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40章


他有两天没处理过下巴上的胡茬了,不是因为非刀片不可,而是不敢用向俨的剃须刀。
向俨有洁癖,而且现在还没答应和他复合。
向俨给自己上了须后水,把电动剃须刀的刀头拆下来,放在龙头下用水冲了冲,然后倒酒精消毒,酒精被洗掉之后他把刀头装了回去。
“刮胡子。”向俨指了指洗手台,声音冷冷的。
可爱!
真可爱!
装凶超可爱!
怎么能这么可爱!
向兴学不急着刮,慢慢地走到向俨身后。
向俨从玻璃里看着他一步步靠近,也没有躲。
向兴学想起周五他那个紧张防备的样子,心抽抽地疼。
“原谅我吧,我爱你。”
他只要伸手就能环住小朋友的腰,下巴伸一伸就能埋在他肩上,可是他怕这样的靠近让向俨又防备起来。
向俨绕过他离开了盥洗台,站到门口。
他说:“你想得倒美。”
“没事,我要追你,二十年我也追,四十年也追,追到你答应为止。”向兴学在嘴边糊了一圈白色的泡沫,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变成老爷爷我也爱你,别推开我就行。”
向兴学真的不会说情话,他所说的要么是真切的感受,要么是深重的诺言,这些在他看来都不是情话。情话是有意撩拨,他说什么都发自肺腑。王小波曾经对李银河说“我见了你就想认真了”、“我见了你就想说实话”。向兴学说的也是实话。
向俨没理他,离开浴室。
向兴学有一点后悔,他在启程去北疆之前,真的没有说过我爱你。
明明和沈云梦恋爱结婚的时候也说过,对着一个强硬的大男孩儿,他就不知道怎么开口,也怕一句话把自己伤了。他半点儿没感觉出来向俨的深情,他斤斤计较。
离开的前夜他好不容易说了一句,却是在闹脾气。
早一点儿说就好。
和向俨呆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别快,虽然向俨拿向兴学当空气。
向俨坐在沙发上逗猫,被春日的阳光烤着,一歪头睡了过去。
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垂出一层影子。
见不着光的地方吸收了向兴学心底的暗,让他泛起许许多多的龌龊心思。
他的礼教尊重与原始欲望斗争了数个回合,还没分出胜负,一个小时便过去了,向俨也醒了。
向兴学偷香不成,心一直痒。
第47章 洛丽塔 
向兴学周一早上四点多就起了床,轻手轻脚地洗漱,在冰箱上贴了纸条:
“我周五就来,多吃饭。爱你。——向兴学”
一大早高速公路上没什么车,他七点多就到了桐城,回家洗澡换衣服,到教室的时候是八点二十,学生才来了小半。
开学已经有近两个月,向兴学没赶上排通识课,带的都是短课时的选修课。每个老师都有基本的课时要求,他虽然是被学校派出去搞调研,课还是得照上,于是一周的课有原来的两倍多,主要原因还是桐大缺文学老师。
这一次苦行给他换来副教授的头衔,向兴学对副教授没有什么特殊的理解,课也不能少上,学术要求又变得更严格,唯一的好处是每个月能多拿几千块钱,这多少还是令人振奋的。
他上完下午的课就去向兴邦别墅里接狗子。
“见到人了?”向兴邦这次盘的是一大串檀木佛珠。
“嗯,见到了,瘦了一点,不过这几天都有好好吃饭。”
“他怎么说?”
向兴学支支吾吾说不上来。
“慢慢磨吧,这小子倔得很。”
“我感觉人民医院挺好的,小俨会不会不想回桐大附院了?”
