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疽》第16章


红砖墙面,窄窄的玻璃门。墙上钉着一块木牌,写着一个“藏”字。
怎么看,都只是一间普通的小酒吧。
乌临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推开门。
时值寒冬,她在外面闲逛了半个下午,身上的寒意,似乎将整个酒吧的温度都降了几度。
玻璃门被推开,即刻便敲响了一侧的铃铛。
听见铃音,吧台后,一个穿着白衬衫、浅蓝色鸡心领毛线背心的年轻男子抬起眼,对着她笑。
“美。女,欢迎。”
时间尚早,酒吧里一个客人都没有。
乌临礼貌地对他回以微笑,然后便想在靠门不远的卡座里坐下来。
然而此时,却从吧台一侧的小走廊里,走出来一个人。
一个乌临认识的人。
林加。
林加穿着白衬衣,粉红色羊绒衫。——早上没有脱外套,此刻却终于令乌临看到他们再次“撞衫”。
最后是乌临先回过了神。
她冲他轻轻摇了摇手:“嗨!看来我们是真的有缘分。”
林加亦从发呆中缓过劲来,望着她笑:“既然这么有缘,那么请允许我请你喝一杯吧。”
以乌临对林加的了解来看,他应该是一个理性得近乎冷酷的人。
但此时此刻,林加脸上的笑意温暖柔和,令她躁动不安的心,忽然感觉到一丝安稳。
他如深潭般的漆黑眼眸,望着她的时候,似乎总带着淡淡的关切。哪怕无关情爱,却依然令她觉得很舒服。
林加一开始便带着明确的目的靠近她。
乌临并不反感他的野心勃勃,更不会因为他的妥帖而指责他。
乌临犹豫之间,林加已坐到她对面,看着她微笑:“怎么,难道只是短短半日,我就已经失宠了吗?陛下?”
她愣了一下,才笑起来。
“并不是。只是走到哪都能碰到你,穿什么都能跟你撞衫,令我觉得非常害怕。”她说。
他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的衣服,才抬起眼看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感觉你就对我的着装有很大意见。我猜到你肯定对‘撞衫’很敏感,所以今天早上,特意挑了一个我觉得你绝不会选的颜色。”
乌临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的确不喜欢粉色,但是早上出门前,我就在想,男生大概是不会穿粉色来约会的。”
林加听明白了,也笑起来:“看来我们已有相当的默契。”
乌临还没接话,另一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什么事这么开心?”
胡白衣端着托盘走过来,对着林加促狭地笑了笑。
林加想起之前同胡白衣的聊天内容,不禁有些尴尬,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他对乌临道:“这是酒吧的老板兼服务生胡白衣。胡白衣,这位是……我的一个朋友。”
胡白衣对他遮遮掩掩的介绍不以为意。他把托盘放在桌上,道:“林先生,你的清咖啡。”他转过脸,对着乌临笑了笑:“美丽而神秘的小姐,这是店里赠送的鲜橙汁,下午刚买的新鲜橙子,请你赏光品尝一下,好吗?”
乌临微笑,道:“谢谢。”
胡白衣又对林加道:“上次你说很不错的那支歌,我重新编了曲,一直想再让你听听。今天正好你朋友也在,不如让她也给我点评一下?”
本是一件小事,但林加很明显地迟疑了一下。
乌临看着他脸上有些僵硬住的微笑,暗忖难道这位酒吧老板是个五音不全的?
虽然有这样的怀疑,但她仍在林加犹自迟疑的时候,出声打圆场:“我很喜欢听歌的,难得还是现场版。”
林加回过神来,望着她的眼神一瞬间有些复杂,却很快地道:“大歌星,赶紧地吧。”
胡白衣唱的,仍然是仓央嘉措的诗所改编的那一支歌。
重新编曲后,曲调更加低回深沉。
一曲唱毕,乌临的脸色,变得十分沉静。
“很好听。”她只说了这一句,便沉默下去。
林加打量着她的脸色,等胡白衣离开,才轻声地道:“这首歌很好,只是有些过于悲伤。”
“还好。”她心不在焉地说一句,却已无法掩饰住落寞。
她的寂寥太过明显,林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她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但眉眼间的一丝心力交瘁的失意,轻而易举地,揉碎了他的心。
他很想就此将眼前人揽入怀中,用自己的体温暖热她。
但他不可以。
林加最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这首歌,让我想起一位老朋友。”
乌临望着他,轻声地问:“他是怎样的人?”
