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吉》第15章


。”
就凭黎言寻出钱给大家打扫房间的事情,现在她莫名其妙就背了个母夜叉的锅,简瑶想摘都摘不掉,心里的委屈一涌而上,简瑶回去以后索性用被子捂住了脑袋,心烦意乱的把黎言寻骂了个狗血淋头。
后来她不知怎么就睡着了,等到一觉醒来,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黎言寻刚刚把睡衣换上,正准备关灯睡觉,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时间,委屈的问他:
“你上个厕所要上一天啊,你知不知道……”
“嘘嘘,你还在生气啊,小声点,我们这屋子不隔音的?”
黎言寻看她起来就骂人,显然是还没消气的,但这厮脸上这会儿却是带着微笑的,他坐到床上,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黑色的礼盒:
“早上我惹你发了很大的火,我先向你道歉啊……”他说着,把那个黑色的礼盒拆开,里面亮闪闪的,是某个大牌最新款的圣诞节限量款口红套装。
简瑶的委屈一下子就灭了,她看着面前那套金光闪闪贵气十足的口红套装,一支一支从盒子里拆开,全部摊开放在了床上,原来磨了一天,这臭男人是进城给她买礼物去了。
哪怕像是简瑶这样的护肤达人,对口红也爱的深沉,如此□□裸的道歉,哪个女人受得住啊。
她迫不及待的挑出一支抹在嘴唇上:
“无耻男人,你道歉的方式太直白了吧,我喜欢。”
黎言寻其实不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东西,这个妙招是周淮替他出的主意,反正他最不缺的就是钱,只要能把这个女人哄高兴了,能上大床睡觉就行。眼看道歉效果显著,他紧紧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气焰消得可真快,明明前一分钟还要死要活,这一分钟就喜笑颜开了。
看到简瑶想涂口红,他马上把小镜子递到她面前,歪着脑袋盯着她看,之前,黎言寻知道她的姑妈是圈内名媛时,就觉得她应该也是那种调调和性子,眼下简瑶的脸对着光,暖黄色的视觉效果使得她整个人都变得温柔了起来,那只带着温柔色调的豆沙色口红上了唇,衬托着那一股子书香气,更显得十分恬静和纯净……
清纯可人,大抵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
他歪着头,忍不住说道:
“这颜色太适合你了,有一股子仙女味儿。”
仙女味儿?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的评价了吧。
简瑶将视线从镜子里收回来,落到对面那个人身上,他还是保持着给她举镜子的动作,微微偏着头,脸上带着赞许的笑意。
她第一次发现,这人的脸其实特别耐看,就是这样凑到了眼前,也会让人觉得面部棱角很柔和,没有太过凌厉的锋芒,尤其是他的笑,眼睛和嘴角总是会同时向上翘,阳光又治愈。
意识到自己在观察一个人的脸时,简瑶连忙把目光收了回来,轻咳了一声,她刚想开口说声谢谢,就被那个人拉住了手:
“那我们今晚就不生气了?”
他是特意要来道歉的,语气也说的很真诚,并在说完这些话后偏着脑袋,对上了她的目光。
这人一直保持着跪坐在床上的姿势,歪着脑袋等她回答,现在她面前的那张脸不仅满怀着真诚,那双眼睛还仿佛会说话,就像是一只爱的小狗狗。被一个男生如此近距离打量,简瑶有些羞怯,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个人似乎没听到,握住她的手轻轻搓了搓,他又一次,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委屈巴巴的问询:
“瑶瑶,别和我计较,嗯?”
这声浅浅的嗯,似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沙哑又低迷,一下子就窜进了简瑶的耳朵里,她只觉得耳根子微微发烫,脑袋里乱哄哄的,迷迷糊糊就笑着点了点头。
第12章 
“没想到他这人还挺有心的。”
“这么说他倒也不算太差嘛!”
