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11章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戒指,没有长长的婚纱,但有爸爸,有小狗狗,同同满意得不得了。
手术前,同同爸爸和同同说:“宝贝儿,不要害怕,你只当作睡了一觉,向俨哥哥会陪着你,醒来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我们可以去度蜜月,同同不是想吃椰子吗,我们去一个小岛上,那里会有很多很多椰子树,那里也不冷,同同还可以穿裙子……”
说着说着,爸爸声音哽咽了。
同同躺在床上,摸爸爸的手:“爸爸不哭。”
她看向了向俨,问:“哥哥真的会陪着我吗?”
向俨微微笑着点头,“我会陪着你,不过我会穿绿色的衣服,我还要戴帽子和口罩。”向俨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就像这样,同同能认得我吗?”
“能认得的,哥哥不许偷偷地走掉。”
“哥哥不会走,哥哥一直陪着你,等同同醒过来。”
向兴学悄悄地问向俨:“你可以吗,不会紧张吗?”
“我不是主刀,没事的。”
“手术中”三个字亮起来的时候,同同爸爸泣不成声。
一个中年男人,哭得像孩子一样。
向兴学拍了拍他的背,“会好的,要相信医生。”
爸爸告诉向兴学,同同妈妈在同同生病以后就不要她了,他只有同同了。
向兴学觉得眼酸,一个家庭,本来好好的,孩子生了病,家就散了。
中年人的生活真的很难。
手术做了十几个小时,有医生出来送了好几次病危通知书,爸爸都含着泪签下了。
爸爸哭着,手颤抖着,一次一次地以父亲的身份,签自己的名字。
他看起来很软弱,却比谁都要坚强。
向兴学想,如果同同能挺过来,自己永远被唾骂也行,一生孤单也行,他怎么都行,只要同同能活着撑过手术。
但向兴学又觉得自己的愿望太渺小,向义武病的时候,向兴学就想,他愿意一辈子做第二作者,一辈子不能出人头地,一辈子艰难,只要能换向义武多活几年。
可是向义武还是走了。
向兴学愿意给出的筹码好像不太够,感动不了上天。
他明明是无神论者,无能为力的时候,却希望有神明庇佑。
同同被推了出来,送到加护病房。
向俨说:“赵医生能做的都做了,我不能说手术是成功的,同同还需要观察。”
同同爸爸给向俨跪下了,他声泪俱下,“向医生,谢谢您,谢谢您……”
向俨把男人扶了起来,“我没做什么,你要谢也是谢赵主任。”
向兴学明白男人在谢什么。
向俨所做的,已经超过了医生的作为,他对同同的爱护,就像亲哥哥一样。
第十四章 妈妈 
同同刚刚睁眼的时候,和爸爸说:“爸爸,我梦见妈妈了。”
女孩儿的呼吸喷洒在氧气罩上,形成一层朦胧的白雾。
同同爸爸捏着同同的手指头,没有做声。
向兴学站在向俨身边,听到细若游丝的声音,心里又欢喜又难受——同同像一个小战士,一次一次从鬼门关前挺了过来,她打赢了许多场战役,醒来的时候却没有妈妈的夸奖。
“妈妈带我看烟花,好多好多的烟花。妈妈还带我放仙女棒。”
爸爸说:“等同同不生病了,爸爸带你去看烟花好不好,爸爸给你放。”
“哥哥也给你放。”一直沉默的向俨开口了。
同同没有说话。
她学着大人的样子沉默。
“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同同了?”
向兴学看到同同爸爸强挤出一抹笑,“怎么会,妈妈只是工作忙,妈妈也很想同同,同同想见妈妈吗?”
小女孩儿的眼睛忽然亮了,“想。妈妈会来看我吗?”
