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不具名》第39章


钟蕾的脸,原本就在酒精的作用下晕红了的双颊,一点一点被更深层次的红色所占领,渐渐蔓延到了脑门儿、太阳穴、甚至下巴。当她的一整张脸都红得透明、极度接近于放在沸水里煮的大虾那种颜色的时候,齐家琛真正手足无措地担心起来。
是不是应该收回刚才那句话?原本他也没想说的!她的脸这样憋下去,会不会爆炸……
他小心翼翼抬了手,想捧上她的脸;这个动作的意义,齐家琛后来也思考了一下,也许是出于安全考虑,想给她降降温。
可是他的手还没挨上她的脸,只觉自己的脖子被她一勾,他顺着她的力道一低头,然后……她的唇就贴到了他的唇上……
胡乱的吻!
那个夜里,齐家琛一直在琢磨这个词。
那就是一个胡乱的吻!钟蕾勾着他的脖子,趁着他一低头的工夫,她吻上了他的唇。
突如其来的侵袭,害他险些把心脏跳出胸腔来。然而她自己要主动,却还没准头儿,吻偏了!
原本位置就不大对,还糊弄人;乱七八糟碰了一下,实际上,在他的心脏还砰砰蹦着一团僵麻的时候,她就离开了。
面无表情丢下一句话,然后转身离去。
“这下我们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被徐徐春风吹过的、平坦而幽静的‘懿’会所的门外,只剩下一个目瞪口呆的他。
星期天的下午,明明才三点多钟的光景,天空却暗得可怕。太阳不知道躲去哪了,只剩下一苍穹乌压压的云,正应了那句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景象。
广福路步行街的路面上,人们的脚步都赶得有些匆忙,这种天气逛街的人,不是衣柜里实在没衣服穿、就是家里钱太多实在放不下。别人看天气不好,都忙着回家,偏偏在路中间,立了一个姑娘,丝毫没有要动的意思,挡着别人的路。她身边的男人看上去文质彬彬,却一脸菜色。
“媳妇儿,我刚才真不是成心的,你试的那条裙子设计的忐不合理,腰高裙摆又宽。说像孕妇什么的,那是我没过脑子说错话,别气了,咱回家吧,这天儿眼瞧着就要下大雨,再不走挨浇了。”
蔡小乐却仍旧动也没动一下,只觉又烦又冷,心下想的恰恰是最近她最常想到的一个问题——如果换成齐家琛……
春天的时候,和冯骏订了婚,可就是因为确立了这层关系,才会越来越觉得自己选错了人,总拿他跟齐家琛做比较。齐家琛永远不会像冯骏这样,傻乎乎跟个女人面对面站在街上,一脸无奈劝她回家。这种情形下,他绝对会训女朋友无理取闹,把她丢在这里,自己扔崩走人。
然后换成女朋友忙叨叨追上去,挽住他的胳膊,撒个娇博取他的原谅。这样的男人,才是纯爷们儿!
“今天这街我是逛定了,下暴雨我也逛、下冰雹我都不走,怎么样?”
老实人冯骏说不出怎么样来,好在上天开了眼,帮他说了话。一阵瓢泼似的雨点扑天盖地洒了下来,蔡小乐一头浅咖色的波浪长发,立时变成了一绺绺的海藻,贴在头上湿嗒嗒滴着水。她下意识正想找个地方躲雨,不料冯骏倒先她一步飞也似地奔远了;直教蔡小乐看得目瞪口呆,直呼叛徒。
没有半分钟,他又跑回来;手上还拿了一把雨伞,白拿着,却不打开,直跑到蔡小乐面前,这才‘砰’的一声,弹了她一脸水,撑在了她的头顶。
“好在我车上平时都备着一把伞。”冯骏说着,露出一口沾沾自喜的白牙。
第三十七章
听了这一句,蔡小乐连自杀的心都有了;她努力仰头望着乌突突的天空,那一瞬间忽然就感觉自己再也不会爱了。
一个人得要有多低的智商才能把未婚妻扔雨里,自己跑去取伞再折回来啊?现在如果有一把平底锅在手就好了!蔡小乐恨恨地想。
“拿开你的破伞!”她一推,顶着那一头海藻消失在了步行街的尽头。
半个小时后,头上的海藻又恢复成了时髦的波浪形状,蔡小乐神清气爽站在钟蕾宿舍的洗手间,裹着浴巾,对着镜子轰隆隆地吹着头发。镜子里的姑娘明眸善睐、唇红齿白,一头长发自然而柔顺,正是时下最流行的花瓣染,更加平添几分人才。
这样一个姑娘,本应该比现在更幸福才对!
