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别跑 by:殷子期》第3章


可是小安的智力低下,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拐这样的孩子能有什么用呢? 家明怎么想都觉得于理不通,他又跳起来,怀着一线希望重新跑回楼上,他希望一切都是幻觉,小安能够重新出现在走廊上,坐在一堆行李中间吃手指。 
黑暗的走廊里,总每一扇门的后面都透出昏黄的灯光,一圈一圈,温暖而舒适。只有一扇门是黑的,因为那里的人从今天开始无家可归了。 家明一边往那里走,一边闭上眼睛,直到撞到门板上,才睁开,往四周看,可那里什么都没有。他的腿一软,跪在地上,眼泪跟着流下来。 
“小安!小安!小安!”他无计可施,朝着黑乎乎的走廊大声叫着儿子的名字,“你藏到哪里去了?再不出来,当心我揍你屁股!” 这时,旁边的一扇亮灯的门忽然打开,一双桃红色高跟鞋走到他面前。他抬起头,看见朱美插着腰,嘟着涂的油亮亮的嘴唇,冲他说:“哟,跪在这儿向我求婚啊?呵呵呵呵” 
家明哭丧着脸:“朱美” “怎么啦?”朱美弯下腰,一对大胸脯在薄薄的吊带背心里呼之欲出。 
“小安” “小安?”没等他说完,朱美就回头往房间里看了一下,说,“小安已经睡啦,你大呼小叫的,差点吵醒孩子。” 
家明听她这么一说,猛然瞪大眼睛,连滚带爬的冲进朱美屋里。 朱美在一个陈旧的半长沙发上铺了一层褥子,外侧用两个枕头垒高,防止孩子滚到地上。小安正在这个小小的凹槽里呼呼睡着,脸蛋儿红扑扑的,嘴角流着口水。 
家明虚脱般的伏到孩子身上,一颗心终于放下来。 朱美也跟着进来,掩上门,轻轻拉家明起来:“瞧你急的,天一黑,孩子吓得在走廊上哭,我下班回来看见,就把他哄到我这儿来了,你的行李也在这儿。” 
家明看了看堆在门后的行李,感激的朝朱美笑笑:“多亏你。” 朱美忽然脸红了,走进厨房里。家明席地而坐,看着儿子的睡脸。 
小安长的像凌岚,熟睡时,谁也看不出他智力上的缺陷,一个漂亮的孩子。家明忍不住凑上去亲亲儿子的小鼻尖。却听见小家伙呜哩呜噜的说梦话:“爸爸章鱼” 家明这才想起,那份章鱼烧刚刚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朱美从厨房出来,双手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递给家明:“快吃吧。” 家明道了谢,接过面来,闻到香味,才觉得饥肠辘辘,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朱美在他身边坐下,叹了口气,说:“暂时先住在我这里吧,等你找到房子再搬走,我一个寡妇,也不怕别人说什么。” 家明不禁拉住她的手:“谢谢你!” 
朱美看了他一眼,忽然笑起来:“哎呀,我们要怎么睡呢?不如都睡床好了!” 家明忙摆手:“不不不,我睡地上就好。” 
“可不要口不应心,半夜来袭击我哦,呵呵呵呵!”朱美用涂着大红蔻丹的食指勾了他的脸一下,扭着腰肢去厨房刷碗。 我才要小心你来夜袭啊 
家明苦笑着,想起电影《飘》中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明天,又将会发生什么呢? 
第二章
凌氏企业的总部,是市中心一幢三十层的写字楼。夕阳照在大厦的近千扇玻璃窗上,反射出金红色的光芒。 第二十层的总裁办公室,设计成一个完美的圆形,风格古典优雅,墙上一幅风格的油画,凸显主人的品位。 
落地窗前,站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两鬓已经略显斑白,很自然的,并没有像这个年龄的大多数男人那样忙着染黑头发,以掩饰年纪的增长,却任由肚子上长出一环又一环的游泳圈。他身材颀长,英俊挺拔,一身深色的西装舒服熨贴,散发着一种成熟男子的迷人魅力。 凌世均,凌氏企业的掌控者,本城最具争夺价值的单身男人。 
透过玻璃向下俯视,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如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这时,一辆黑色的跑车闯入他的视线,完全不按规则行事,引起大厦门前一阵混乱,五六辆车子被迫急刹,笛声大作。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车子和行人只有米粒大小,但凌世均似乎很清楚来者是何人,嘴角不觉露出微笑。等那一身白衣的车主将车停稳,身形消失在大厦的门里,他才转过身,踱到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坐下。 
几分钟之后,秘书小姐进来:“凌先生,凌锐先生要见您” 话还未说完,一个白衣少年已经推门闯进来,漂亮的面孔上一副绝对嚣张的表情。 
凌世均挥挥手,示意秘书出去,门才刚刚关上,少年已经急不可待的开口:“找我来什么事?” 凌世均指指面前的椅子:“坐下来,凌锐,我们谈谈。” 
“不会吧?”少年作出要晕倒样子,“拜托,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赛车?”凌世均语气轻蔑,“凌锐,坐下,你需要考虑点儿正经事了。” 
少年撇撇嘴,无奈的坐下来,斜着眼睛看着对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态。 凌世均换了一种长辈的亲切口吻,说:“任嫂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声笑出来:“回家?不过是从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烦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亲人们住在那里,你在那里长大。” 
“可他们早就不在了,那里只有任嫂、司机和园丁,甚至连我的亲叔叔,都忙得只能在办公室里会见我。”少年的语气戏谑,可俊秀的眉眼间却流露出隐隐的愤怒。 凌世均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来,来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来轻抚他的头,少年条件反射似的偏一偏头,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均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恨别人将自己当小孩子对待。 收回手,他满怀歉意的说:“小锐,对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业事务上,对你关心得不够。可我希望你能体谅,因为我更希望将来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个强大而有前途的企业,不会辜负你父母的嘱托。”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无聊透顶,我才懒得管。” 凌世均笑了。 
正是因为已经拥有,所以才不珍惜。 记得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凌锐的祖父,将凌氏企业全权交给长子凌世鸿,而给他这个次子的,只有几项不动产和若干股票。遗嘱公布的时候,他几乎有将父亲从棺材里拉出来的冲动。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亲的决定,使他对自己的至亲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着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么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么一定要选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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