爸爸答应她说妈妈会来。
同同的妈妈是一个瘦小的女人,她把头发松松垮垮地挽在脑后,未着粉黛,看着有一点憔悴,却依旧清丽脱俗。
同同的长相集合了爸爸妈妈的优点,小脸盘,小嘴巴,大眼睛。
向兴学想,这么好的一个小孩儿,怎么能忍心抛弃了。
同同的母亲隔着病房的玻璃,只是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就红了眼眶,这让向兴学有些意外。
他正被母子相见的温情场面感动着,却听见向俨凉凉地说:“同同住院那么久,这女人一次都没来看过,现在流眼泪流给谁看呢。”
向俨揣着兜,面无表情。
“她可能也有苦衷呢。”向兴学说。
向俨挑起眉毛,极其讽刺地笑了一下,“她当然有苦衷。沈云梦和你离婚的时候,她也有苦衷呢。”
向兴学有点怀念葬礼上的向俨,又乖又贴心,不像现在。
“咱们能不提沈云梦了吗?让这事儿翻过去……”
“你先别那么圣母,我就不提了。”
向兴学叹了口气,“做人吧,还是要善良一点。”
“我治病的,怎么说也比你善良。”向俨冷哼一声。
向兴学伸手给向俨顺毛,一边抚着向俨的后脑一边说:“我的错我的错,我不该把她们往好处想。”
向俨不喜欢沈云梦,也不喜欢同同的母亲,他对一些女人很严厉,向兴学不清楚向俨讨厌的女人具体有哪一些,但向兴学能感觉出来,这些女人在家庭关系上一定有没处理好的地方。向兴学有时会猜测,向俨喜欢男人是不是因为他笃定女人无法给他完美的家庭生活,但是向俨和男人谈恋爱也不认真,从来不是奔着“一起生活”的目的去的。
向俨是谜一样的小孩,有时候会让向兴学感到迷茫,但向兴学也很心疼他。
向兴学在医院里见到了赵长云。
赵长云穿着灰黑的大衣,啤酒肚凸得很大。他推开一楼门诊部的门,脚步匆匆地穿过大厅。
向兴学正倚在五楼的扶手上和向俨说话,他无意地往楼下一扫,就看到了赵长云。
世界上大概有三种人,只要看一眼侧影或是背影就能清楚地分辨。
一种是刻在心窝上的爱人。
一种是恨得刻骨铭心的仇人。
还有一种人特色鲜明,让人难以忘怀。
赵长云本身是第三种人,他走路姿势很怪,仪态也不好,但偏偏有一种凌人的气势。
对于向兴学来说,赵长云介于第二种和第三种之间。向兴学很鄙视赵长云的行为,也曾经怪他横在自己的康庄大道上,可是那一种愤怒和讨厌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衰微。
向兴学接受了向俨的说法,他所热爱的只关乎文学,他所愤恨的只有学术不端。
赵长云只是向兴学所不齿的一小部分。
向兴学所反抗的也不止是赵长云这一个人。他在挑战一种横行霸道的权威。
“在看什么?”向俨问。
“赵长云好像来医院了。”
向俨扶着栏杆往下看了看,“哪一个?”
“等电梯的,灰色大衣,戴帽子的。”
“他来医院干嘛?看病?看人?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应该不会是来找我的吧。”向兴学觉得赵长云不至于那样神通广大。
“难说。”
“我反正就在这儿等着他,他要找就找吧。”
向俨笑了一下,“以前没见你这么坦荡。”
向兴学也笑了:“多亏了你。”
向兴学话刚说出来就觉得有些尴尬。
向俨以一种探寻的眼光看着向兴学,他的眼神让向兴学想要遁地逃走。
“是吗。”向俨又笑了,然后说:“不客气。”
向兴学不看向俨,看到透明的电梯一层一层地停靠,赵长云在四楼走了出来。
他开始觉得赵长云这一次是为他而来的了,向兴学平时就待在四楼的工作站。
工作站在向兴学视觉的盲区里,赵长云的身影也看不见了,于是向兴学对向俨说:“你是不是不知道这个泰斗长什么样?”
“不知道。”
“等会儿估计就能知道了。”
向俨问:“我不用回避吗?”
“有什么好回避的,他要来羞辱我你还能帮我怼回去。”
“我才不会。”
向兴学装作可怜的样子,“真让小叔寒心。”
向俨眼睛里有笑意,他摆摆手:“我忙去了,你加油。”然后风一样地走了。
向兴学在栏杆上又靠了一会儿,还是走回了工作站。
赵长云就等在那儿,一见到向兴学,他立刻扯出一个“慈眉善目”的笑,嘴上说:“小向啊,好久不见,有空聊一聊吗?”
向兴学也笑笑,“去哪里聊?”
他们去医院后门的咖啡馆,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向兴学为赵长云点了一杯美式。
“不好意思了,这儿没有茶馆,您将就着喝。”
“客气什么。小向啊,你是一个好孩子,我一直挺喜欢你的,之前的事我也不跟你计较了,你要是愿意回来,我有几个项目,你可以选着做。我知道你有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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