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日常》第144章


在京城一文铜钱只能买一个馒头,但是在哈密,一文铜钱却能买一个肉包子。
更别说先前他们在洪府白吃白喝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又哪里会要红生的银子。便是洪生每个月都叫人捎来银子,他们也是能省则省的。别说肉包子,就是白面馒头也不是天天都吃的。
苏苏原本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又加上这么猛烈的金钱攻势,原本就站在苏苏这边的原洪家下人,那更是意志坚定了。
所以等苏苏叫人和他们闲话家常,打探消息时,不等来人开口,这帮老兵就和机关枪似的,突突突的把赵有剩这个见过世面的都说蒙了,吧嗒吧嗒嘴,颇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力的挫败感。
而且先前当管家的那个老兵见了赵有剩真是松了一口气“大兄弟,你们可是来了,奶奶对我们可有什么章程?千户大人叫我管着家,整天提心吊胆的唯恐做的不好,吃不香睡不着,好不容易从战场上下来养的几斤膘儿,在这俩月也都掉下去了。还劳烦兄弟和大爷、奶奶说说,我不是当管家的料啊!”
赵有剩这回是真没脾气了,他是大宅门出来的家生子,论察言观色,也是有些本事吧,自然能分辨出这些人是言不由衷、口是心非,还是真心实意?
苏苏听了赵有剩的回话,心里对这些兵士也已经有了安排。
他们其中,连会写自己名字的都不多,更别说当外管事了。做些粗活,看个门倒罢了,只大宅门的规矩是一点不懂得。
他们年纪都发了,便是现教也要一段时间,苏苏干脆也不废那个事,给他们安排了一个他们能干好自己也能放心的差事——巡院护卫。
他们再不济那也是战场上拼杀过来的,论气势和警觉,苏苏的陪房下人里,可是没一个比的上的。
而且能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便是病了残了,又有哪一个是真的没心眼的?如今他们表现的像个没牙老虎,但就算没牙,那也是老虎,威慑总是有的。
先前自是用不到巡院护卫,但如今苏苏来了,洪笙又是十天半个月才回趟家的。这么大个宅子,没有护卫,她可不放心。
在问过洪笙意见后,知道这些人都可信,苏苏就已经定下了安排。
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这些老弱病残没想到主子奶奶不仅没嫌弃他们是累赘,居然这般看中他们,将生命财产安全都交付到他们手上,皆是感激涕零,颇有点“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
至于那内院这边儿,那就更简单了。家里的仆妇不过小猫三四只,还都是那些兵士的家眷,自然和自家相公保持一致。
对苏苏的到来那是热烈欢迎,心里则暗搓搓的想,看姓岳的那个小蹄子还怎么张狂?
先前不过是住在棚户里的泼皮破落户,连她们都比不得。小小年纪就整天搔首弄姿,勾搭傻大兵给她家干活。
谁成想,亲哥哥没了,倒成了她麻雀变凤凰的途径了,整天在她们跟前吆五喝六的,不过是仗着洪大爷为人仗义,重情守诺罢了。
若是先前那些仆妇还有些担心,怕洪大爷年纪轻,把持不住和这个小蹄子生出点儿什么事端来,好在洪大爷不是那等见着女人挪不动步的。
如今见了主子奶奶,只感觉便是仙女也莫过于此了,那小蹄子连给奶奶提鞋都不配。
她们原也不过是穷苦人家出身,如今便是在奶奶院子里做个粗使婆子,那也是造化啦。
岳百优就没摸到过洪家管家权,她倒是想替洪笙“分忧”呢,也隐晦提过。只可能太隐晦了,洪笙就当没听明白。
开玩笑,除了他媳妇,其他的女人谁也别想管他的家,“干妹妹”也不行,这是原则。
洪笙如今就为自己当时对媳妇的“忠贞不二”偷偷点了个赞。若是当时他一糊涂,如今那便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第五章 安顿(二)(二更)
先前家中的下人,除了那些退下来的老兵和这几个仆妇,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姐弟。
大的是姐姐,今年不过十岁,却长得高高壮壮的,看着像十五六岁的。眉眼也很是憨厚,和玲珑倒像是亲姐妹。
只玲珑是面憨心细,而这个叫憨妞的女孩却是真的憨厚老实。
她弟弟长生今年七岁,长得却不如白岳这个五岁的孩子壮实,据说是早产,身子骨有些弱,不过却十分聪慧。
这两个姐弟,若不是大家都说他们是一母同胞,看外表,还真没人相信。
这两个孩子的父亲也是战死沙场,在长生三岁时,他们母亲熬不住,跟着一个到哈密贩货的小商人跑了。
两个孩子就是他们父亲的同袍东一口西一口养大的。后来被洪笙也接到家里,反正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但不在乎多那两张嘴。
苏苏特意和这两个孩子说了一会儿话,心里对憨厚老实的憨妞很是喜欢,听洪笙说他们祖辈上还有胡人的血统。
“憨妞她爹是条好汉子,憨妞这辈,居然是女娃子继承了胡人血脉,从小就跟着她爹学了些军中把式,别看年纪小,等闲三四个汉子根本就是送菜。我想着,干脆就叫她跟在你身边,对哈密熟悉就不说了,便是出门,我也放心些。”
苏苏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年纪虽小,还可以成长嘛!好好培养,就是一个女护卫啊。这可不多见,七姐姐跟前的护卫还是秦三老爷送去的呢,行事不知方便多少。
“那个长生我看着也挺机灵的,年纪也不大,就叫他跟着白岳,在二门听差行走,也方便内外院通传!”
