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 误》第144章


对面的小杂货铺前把半蹲在地上的她拉进怀里,她似乎是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一面委屈的用小拳头轻轻的打我,这粉拳,压根没一点儿痛的,可现在,我的心里却一揪一揪的疼。
还带着哭音儿,她蹭在我怀里闷闷的说了许多话。
“我本来想给我哥哥打电话叫他来接我,可是人家关门了……你这坏蛋!你知道外面有多冷吗!”
“我真想一口咬死你!”这样说着,她还真动了嘴,突然间跳上来两腿盘在我身上,抱着我的脖子就是一口!
我“哎呦”的叫唤了一声,她却依是不松嘴,斜愣着个眼晴瞪着我。没一会儿,又“噗嗤”一声的笑了起来。 
“你个坏蛋!”她故做娇嗔的说:“罚你抱我回去!”
“得令!”我一见她笑,也宽了心,立马打横把她抱了起来,大步地往家走回。
这个夜,对她对我而言都是一场考验……
……
有一种美,并不多么张场,却十分的独特。
……
冲完澡,身体上的疲惫全被释放了出来,回到卧室里便直接倒在床上睡死过去,这一睡,竟睡了十二个小时。
我实在是太累了,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
尹斻:“强奸是不会奸出感情的,做着做着就做出爱了,纯属狗屁!”
孟万里:“你别看他现在这个自持的样子,年轻的时候就像一匹烈马,谁也驾驭不了,到处撒疯伤人,也就顾语这般人物才降得住他啊!”
……
愤怒起于愚蠢、终于懊悔。
……
他,左眼写着善良,右眼写着无知。既善良又无知的年轻人正是现在所需要的。
低估别人也是看轻自己的表现。
……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能简单的用爱或恨去解释和衡量了。
……
我深爱的那个人,是自己。
……
人总是为自己的,钱总是那么无敌。 
生活艰辛,人心难测。
……
有的时候你要知道,莫名其妙也是一种道理。
……
你最大的优势就是你是个男人。
……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没有背叛是因为诱惑不够?
……
“主耶稣,我感谢你的爱,感谢你来到这个世界,为我的罪而死。我承认我在你面前是罪人。现在,我愿信靠你,我愿接受你引领我的生命。感谢你宽恕我的罪,让我成为你所喜悦的。感谢你来到我生命中。阿门。” 
……
小渔:“你别管他多英俊潇洒,不穿裤子一样属于流氓行为!”
萧翎:“任何一个和顾语上过床的人;都应该会有过想掐死这个过份冷静的混帐的时候吧!”
叶叟:“我就没有过。”
……
“把他腿打折!” 
叶叟当时只撂下这一句话就扭头抱着他的小情儿走了。留下两三个手下杵在那里脑门儿直冒汗,他们几个都是正经八百的中国人,在这块地界儿上没少受到顾语的照顾,但是老大下的命令有谁敢不从的?这也真的是很难做的。
“没事儿,没听你们老大都下命令了么,尽管朝这里招呼着!” 顾语也是怒极反笑,浑不在意似的拍了拍裤腿上的土
“愣着干什么啊!打啊!不是要把我腿打折么!” “我操你妈逼的叶叟!” 
顾语大呵着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专门用来当武器的棒球棍丢给边上的一个愣头。这时候,叶叟和他的小情儿还没走太远,明摆着就等着看他吃鳖呢。
“打!” 叶叟站在远处一边狠搂着怀里娇笑的美人儿一边冲着那边大吼一声,吓得那个小弟也一哆嗦,狠狠挥起球棒就往顾语小腿那里招呼。 只听一声闷响,顾语就倒在了地上,滚的一身的土,他也不躲,就站在那里让人打折腿,自己死咬着牙关不肯叫出一点声儿来。
“疼就叫出来好些。” 这时叶叟突然甩掉了怀里的小情儿快步走了过来,一把夺过了小弟手里的那根球棒又冲着顾语的折腿狠狠的补了几下子。 
“啊!叶叟我操你妈的!”
