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5章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庆祝他在人间走过一遭,庆祝他年轻时从战场凯旋,人老了还同病痛殊死搏斗、倔强倨傲,庆祝他一生胜利。
唢呐吹得震天响,纸钱的灰烬在半空飘飞。
沈云梦的鞋根陷进了潮湿的泥地里。
向兴学看到她眉头微蹙,眼里全是不耐烦。
“沈云梦的鞋脏了。”
这是多年未见的向俨对向兴学说的第一句话。
向兴学印象中的向俨还是个高中生,很瘦,喊小叔的时候也很乖。他眼前的这个向俨和他差不多高,长结实了,也不喊小叔。向兴学忽然反应过来,向俨已经二十四岁了,是个大人了。
他尴尬地笑笑,自己完全没有在意沈云梦的鞋,只看到沈云梦的淡漠,向俨却知道她为什么不耐烦。向俨说沈云梦的鞋脏了,向兴学依旧无动于衷,他的妻子是他深爱的女人,但也是让父亲不能得偿所愿的娇小姐,他知道错不在她,却也不愿意关心她现下的困窘,向兴学觉得至少葬礼上他还是个愧疚的儿子,不想再顾忌沈云梦的情绪。
他没有动作。
向俨等待了一会儿,向沈云梦走了过去。
向兴学看着向俨踏过绵软的泥土地,每走一步都会带起小小水花,黑色西裤的裤脚沾上星星点点的泥渍,那些斑驳很小,向兴学看得却很清楚。
他感到有点儿迷茫。
他看着向俨蹲下身去,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一手握着沈云梦的脚踝,一手用手帕托着高跟鞋的鞋底,那个动作应该是很轻的,看上去很轻,向俨帮沈云梦把鞋根从泥地里拔了出来。
沈云梦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变得复杂,她低头看向俨的动作,得救之后又看向了向兴学。
向兴学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反正心里是很震惊的。
向俨扶着沈云梦到了水泥地上,沈云梦对他说谢谢,向俨笑着说:“不客气。”
他蹲下去握着脚踝的动作看起来温柔异常,说不客气的语气却轻佻放荡。
向俨的爸爸向兴邦对沈云梦抱歉地笑笑,然后严肃地训斥道:“这是你爷爷的葬礼,你收敛一点。”
向兴学替沈云梦说:“是我们要谢谢小俨解围。”
向俨朝向兴学弯了弯眼,笑容一如既往地可爱。
很多年以后,沈云梦和向兴学聊天,她说:“那时候如果来的是你,我可能就不会跟你离婚了。”
可是向兴学没有去,世界上没有如果。
向兴学再回忆起那个场景还是会觉得向俨像王子一样,他会解救高塔里的公主,却不是奔着求婚去的。
那样的举措,奇异而又矛盾的浪漫,只有向俨能实现。
“俨哥果然很温柔。”陆旻说。
“嗯。”黄桃应和道,声音里全是困倦。
“睡吧。”向兴学轻轻地说。
第六章 胎动 
在博尔塔木卡,时间走得很慢。
白天不分上午和下午,只有太阳升起和落下。
他们一天只有一顿正餐,发生在夜晚,他们会喝很多次茶。
太阳好的时候,太阳能电池能够积蓄很多能量,灯泡一直亮到午夜,波塔一家和向兴学一行会坐在一起聊天,木拉提做翻译,两个孩子也学过一些汉话,他们能听懂外来人的谈笑,却也很少插话,少年们像父亲一样沉默。
在说到加玛肚子里的宝宝时,孩子们会高兴起来,他们希望这是一个妹妹。波塔也希望是个女孩,他们以后能够安定下来,女孩儿能够安安稳稳地长大。波塔觉得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的哈萨克男孩都不能成为有担当的男人,但女孩儿适合城市生活。
胎儿不过几个月大,在厚重的衣物遮掩下,一点也凸显不出来,但是波塔习惯于把手放在加玛的肚子上。向兴学觉得波塔是不想错过每一次夜晚的胎动。
向兴学想,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拥有一个孩子了,向俨不能生,他也不想找别人生。
他看着波塔和妻子亲昵地互动,有时候会很羡慕,羡慕的时候也会觉得向俨如果是个女人就好了,这样向俨就能为他怀孕,他也想一直抚着向俨的肚子,想亲吻向俨的肚皮,想隔着皮肤和孩子说话,向俨会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种想让向俨怀孕的心态和当时想和沈云梦孕育一个孩子的心态完全不同。
向兴学也不是多想要个小孩,他只是想和向俨共有一段温情的记忆,想用孩子把向俨拴在自己身边。
向兴学觉得自己也挺变态的,怪不得向俨喊他“老变态”。
每一个夜里,木拉提打呼噜的时候,向兴学都会被黄桃求着说一说他和向俨的故事,明明一开始是陆旻想听,黄桃却觉得欲罢不能。
“不行。”向兴学的大姐向蓉即刻否定了离婚的提案。
向家一家人围坐在厨房的大灶旁,说往后的计划,外边依旧锣鼓喧天。
沈云梦低头拿干枯的稻草擦鞋,她听到这句话没有抬头,也不作回应。
向蓉又说:“村子里还没出过离婚这样丢人的事,再说爸刚走,你这就要离婚,你让他脸往哪儿搁?”