曾经,有一个那样耀眼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竟然在受到一次挫折之后就轻易放弃了他。
枉她读了十几年的言情小说,那些一根筋的小白穷追猛打高富帅、最后手到擒来的故事情节,怎么一到了现实里就被她忘个一干二净?美貌和家室都是浮云,厚脸皮才是王道!她为什么就不能坚持一下?
都说找一个爱你的人,会比找一个你爱的人幸福,那是放屁!
蔡小乐恨恨地想,她果真是被那些文艺青年们给毁了。实际上,不管是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一旦你找了一个你不爱的人,那你的生活注定就是个悲剧!
“蕾蕾,我真后悔。”
钟蕾正坐桌子前把一堆票据往报销申请上贴,闻言转回了身,眉眼间却沉着,冷冷道:“该后悔的恐怕是冯骏。”
蔡小乐再一次确定了自己在选男人和选朋友上所犯的错误都很致命。喜欢上一个对自己没感觉的齐家琛,受到打击之后又找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冯骏,摊上一个闺蜜偏就连一句安慰人的话也不肯说,一张嘴就要人命。
“小乐,你才订婚几个月啊,这句话我听了不下二十遍了。你真的清楚你想要的是什么吗?你后悔,然后呢?”
话不投机,蔡小乐显得有些意兴阑珊,“跟你这从来没恋过爱的人谈什么刻骨铭心的感情,我真是病得不轻。”
“意识到这一点,说明还有救啊。”钟蕾笑道:“衣柜里有衣服,你自己选一身穿吧。今晚要是不准备回家,就给冯骏拔个电话,别让人家白白担心。”
蔡小乐暗自撇嘴,哪里需要她拔过去,只要她把手机开机,保证半个小时之内老冯的电话就能打过来。想到这里,嘴角又有些得意地翘了起来,于是衣服也就选得有些心不在焉;手指摩挲着在衣柜里游走了几遍,这才拿到一套小熊睡衣算是入了眼。
刚想取出来,蔡小乐却住了手,她的手指,越过中间的几件职业套裙,慢慢滑上了右边一件淡翠色的运动服长裤上面。
diadora的logo,中规中矩的运动款型设计,较绿色浅些、较雾色又重些,清丽而恬淡,虽不惹眼,却让人难忘。这种颜色并不常见,而且极不易搭配对颜色,可是奇怪的,它却孤零零挂在那里。
“你这运动服不是成套的么?怎么只有一条裤子?”
钟蕾望到她指的方向,一时竟顿住了,半晌才极不自然地应了一句:“很久不穿了。”说着,走过来把那条裤子随便叠叠放进了衣柜的抽屉里。
“对啊!我也很久没运动了;这个月又重了一斤!”蔡小乐抱怨着,浑然忘却了刚刚一闪而过的那一抹异样,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下一周去练瑜珈还是跳健身操的艰难抉择中。
于是那件diadora长裤便被撂在了一边。
只是一时不提起,并不代表永远想不起。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蔡小乐一直在想,老天终究算是待她不薄,她虽糊涂而且健忘,命运却不肯让她吃这闷亏,终于让她这瞎子睁开了眼。
晚间的时候,钟蕾正在洗澡,手机响了。
蔡小乐刚好坐在桌边,看到钟蕾的异母弟弟钟宇来电,顺手接起来,那一边却先就开了腔,像是憋着嗓子捂着嘴,生怕人听到的样子:“老姐,有个叫齐什么深的来家找你,开的车倍儿酷,人也长得那叫一个精神,真是高富帅啊!可是爸好奇怪,发了好大火把人赶走了。现在那哥哥还站楼门口打电话呢,你要不要我扔个纸团下去把你电话号码给他?不过我可不白干哦,我新看中一款psp,呵呵……相信我,那哥哥绝对值这个价!”
就在那一刻,蔡小乐举在手里的电话,倒像是渐渐变成了千斤重。
同时,一抹极不起眼却又极为独特的淡翠色,一点点占据了她的所有思绪。
那抹淡翠色,缓缓拆分开来,一半,变幻成了一条运动长裤,孤孤零零挂在钟蕾的衣柜里;另一半,变幻成了一件女式运动服上衣,躺在齐家琛衣柜的搁板上。
她终于抓住了刚刚转瞬而逝的那抹异样,那个颜色,她曾经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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