林加垂下眼,想了一会儿,道:“她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很温柔,也很淘气。”
他只说了这样简短的一句。
乌临等了一会儿,确定他没有下文了,才道:“你们为什么分手了?”
林加望着她,露出一个浅浅的笑。
“她死了。车祸。”
乌临怔了一会儿,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林加笑了笑:“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上次听胡老板唱这支歌,我不知道为什么又想起了她。”
乌临迟疑了一会儿,问:“你仍然会觉得难过吗?”
“我不是很确定。”他说着,不自觉地伸出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左胸心脏的位置,“但是,我可以确定的是,哪怕她的离开一度令我痛彻心扉,我仍感激上苍让我遇见她。”
乌临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低声地道:“抱歉,我不同意你的话。”
林加露出一个疑问的神情。
她看着林加,淡淡笑着,轻声地道:“如果要我经历这样的痛,我一定宁愿从未与他认识过。”
她早已习惯用盔甲般的伪装将自己牢牢掩饰。此刻说这样一句痛到极处的彻悟之语,脸上神色,却也只是笼上一层淡淡怅惘。
林加听这一句,又看到她脸上浅淡却真实的神情,令他只一瞬,便觉得心痛到麻木。
他却只能垂下了眼,掩饰住眼底的情绪。
乌临已很久未曾说出这样的肺腑之言,还是对着认识不久的林加。
回过神来,她一时间只觉得有些尴尬。
乌临将杯子里剩余的果汁喝掉,然后道:“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
林加闻言,即刻起身,道:“我送你。”
作者有话要说: 林加就是石佑安。不要问我为什么。
————
修文
☆、碰撞
这一天,是石零出院的日子。
乌临今天只有上午的两堂课,下了课,便直接拨通林加的电话。
林加很快就接起来了,道:“临临。”
他的声音很温柔,这个称呼,让乌临呆了一瞬,却很快明白过来。
“你跟谁在一起?”
“周允,周先生请我喝茶。”
乌临笑了笑:“我想你了。是我去找你,还是你过来?”
林加很快地便回答她:“我马上来。你在哪?”
“我刚下课。我先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你来了给我电话。”
“好的。”
林加在二十分钟后打来电话。乌临收拾书本,背着斜跨的帆布包走出图书馆,看见他站在图书馆门口。
这样看来,他是非常清俊儒雅的男子,显得十分出色。
林加今天穿的是棕色的风衣,里面是正经的商务西装。大冷天,他额头上却冒出些汗来。
乌临望着他笑了笑:“怎么还出汗了?”
林加怔了一下,笑起来:“我怕你等得急。”
乌临从包里摸出纸巾,很自然地便走近他身侧。她今天穿的是双平底的短靴,林加的个子高,乌临要微微踮起脚尖,才能够到他的额。
她替他拭去了额头上的汗。
林加似乎呆住了,一动都不动地站在那里,居然忘记低下头来配合她。
乌临做完了这件事,对着他笑:“怎么,傻了?”
林加回过神,摇头笑:“太激动了而已。”
乌临变本加厉,干脆挽住了他的胳膊,道:“这样,是不是更激动?”
林加苦笑,却不敢挣脱,只低声地转移话题:“去哪?”
“去你家,给我做饭吃。”
她理直气壮的样子,几乎让林加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乌临看出来他的心事,一径地笑:“现在想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闻名不如见面,我不讲道理的时候还多得很,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林加顿了一下,才凝视着她的眼睛,微笑道:“我不后悔。但我家里什么都没有,如果你一定要我做给你吃,我们得先去采购。”
林加说一个“我们”,说得小心翼翼。幸而乌临似乎浑然未觉。
“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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