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吉》第16章


“干嘛去了?”
简瑶摸着肚子,又觉得头晕眼花,使不出半点力气,干脆像个死尸一样的躺在了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着:
“无耻男人,你快睡啊,醒着干什么,打什么歪主意啊?”
话音刚落,她的额头上就落下了一双温暖的手,她勉强睁开眼睛,看到他跪坐在床上,用手来来回回的试探了好几次她额头上的温度:
“你好像,有点发烧?”
“我是羊肉吃多……”
简瑶话没说完,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刚刚摸到垃圾桶,她弯着腰就全部吐了出来。来自胃里灼心的疼痛仿佛要将人的□□烧穿,屋内顿时充斥着一阵恶心难闻的味道,简瑶一连吐了两次,被折磨的精疲力尽。
她头脑恍惚,迷迷糊糊被人往身上裹了一件大棉衣,黎言寻此时已经从床上下来,穿好衣服便扶着她出了门,她意识模糊,抬起头看到他紧紧抿起来的嘴唇,问道:
“无耻男人,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怕是什么食物中毒之类的症状,得去医院。”
“就这地方……”没走几步路,简瑶低着头又是一阵干呕,此时她的胃里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这一幕恰好被守夜的老胡看到,看简瑶脸色不对,老胡连忙在前面带路:
“有的,村子里有个药店,现在肯定还开着门呢。”
这个村子虽然落后,但好歹还有一间药店。药师懂些医术,通常有什么小毛病都会找他看。
两个人一路搀扶,满怀希望的将简瑶送到药店时,药师却一脸为难的摇了摇头:
“抱歉,我拿不准是什么病,也不敢给她乱开药啊。”
简瑶的情况很复杂,像是吃坏了东西拉肚子,又像某种中毒症状,村子里条件有限,没那么多设备。药师知道他们是城里人,身体娇贵,不敢乱开药。
她看出了药师眼里的无能为力,扯了扯黎言寻的衣袖:
“现在好像又不太疼了,就是头晕的厉害。”
这人想了想,干脆将她交给老胡:“老胡,你帮我照顾一下。”
简瑶看这家伙丢下自己就跑了,脑海里一头雾水,这厮好像总是不喜欢走寻常路,难道他要没良心的丢下她跑路?
她心里嘀咕,早已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猜测,直到视线里闪过一道刺眼的车灯光,她挡住眼睛,抬起头才看到那个人骑着一辆布满灰尘的摩托车停在她面前,他朝老胡歪了歪头:
“老胡,你把人扶我后面,我带她去城里看。”
“你会骑车?”
“我不会骑的话,我难道是乘着它飞过来的?”
简瑶不过多嘴问了一句,就被他不耐烦的一句话堵了回去,老胡看得出黎言寻眼睛里的着急,把人扶上车以后,简瑶刚刚想搂住他的腰,就看到那个人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利落的反手一围,好像背孩子一样,直接将她拴在自己腰上。
老胡看他想的周到,马上把自己的大棉袄脱下来,结果还没递出去,只听得一声轰鸣的油门声,黎言寻已经骑着摩托车走远了。老胡眯起了眼睛,看了一眼消失在田埂上的摩托车,亮闪闪的汽车灯影仿佛星空,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两边呼啸而过的风像是刀子般锋利,简瑶头疼的厉害,她眯起眼睛看了眼摩托车后视镜的那个人,不同以往任何一种模样,这时的黎言寻仿佛变了一个人,他皱起了眉头,显得有些严肃,她看不出他到底是生气她乱吃东西,还是在生气她身体娇贵,过了一会儿,她忍不住问:
“黎言寻,你是不是生气了?”
那个人的声音被寒风斩碎,飘进她的耳朵里,淡淡的,不带着什么情感:
“我没有生气。”
“那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
“这种时候你还有力气说话,躲我后面,别把漂亮脸蛋吹歪了。”
简瑶忙把自己探出去的头缩回来,额头紧紧贴在他的后背上:
“我生病,你为什么那么着急啊?”
