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日常》第143章


在她心里,大哥将她托付给洪笙,那就是也包括终身大事的,而洪笙自然也是答应的。
如今,在岳百优心里,自己就是那苦守寒窑十八年的王宝钏,洪笙自然成了那负心汉薛仁贵,而苏苏则是那鸠占鹊巢的公主……呸,不过一个奴籍丫鬟,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得四品恭人的身份!
四品恭人啊,原本该是她岳百优的!
不说岳百优这蜜汁自信的种种心理,只说现在,洪笙和苏苏都感觉吞了苍蝇般难受。
苏苏其实还好点,主要她根本没把这个一脸野心的“小姑娘”放在眼里,再来,她其实心里也有些想法。
她如今是和洪笙好的蜜里调油似的,但若说她到底有多爱洪笙,那就有点扯了。虽说她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男人,但这事主要还是看洪笙。
若是人家想享受齐人之福呢?自己真能拒绝的了?
苏苏想的挺明白,洪笙若是“投我以木瓜”,她就“报之以琼琚”;若是洪笙非要整点幺蛾子,“离婚”估计费劲,那她就当个端庄大妇,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就是了。
谁没了谁,不能活呢!
所以苏苏就是有点膈应,也不想继续逛了,淡淡的道:“我先去看看屋子怎么布置吧!”说着,向洪笙和岳百优点点头,人就走了。
而洪笙整个人都不好了,什么情况?这事整得,他颇为心虚啊,但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心虚!
媳妇,他对岳姑娘真的没有一点想法啊,你回来,不要放弃夫君我啊!
洪笙内心是崩溃的,皱着眉看着岳百优,觉得这姑娘脑子有坑,你丫的谁啊,这么自来熟!
这地他早就看好了,还想布置成给苏苏白天消遣的书房,如今被她住进去,洪笙都恨不得将竹楼推了。
而岳百优心里还高兴终于把苏苏气走了,根本没看见洪笙越来越黑的脸色,低着头,装出一副小心翼翼的神情,道:“洪大哥,我住在这,是不是惹大嫂生气了?”
“我就是想着,哥哥在时总说一定努力赚钱,以后造屋子娶媳妇,也给妹妹盖一个大家小姐住的绣楼。”
说着说着岳百优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如今哥哥不在了,造屋子娶媳妇都成了空话,见了这个绣楼,我忍不住就住了进来,想着哪天告诉哥哥,我住进绣楼了,洪大哥对我很好,叫哥哥放心。”
如此已是泪如雨下。
只不过,这人啊,就不能有怀疑,否则真是看哪哪都是破绽。
如果是先前,洪笙见她这般哭,只当自己有负同跑的嘱托,没能好好照顾他妹妹。还要感叹一番,岳姑娘和哥哥兄妹情深,是个好姑娘。
但如今洪笙怎么看都觉得这岳姑娘哭的也太精致了,不错,就是精致二字。
他见过伤心的,更有对比的人,便是苏苏那般倾国长相的美人儿,伤心痛哭时,那也是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当然,就算这样,他也觉得挺可爱的就是了。
岳姑娘的长相和苏苏差着十万八千里呢,可看着哭着伤心,面上却梨花带雨似的,连妆容都没有花,这也是一门技能了。
这会儿洪笙的想法和刚才苏苏想的倒是神同步了。
化妆技术哪家强?中国新疆找岳娘!
洪笙能达到如今的地步,自然不是个傻子,只先前他拿岳百优当妹妹,自然不会把她往坏里想。
可如今再说她是个好姑娘,就有点儿自欺欺人了。
只岳百优到底是个姑娘家,洪笙不好与她分辩,听她又把那死去的同袍挂在嘴边,这会儿洪笙只感觉真是“日了狗了”。
他没感觉有姑娘爱慕自己,有什么好虚荣的,反而心里认为这姑娘真是恩将仇报,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他,媳妇都生气了。
若是洪笙知道后世有一句话叫“我到底有哪叫你喜欢,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洪笙一定会将说这话的人引为知己。
洪笙也没心思和岳百优在这歪编,随意敷衍了两句,就赶紧追上前面儿快要看不到身影的苏苏。媳妇我真是清白的!
