了序幕。
向兴学养父去世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岁,在和沈云梦协议离婚。
沈云梦是向兴学的前妻,也是他全部的年少时光。
他们高中时一起做着有关文学的梦,大学时在校园的月牙湖畔牵手拥抱;向兴学为沈云梦写诗,为她填词,为她在广播里念散文,他们接吻,交换情书;向兴学曾经攥着身份证,磕磕绊绊地对旅店的前台说要一间大床房,他手里汗津津的,却被沈云梦紧紧地回握住,他们在破旧的床上水乳交融。
爱情像云,也像梦,向兴学的爱与灵魂,都属于沈云梦。
可是,云会碎,梦会醒。
向兴学的养父向义武病了两年,最后的愿望是见一见向兴学的小孩。在向兴学幼年的记忆里,他的父亲不是向义武,他也不叫向兴学,可是后来向义武就成了他爸爸,他也有了新的名字。
他们住的村子里一直有流言蜚语,说向兴学是私生子,可是向兴学的妈妈,陈明香顶着压力对他好。
向兴学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私生子,他和向义武一点儿都不像。
陈明香待向兴学好,向义武待向兴学也好。向兴学有理由报答父母恩情,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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