向兴学没做声。
诚然沈云梦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不是贤惠的妻子,但是向兴学还爱她。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已经进入了绝境,但向兴学还期待着柳暗花明。
“姑母,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人家要离婚也不用说出来啊,你怎么不知道这儿没有人偷偷离婚?”向俨的西装外套已经脱掉了,挽着个袖子往灶里添柴火。
向俨小时候就喜欢这口灶,总是坐在小板凳上拿着大钳子往里夹稻草,有时候向兴学会给他在火堆里放几个山芋,小朋友寻到山芋就开心得要命。
现在他还坐在小板凳上,小小的角落里已经塞不下向俨的两条长腿。
“你给我闭嘴。”向兴邦呵斥。
向俨抬头看他爸,又笑了,“您可不能说我,我都快忘了,你可是不离婚的代表。”
二姐向枫是读过书的女人,思想不至于闭塞,她问:“怎么突然要离,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向兴学说:“是我的问题。”
“你做什么了,让云梦能要离婚?你们这些年轻人可别把婚姻当儿戏。”
“他没做错什么,是我嫌弃他穷,我不想跟他过了。”
沈云梦说得很淡,好像他们在谈论的不是离婚这样的大事。
她话一出口,厨房里即刻安静了。
向俨站起身来,对沈云梦说:“让他们自己聊聊吧,我带你在这儿逛逛。”
向俨带走了沈云梦,厨房里的逼问也开始了。
向兴学有点感激向俨,他没让沈云梦听见更难听粗鄙的话。
他也不想让他这个小侄子听到自己低声下气地说“我还爱她。”
向兴学不比向俨大太多,但他至少算个长辈,长辈是要面子的。
他的姐姐们一开始说沈云梦是个物质的女人,听说沈云梦想要和富裕的作家在一块便骂她水性杨花,之后话题便成了责骂向兴学“怂”、“软弱”、“不争气”。
向兴邦一直皱着眉头听,后来他说:“要不我给你把房贷还了,这样你轻松一点儿,沈云梦可能还愿意跟你过。”
向兴学决定离婚了。
他是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骄傲。
半夜的时候,向兴学爬到房顶上,想抽几根烟,却听到向俨在打电话,手机屏幕的灯光映亮了他半边脸。向兴学又发现向俨已经长得棱角分明了。
“我得过几天才能回去,家里有点事,你帮我给草浇浇水。”
向俨看到向兴学,略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又继续说:“14床的病人血压一直不稳定,你让闻老师给他做个仔细的检查……
“不开心啊?
“想我了?
“就几天了。
“现在不早了,你早点睡,乖,去睡觉。”
那边儿一直不愿意挂电话,向兴学便点燃了烟,他觉得挺讽刺的,自己一个中年男人在屋顶上偷听侄子和女朋友打电话,他这个侄子做事还那样妥帖,相比起来自己的生活简直乱七八糟。
可他除了屋顶还能去哪儿呢?
沈云梦睡在房间的床上,家里的大门也被关上了,钥匙在向蓉手里。
老家的宅子很大,房间却被回乡的儿孙占得满满当当的,向兴学哪儿也不能去。
向兴学听到向俨说:“嗯……嗯……我爱你……挂了啊。”却是敷衍的语气。
向兴学依稀觉得向俨和自己是很不一样的人。
他会是被所有女人爱着的男人,也会是玩弄感情的人,他能看到沈云梦的窘迫,也能带沈云梦避开议论,他体贴,却未必真诚。
就像这句不耐烦的“我爱你”,一听就是假话。
向俨到底还是随了向兴邦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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