哎,这事整得,还是赶紧把岳姑娘嫁出去吧,顶多他再多给些嫁妆就是了。
还得赶紧找找当日一同答应岳兄弟照顾他妹妹的同袍,最少也得当个证人啊,天地良心,他可没答应说照顾人照顾到一个被窝里去。
苏苏的身体和五感都经过强化,岳百优又没有压着声音,明显就是给她听得,果然,这姑娘的身世和苏苏猜想的差不多。
苏苏笑了笑,洪笙就是古代典型的高富帅,便是他没有别的想法,也有大把的女人上赶着叫他睡,对此苏苏早就有心理准备。
只如今看来,若是以后的女人也都是岳姑娘这样的段数,那她还真是不用担心了。
老夫人教导过她,人的心,最经不起试探,不仅伤人而且伤己。
但也不能一味的纵容,有时候要抓住时机,因人而异。
在苏苏心里宋老夫人就是她身边最睿智的人了,而且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苏苏自是把老夫人的话当做金玉良言来听的。
她并不曾想过试探洪笙的真心,但这会儿机会摆在眼前,不用的那是傻子。
而且岳姑娘的身份,也是个双刃剑,一个处理不好,不仅苏苏要背上妒妒、母老虎的骂名,便是洪笙也要担上一个不重诺言、有愧兄弟的名声了。
想来那位岳姑娘也是知道这点,才敢在她跟前如此挑衅。
这事,她还得等洪笙与她细说,现在倒不便出手了,只能徐徐图来。而且,如今,苏苏可是有重要的事要做,哪里有什么美国时间理会一个岳姑娘。
哈密啊,她终于来了!
第四章 安顿(一)(一更)
且不说洪笙如何和苏苏诉说他的清白,也不说那位岳姑娘如何上窜下跳。只说苏苏将家里安顿好,就用了四五日。
这宅子原是洪笙为了成亲才买的,他怕人糟蹋了宅子,并没有租出去。只有一两个仆人在此看护宅院。
直到洪笙回京前,才从先前住的宅子里叫了人过来收拾,那岳姑娘就是那时候毛遂自荐的。但收拾新房这么大的事,洪笙哪里能让她一个姑娘家操持。
自是有管事带着下人粉刷整理,又托付了上官的夫人帮忙。
那岳姑娘也就是在红笙跟前儿装装可怜样子,在蒲类县城宅子里的下人跟前儿,可是当自己是女主人呢。
下人们看不上她,但都知道这姑娘的身份,也不好到洪笙跟前说三道四的。
只有意无意的在洪笙回来时拦着这姑娘点,怕她做出点什么勾当,坏了洪笙的名声,也算替未来的奶奶出点力。
这些人原都是洪笙手底下的兵士,只不过属于老弱病残那种,军中自然不会养着白吃饭的,发放一笔银子,允许他们退伍还乡。
只这些人,有的家在万里之遥,有的干脆就是孤家寡人一个,又是养活自己都费劲的老弱病残,更别说养家了。
有的媳妇跟人跑了,有的干脆就没媳妇。洪笙了解情况后,将最困难最老实的几个安排到了自己的私宅。
这样的人在西北军中多的很,只一方面洪笙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也是怕人说他收买人心。
所以明显上只说这些人都签了死契,看宅子做点粗活还是可以的。实际上哪里有什么契约,也是想走就走的。
好在这些人皆是老实本分的,洪笙不嫌弃他们是累赘,收留了他们,有家人的还管着一家子吃喝,干脆就真的以下人自居。
只家中没有个女主人,洪笙也不长回来,他们又都没有受过专门,未免有些毛手毛脚,全无章程。
知道洪笙订了亲,家里即将迎来女主子,他们既是高兴又有些惶恐不安。
不过,洪千户看中的人,一定比那装模作样的岳姑娘强多了。(那会儿,洪笙还是千户。)
更别说正式拜见了奶奶后,还没怎么样,一通赏赐就已经把这些人砸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我~的~天~啊!
苏苏把自己给陪房制定的月钱份例直接搬到了洪府。
苏苏苏苏订的这份待遇便是在京城也属于下人中的高薪了,更别说在哈密这个小地方了。
虽说哈密他因为丝绸之路而兴盛,经济也很发达,但是,生活水平怎么比得上了京城?
在京城一文铜钱只能买一个馒头,但是在哈密,一文铜钱却能买一个肉包子。
更别说先前他们在洪府白吃白喝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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