苏苏这么一说,洪笙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其实府里原先的下人,还有唯一一个丫鬟。先前洪笙原准备想叫憨妞跟着岳百优的。只岳百优嫌弃憨妞蠢笨,不敢明着和洪笙说,私底下却折腾憨妞一个小孩子。
还是府里的仆妇实在看不下去了,和洪笙说了几句,洪笙便给岳百优买了个丫鬟,将憨妞换了下来。
要不怎么说洪笙实在呢,这人买了丫鬟,居然连卖身契都一同给人家了。
如今在洪府,洪家的丫鬟却只听一个外人的话,也是没谁了。
有关岳百优,洪笙已经说过了他的打算,苏苏心中嗤之以鼻,若是那姑娘真的那么容易打发出去就好了?男人啊,想的就是简单。
苏苏心里怎么想的不重要,面上保持沉默,一副“全凭夫君做主”的样子。
洪笙表示虽说媳妇这样子满足了他的大男子主义,但是他总有一种感觉,前方有坑。
苏苏自是不理会洪笙这抽风的行径,他的假期没几天了,自己得赶在洪笙回军营之前把家都收拾好,赶紧请洪笙那些个手下和女眷过来吃酒,也算搬新家的暖屋宴。
苏苏见了洪笙锁在库房的那些原先房子里的家具,三四套齐全的家具,还有些零零散散的小件,用脚最次的也是香樟木、红酸枝,还有紫檀、黄花梨、铁力木、杉木、银杏木的物什摆设。
她一听洪笙说只用了一千两银子,还以为洪笙以势压人了呢,这些家具,一万两银子也是有的。
洪笙看出了苏苏的疑惑,笑了笑,道:“无非是财大气粗得罪了人,若不是求到我跟前,别说变卖家产,怕是老家都回不去了,更别说东山再起了。越有钱越怕死,这宅子,我拿着可不亏心。”
洪笙越说越感觉有理,直到看到苏苏诡异的眼神,才有些弱弱的道:“他还想着一个铜板都不要呢,我可没那么黑心,可是掏了快二千两银子呢。”
苏苏哭笑不得,“没说你不对,只我感觉你话越来越多了。”而且脸皮越来越厚,也越来越恬不知耻了。
苏苏对使用旧家具不存在什么心里阴影,只要床不是旧的就行了。而且这些家具说是旧的,实力上还是八成新,从库房里抬出来,从新擦洗后,就和新的没什么区别了。
正好她嫁妆里笨重的家具都没带来,买家具也得花不少银子,干脆就这么先用着吧。
第四进正房五间,门前一带阔廊,当中一个坐落,匾上写锦绣居三字。
这宅子以后就是她和洪笙在哈密这些年的家了,苏苏自是画了一番心力收拾。
加上她心里有事,越是着急越是不能叫人看出什么,只能除了睡觉一时不叫自己闲着,自然是处处精致。
此时,苏苏坐在已经收拾好的正房东稍间的书房里写着请帖。
只说她这书房,对着门,里面便是一只楠木杂拼七巧玲珑一担挑的书桌,上边放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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