简瑶这个小话痨,一大早便起来和晴雪说起了昨晚的事情,看来恋爱是个神奇的东西,既能让人变聪明,也能让人变愚笨,晴雪说她:
“你这人啊,昨天还在说他是个智商有问题的三岁小孩,今天就说他还挺不错的了。”
作为外行人的晴雪,可都看的明白着呢。从没有哪个男人会让简瑶从早提到晚,一脸嫌弃却又满心欢喜。她挪到她身侧,一把将她手上的洛阳铲抢走,压低了声音问她:
“你老实告诉我,你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她怎么可能对那种人动心,她又不是买不起口红,她只是单纯的想要赞赏这个“问题老男人”的道歉方式罢了。她连考都没考虑,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眼睛不瞎,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做什么我都没感觉。”
简瑶可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因为她有过一次心动的经历,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暗恋对象安岚的样子,那个人在林荫道上捡起了她掉落一地的书籍,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明媚的朝阳摇挂头顶,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他一眼便看上了那张笑起来很温柔的脸。
安岚那时候还弯着腰,柔声细语的问她:
“你没摔疼吧?”
如今简瑶再回忆起来,还是会觉得人生中能遇到这样温暖的事很荣幸,虽然有缘无分,却也能留下很美好的第一印象,她握住了晴雪的手,仿佛在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点他学习超级好,而且他高中也是理科状元,这种大学霸,难道不应该作为人生目标吗?”
简瑶自小就对学习好的男生没什么抵抗力,尤其对方的颜值还很戳她的心窝子。这是何等美好的回忆啊。她想的入神,直到被晴雪往背上拍了一下:
“你一个天才美少女学霸难道不是应该喜欢学渣吗?书上都那么写的!”
“那种书上的东西怎么能信呢。”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的童话,事实上优秀的人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
她收回心里那些花花肠子,从晴雪的手中接过洛阳铲,继续低着头挖土,可还没挖两下,探方上面就突然冒出个一个熟悉的声音:
“简瑶,上来吃饭了。”
今天不再是工地里的厨娘张姐扯着大嗓门喊她们开饭了,换成了黎言寻。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家伙竟然不敢把目光直视进满是白骨的探方里,她起了坏心眼,扯着嗓子和他说话:
“黎言寻,帮我拿一下铲子。”
那个人在探方边愣了愣,眼睛没看到她所在的坑,却还是伸了一只手下去,简瑶故意拍了一下他的手:
“你手上沾的是什么鬼东西,好恶心!”
他当真以为自己手上还沾着东西,低头一看,正对上探方下那两具仿佛拥抱在一起的人骨,探方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可怕,扫干净的人骨头像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他们的每个部位都被详细贴上标签,分类整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
简瑶看他盯着探方口打量,上来时往他耳朵边打了个响指,小声说了一句:
“走咯,吃饭去!”
黎言寻看她走的这般坦然,跟在她身后啧啧摇头,原来这个女人的胆子,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几天降温,工地里已经连续两天收了早工,简瑶回到食堂时,发现今天的饭菜格外丰盛,竟然是一人一碗羊汤锅,她忙洗了手,先接过一碗汤喝的干干净净,连连咂嘴:
“冬天就要喝这样的汤才暖身子啊。”
“这是你老公从村民手里买的,正宗的土羊。”
想不到那厮还真是大方,竟然自掏腰包给他们开小灶。
简瑶捧着汤碗,朝他所在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他正和老胡说着话从屋外进来,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他一直在点头,谦虚的勾起了唇角,这人啊,好像和别人相处都显得很谦虚礼貌的样子,只有她才知道他私底下是什么狗屁模样。
也难怪家族企业能做大了,商人的脸,总归都是演绎出来的。
一顿暖心暖胃的羊汤锅,简瑶整整喝了三大碗,要不是看到黎言寻那厮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她,没准还能喝下一碗呢。
事实证明,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是会有麻烦的。
晚上简瑶躺在床上,总觉得肚皮在打鼓,不过短短两个小时,她就已经往山上的粪坑跑了两次厕所。最后一次她打着手电筒回来时,黎言寻已经醒了,他揉着眼睛坐在床上,哈欠连天的问她:
“干嘛去了?”
简瑶摸着肚子,又觉得头晕眼花,使不出半点力气,干脆像个死尸一样的躺在了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着:
“无耻男人,你快睡啊,醒着干什么,打什么歪主意啊?”
话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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