顾语痛苦的开始浑身盗汗,脸色一下子煞白,破口大骂。被废得差不多了的腿,骨头就不用说了,肯定是折,外面的皮肉更是开了花儿,血乎兹啦的一片,甚是吓人。
本来刚才那个手下人打的并不重,但是让叶叟这么搅和完了,顾语就是不成残废也得吃不少苦头。人没一会儿就脱了力,昏死过去。
搁那以后挺长一段时间顾语和叶叟都势如水火,虽然顾语后来没说,所有人看他后来揍人还是那股子狠劲儿也都以为他恢复的很好,那生命力简直堪比蟑螂和老鼠。
但是也只有顾语自己清楚每每阴天下雨自己就会腿疼的直钻心,一切全凭意志苦撑。看来这老了以后的病是非作下不可了。
……
“你是选择欺骗过你的人呢?还是选择忠诚于你的人呢?先生?” 穿黑西装的金发男人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用枪口抵了抵倒在地毯上已经被修理的再也爬不起来的顾语的脑袋,又用下巴指了指另一边瘫坐在地上捂着红肿面颊的那个漂亮的波斯男孩。
他仰起了头,逼迫叶叟赶快做出决定。
这样的二选一本来结果应是最明显不过的,但是往往真正的结果总是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男人的话才刚说完,叶叟就毫不犹豫的俯身抱起了那个瘫坐在地上仍在抽泣的人儿,头也不回的出了会客厅的大门。
他,丢下了顾语,选择了一个一而再再而三背叛他的一个男妓。但是得到这样的结果顾语本人反而是一点也不惊讶的。
叶叟的离开和选择让金发男人诧异,同时也不免为了此时被折腾的不成人形的顾语惋惜一阵子。他狰狞的玩笑着说:“看来你的老大并不值得你替他卖命,在他的眼里一个像你这样忠诚的下属竟然还比不上一个下贱的男妓。果然,还是情人比较重要吗!哈哈!”
是的,这真的很好笑。
这时顾语已经挣扎着勉强坐了起来,他自己也在笑,不过当扯动了嘴角的伤以后他就不打算继续这个也同样勉强的笑了。他稍作休息过后,仰面看向正居高临下也同样在看着他的那个金发男人,一字一句的缓慢的用意大利语回答道:“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是他的情人呢?”
“嗯?” 闻言男人疑惑的朝门口叶叟离开的方向歪了歪头。又道:“那么我想你就一定是史上最失败的情人了!哈哈!你真的太失败了,或者你一定是个很糟糕的坏情人!”男人又一次笑了起来。
“不,我不是。” 顾语说,然后垂下了头,现在的他十分的混乱,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是什么,在叶叟那里,自己的价值似乎已经殆尽了。他现在没什么感觉,也并不会因为被抛弃而感到伤心。只是,现在正有一把手枪抵着他的头,这可不好受。
金发的男人并没有开枪,现在的他对这个浑身是伤却依然像一个胜利者的东方男人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那么好吧,先生,你现在命不该绝。” 金发男人说着,收了枪。
“因为你是忠诚的人。”
……
终陵:“就是有这么一个特别的人,自我中心明确又清醒,但是一生中却总是避免不了荒唐。”
……
尹斻:“我们大家………都有病!”
赵博阳:“还病得不轻。”
作者有话要说:
☆、精神病人和精神病人
再次“找到”他的时候,可以说十分的狼狈。简直无法想象他如何会把自己搞成现在这副样子,这和记忆里的那个永远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疯子一点也不像是同一个人。
是的,他是一个疯子,从任何一种意义上来说,都只是一个疯子罢了。
曾经我常常在小说中读到过:“某某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我对此不能理解,因为我知道很多的裤子都是故意作旧甚至故意作出一些破洞来以此凸显时尚。所以,什么才是“洗得发白的裤子”呢?之前我从未见到过,不过,找到他的那天我终于明白了。
那真的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原本的颜色几乎已经无法看清了,再加上上面又沾满了油污,看起来,除了那种“白”,就只剩下一个字……“脏”。
也许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就是他唯一的一条裤子,所以才会洗得发白,洗得垮大变形,甚至洗得让布料都变薄了很多。
我注意到,他裤子上的膝盖处破了一个大口子,看得出应该是跌倒造成的……他□□出来的膝盖也明显的受了伤,抹上了一大片的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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