“因为我不想丧偶,也不想成为天煞孤星。”
简瑶:“……”
为什么丧偶这种话题,这个人总是能说的那么顺耳。
她趴在他的背上,闭上了眼睛,听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这一刻她的世界终于安静了下来,也温暖了起来:
“行吧,丧偶的确是个不好的词。”
或许是听出了她无奈的声音,在猎猎风声里,简瑶听到了这个人的后半句补充:
“你是我老婆,都娶过门了,我总得要对你负责!”
你是我老婆。
唔,此时这话听起来还挺温暖的。
第13章 
简瑶的胃里翻江倒海,怎么也静不下心来,忍不住再一次探出头去观察前方的路况,通往城里的路只有那一条,它蜿蜒在泥泞的黄土地上,漆黑又阴森,一眼望不到头。
整条路上竟然连一盏路灯都没有,真是落后又贫穷。
她发起了呆,脑海里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情,直到载着他的那个人动了动背脊,她这才回过神,抬起下巴看了他一眼,那个人带着头盔,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流畅的下颌角弧度,目光再往下移一些,便是他上下翻滚着的喉结,似是被冻的不轻,他一直紧紧抿着唇,少顷,这个人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想什么呢,一天天除了发呆什么也不会做。”
换做平日,简瑶定要因为这句话气的握紧了拳头,今晚却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没有一丝生气,她摇了摇头,从袖子里伸出手勾走了耳边的头发:
“我想起第一次和我姑妈参加田野考古的事情了。”
听她说话的语气,她应该好了很多,黎言寻心底里压着的那块石头终于松了一些,他顺着她的话题说道:
“哦,你很光荣吗,上了大学还离不开家长,选什么田野考古?”
那丫头好像有些生气了,伸出敲了一下他的背脊,声音越发大了起来,愤愤不平的给自己辩解:
“我那时候才十八岁……”
简瑶记得,有关于她人生里第一次参加田野考古的地点,是在一个远离城区的小镇。
那时正逢温度最高的暑期,简瑶被安排去考古工地实习,出发的前一晚,父亲不晓得从什么渠道知道她要去偏远的城区,让在外出差的姑妈连夜买了飞机票赶回来,以简瑶年纪小为由,强行随队。
作为班级里年纪最小的学生,简瑶总觉得自己和同学之间有隔阂。这一次被姑妈强行随队,关于她只有头脑读书却没有自理能力的传闻几乎成了石锤,为此她还在工地上和姑妈冷战了几天,结果她不仅仅适应能力很强,干活还挺麻利,反倒是对她忧心忡忡的姑妈,到了工地后没过几天舒坦日子,又是中暑又是脱水,她曾经也在大晚上去村子里找医生给姑妈看病,后来自然是姑妈先败下阵来,身体原因,不得已先买了机票回去。
后来这事儿就成了简瑶参加田野考古时堵他们嘴的借口。
如果不是今晚突发状况,她一度以为自己身体天生强壮,是活该当考古学家的料:
“今晚还真得多亏你,不然我可能不愿意看医生,认为吐一晚就好了。”
相处那么长时间,他总算从这女人嘴里听到一些顺耳的话,心情愉悦,便把摩托车开的更快了一些,挑着眉说道:
“你十八岁的时候,我还在读大二,你走的可真快!”
“因为喜欢,所以才想要走快一些,你呢,你有喜欢的专业吗?”
“我不挑专业,大人说读什么就读什么。”
“你没有爱好或者梦想?”
黎言寻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那张脸,她的脑袋上戴着羽绒服上的夸张帽子,脸颊被绳结揉在了一起,圆圆的,像个可爱的小苹果。他开始忍不住幻想十八岁的她是什么模样,明明是年纪这样小的女孩子,却不得不因为学业在穷乡僻壤里奔波劳累。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发现它其实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娇生惯养的富家女孩,面对喜欢的专业,宁愿面朝黄土背朝天,只穿着一件毛线背心就下到黄土坑里,这大概就是把梦想付诸行动的样子吧。
他想起了高中时的荒唐事,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嗤笑:
“那时候看了不少小说,特别想去当盗墓人!”
简瑶一头黑线的看着他,这个傻子竟然妄想去做盗墓那种违法的事情。后来她发现了他眼睛里有闪闪发亮的光,这人转而一笑,将那些年少的天真轻而易举的吐了出来:
“当然,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那个专业不叫盗墓,叫考古。”
简瑶:“……”
简瑶所学的专业,成为了当初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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