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别跑 by:殷子期》第4章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又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后,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于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因为他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于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着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后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已经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后,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于姐姐的侮辱,施之于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后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后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于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后盖。 
那么,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 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后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么?”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人呢?还在吗?”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钱,就赶他们走了,呵呵。”房东讨好的笑。 “走了?”凌锐有些失望,于是问:“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 
“搬到哪里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听他说过一次,好像是在公司。”房东边回答,边奇怪。 这个阔少爷打听一个穷光蛋做什么,该不会是后悔赶人走了吧? 
猜测得到了确认,凌锐正打算走,又忽然回过头来问:“他一个人住?还是” “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个小孩。”房东答。 
凌锐点点头,转身离开这栋公寓。 回到车子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这个顾家明还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属的一间小公司工作,挣凌氏的钱!
昨晚,家明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回到十年前。 那天深夜,大雨滂沱,雷电交加,大一间男学生宿舍的传声器突然尖声响起来。熟睡中的年轻人们被惊醒,纷纷怒骂不已,谁也不愿去接听。传声器执拗的响个不停,睡在上铺的家明坐了起来,他有一种预感这是找他的。 
从床上爬下来,接通传声器,宿舍门房的声音大得几乎能把人震聋:“顾家明在不在?顾家明?” 家明忙答:“在在。” 
“下来,有人找!” 果然他的直觉是对的。 
室友中有人骂:“我,家明,这大半夜的,找你来私奔的吧?” 家明嘿嘿笑了两声,赶忙穿上外衣跑下楼。 
一楼的大厅里,一个女孩披着长风衣,浑身都湿透了,看见他,眼睛亮了亮,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 家明小心翼翼的扶着女孩的肩,惊异的问:“凌岚,怎么是你?!” 
女孩扬起脸,乌黑的秀发还滴着雨水,贴在脸颊上,映衬着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柔弱的叫人心痛。 她一边流泪一边说:“家明,带我走吧!” 
“呃?”家明有点发懵。 女孩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我怀孕了。” 
“啊!”家明向后退了一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有了小孩,可他们不让我生下来,明天就要拉我去医院堕胎!”女孩紧紧拉着他的手,美丽的眼睛里满是绝望,“可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要这个孩子!” 
家明只觉得耳边嗡嗡直响,大脑几乎无法思考。 女孩见他一个劲发愣,轻轻垂下长而卷曲睫毛,踮起脚尖,纤细的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我从窗子逃出来找你,家明。你是爱我的,对不对?家明,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带我走吧!” 
家明感到女孩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脖子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像一个烙印般的疼痛。 是的,他爱她,比任何人都多。 
慢慢冷静下来,他拉住女孩的手,说:“凌先生和凌夫人也许只是一时生气,他们不是那么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去同他们谈谈好不好?” “没用的。”女孩摇头,“他们决不会让一个私生子败坏凌家的门庭。” 
其实家明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更知道,凌氏夫妇也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犹豫着,终于开口说出来:“凌岚,你今年只有十七岁,你” 
还未说完,女孩便打断他,斩钉截铁的语气同她柔弱的身躯全然不同:“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不,家明,我可以吃苦,我要生下这个孩子,否则我宁愿死。” 家明沉默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这么大的雨,她一个人跑来,鞋子都丢了一只。他太了解她,知道她隐含在深处的个性有多么坚烈。 
他比她更知道生活的困苦,他们的将来,会比她所预想的艰难数倍。但是他爱她,他希望她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就算她将来后悔,也还是可以回到凌家去,无论怎样,她都是凌家的宝贝女儿,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于是,他温柔的拨开粘在女孩脸颊上的一缕头发,微笑着说:“好,我上楼去收拾东西,然后我们一起走。” 
女孩也笑了,忽然身子一软,向下倒去,家明忙扶她坐到椅子上,自己跑回宿舍收拾行李。 室友被他叮叮咣咣的声音弄醒,挣眼一看,正见他提着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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