“他能愿意一周只跟你见两天吗?肯定要回来的。”向兴邦抿了口茶,摇了摇头,“你得把他带回来,我这么大岁数也要人照顾。”
向兴学的脸一下子红了个透彻。
他没急着走,到向俨房间里转了一圈。
小朋友从小学就住在这里,别墅区一开始气派得很,经过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原来的华贵暗淡了不少,渐渐演化成安静的独栋小楼。
向俨房里的布置很素雅,墙上没贴什么乱七八糟的海报。
书柜里还有高中的辅导教材。能看出来向兴邦舍不得儿子,特意把回忆留得齐全。
向俨抽屉里摞着几本笔记本,其中有语文和英语的笔记、有作文本和古文翻译本、也有摘抄本和日记本。
向兴学迟疑了一会儿,想到自己上楼来就是要窥探小俨高中生活的,便打开了日记本。
“1月6日 打球”
“2月3日 踢球”
……
“4月23日 运动会 一百米、三千米、跳远金牌”
“6月1日 收到情书,希望她遇到更好的人。”
情书被叠成小块,夹在日记本里。
向俨不会在日记里倾吐感情。
向兴学翻完整本,没看到几句少年心事。
他从头重看了一遍,看着跳跃的日期,终于醒悟过来,向俨断断续续写的都是开心的事。
他把这些记下来,好像在提醒自己不能忘,可是写得那么简单,不管是高兴还是雀跃,都不太形象。
向兴学又翻开了摘抄本,它是作业,上面有老师批改的痕迹。
向俨抄诗词居多,也抄散文和电影台词。
小朋友挺有个性,抄外国诗歌一定要把原文写在旁边,本子里有很多形状奇怪的字母。
一开始他老师还用红笔把外文段落扩起来,在括号旁打一个删除号,可是向俨不改,老师渐渐地也当没看见。
“我看着她,看了又看,我知道就像我知道我必死无疑那样清楚,我是如此的爱她胜过我所看到的所能想象到的地球上的任何事物,她以前是一个妖女,现在却像一片枯叶,但是我爱她,这个洛丽塔苍白、臃肿、俗气、怀着别的男人的孩子,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高中的向俨抄洛丽塔的台词。
这句在本子里还抄了两次,中文两次,英文两次。
向兴学又想起来了,十九年前,他十七八岁,向俨十一二岁。他带向俨去看电影,遇到向兴邦和女伴,向兴学捂着向俨的眼睛,把他带到电玩厅,错过了电影。向俨还是想看电影,向兴学就带他在家看碟。
十七八岁的少年心头没有任何的责任意识,只挑自己想看的看,那时候向兴学的同学说《洛丽塔》禁忌得刺激,向兴学压根没管身边有小朋友,自己在那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反应过来向俨也在看,赶紧按了暂停,这时候剧情已经走了小半。
“你不能看这个。”向兴学说。
“为什么?”
“你太小了。”
“可我都看半天了。”
“不能看不能看,等你到我这么大才能看。”
向俨点点头。
所以向俨在十七八岁的时候看洛丽塔,看了可能有两次,把那一段抄了有两遍。
十七八岁的向俨想为向兴学去选文科,去报汉语言专业,第一次被他爸爸拦下,第二次被向兴学的婚礼拦下。
而向兴学第二次带向俨看洛丽塔的时候,向俨一直盯着墙面,让他以为向俨不记得这部电影。
到底是谁没记得呢?
向兴学这时候机警了起来,那庄生,庄秋白,在作业里化用洛丽塔的句子,他也是知道向俨看过才用的吧?他那样处心积虑地想接近向俨,就像向俨处心积虑地想接近向兴学一样。
单恋总是卑微又渺小。
向兴学又一次在回忆里窒息。
向俨是这样的人,在日记里不写感情,不是没有感情,他只敢给自己放一个小口,把一切宣泄得风平浪静。
向兴学下楼的时候腿都发软,他快要不懂震撼是什么感觉。
周五的晚上,向兴学把车开到向俨楼下,狗子也在车上。
他买了一捧桔梗,花店店员说桔梗的花语是至死不渝的爱。花束里点缀满天星。
他抱着花,身边放着小的旅行箱,和狗子一起蹲在向俨家门口。
电梯门开时,狗子先冲了出去,“汪汪”的叫声响彻楼道。
“嘘,不许叫。”小朋友一下子就笑了,把食指比在嘴边。
他往门口走,狗子一直挤在他前面,仰着头索要抚摸。
向俨对狗子从不吝啬,他弯下腰,挠狗子的脑袋,嘴里说:“想我啦?”
“我也想你。”向兴学站了起来,“很想你。”
第48章 亲上啦! 
向俨拿钥匙开门,把钥匙转了两圈,没再继续动作。
他侧头看向兴学手里的花,许久都没有言语。
“这是桔梗,花语是至死不渝的爱和永恒的爱。”向兴学自己给自己解说,“我问了才买的。”
“你还知道问啊。”
“问了才好送给你。”向兴学把花往向俨怀里塞,向俨不收,花束被挤坏了形状。
门里传来拍门的声音,狗子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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