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锋》第31章


醋员苯厝灰仓欢桑俊?br /> 早在李兆堂话说一半时,赫戎便明白了他指的是哪件旧事——火烧蒲城。
他当然清楚,再没人比他更清楚。
当年祁家夫妇遇害后,赫戎阵前诛杀副将的消息也一并传到了北疆都城,国君率先收到过由左副将献上的财宝与信件,心思早被满箱铜臭气勾得找不着北,只恨不能亲自化身一把刀,屠尽中原城郭,把取之不竭的金银一子儿不落全揽于怀。
鬼帅的杀伐果决不是一天两天了,对待属下也不外如是,时常隔三差五就在营帐里闹出人命来,这本不是新鲜事,但怪就怪在,赫戎竟头一回在打仗前下了“按兵不动,静待时机”的命令,还一待就是近半个月。
要换了任何一个别的将领,面对中原强敌,隔岸观望上半年都不足为奇,但若放在赫戎身上,就太不寻常了。
他就像一把天生的杀戮兵器,战争于他而言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乏味,没有谁会在就寝前还特地琢磨今晚该用什么姿势躺下,他也从不会在攻城前给对方留足反应机会。
他的攻势从来都迅猛而暴烈,常常在敌方还抱着老婆孩子热炕头时,他就已经带兵把人家的房梁掀了。
这样一个只会闷头打仗,看起来十分“愣头青”的将领,本该是会让君主非常放心的存在。可如果突然有一天,这位远在边防、拥兵数千,还积威甚重的愣头青不再按套路出牌,从前桩桩件件的优点便一下子都成了忧患,国君的屁股自然就开始发烫,觉得要坐不稳底下的椅子了。
因此他连下急令,亲派督军前往,美其名曰堵上左副将的空缺,看似助阵,实为监视。
彼时赫戎将自己关在帅帐中,日夜只与一张老旧的破纸为伴。从不读书写字的他生平第一次握起炭笔,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羊皮卷,照着纸上端正的墨迹,一笔一划往上刻印。
足足百八十遍,他才将这些从未见过的中原字牢牢记在了脑海里。
可还没来得及弄清纸张的内容,一道如山军令便不识时务地打下,他不得不重披战甲,重跨战马,于明月高悬,北风怒号时,兵临城下。
新副将打马上前:“将军,国君的意思,是要您斩草除根,不留一个活口。过三更了,我们何时开始攻城?”
赫戎抬首,城郭之上,漫天星子空莽莽撞入眼中,遥缀在东方的两颗尤为璀璨明亮,它们相偎相依,似是故人含笑,一别俗世万千扰,道不尽地久天长。
副将久未得到回应,小心翼翼问:“将军?”
将军仍目不转睛望着天际,在身旁督军三番两次的催促声中,忽然问道:“中原的习俗里,人死后,都会被怎样安葬?”
副将一愣,虽然不明所以,仍旧依言答:“听闻有些地方施行土葬,有些地方施行火葬,各自有各自的寓意。”
赫戎听罢,微微摇头,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不,地下太黑了。”
副将听得云里雾里。
“不留活口?”
“是的,将军。”
“那就焚城吧。”
——他听见赫戎如此说。
擂战鼓为哀号,率千军赴奠场,一城烈火,渡故人上归天去,逍遥余世,再无忧虑。
“赫兄?”李兆堂的声音传来,将赫戎从往事中拉回,他缓缓一闭目,再睁眼时,径直对上了祁重之的视线。
那张年轻的脸上波澜不惊,只一双眼睛深邃无底,此刻沉沉望着他,不知在想些什么。
赫戎目光不转,微微点头:“听说过。”
李兆堂的声音压了又压:“那位官员便是如今的荣阳郡公。今圣原本为此事大发雷霆,斩令都下了,可贵妃娘娘以死相挟,就降为了下狱,关了不到三个月,当年守城的另一主将突然跳出来认罪,称蒲城与溯城前后接壤,众所周知,蒲城只是一座边塞小城,往后的溯城更近中原腹地,北疆军队来势汹汹,他们是殊死顽抗,最终不敌,不得不弃车保帅,率领满城百姓堵死城门,以卫家国。”
赫戎伸出手去,不动声色按住祁重之攥得死紧,几欲颤抖的拳头。微凉的温度贴覆手背,祁重之蓦然一惊,眼里阴霾慢慢被神智逼退,一点点放松下了紧绷的脊背,赶在李兆堂察觉之前,及时换上了一副愤而不平的神色,唾骂道:“呸,还认罪呢,听起来就是在放屁,必然是收了什么好处。后来呢,今圣就这么放过他了?”
李兆堂亦在叹息:“小哥猜得不错,不过今圣也不糊涂,只是看在贵妃娘娘的面子上,赦免了他的罪过,削去原职,迁出京城,封了个没有实权的荣阳郡公。那位主将被罚俸一年,调去了南疆接着守城,可他家的庶女,隔年便进了郡公府的门,做了郡公二公子的妻。”
万千百姓的性命,不及温香软玉的几句甜言蜜语,一座贫瘠的边塞城池,只是世家盘根错节的欲网中,一件微不足道的牺牲品,甚至两家儿女的终身大事,都能够作为踏脚石,被父辈们牢牢踩在脚下。
中原能支撑到现在还没完蛋,真是全赖北疆的国君一样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
祁重之心中冷笑,这样还叫不糊涂,那怎样才是真糊涂?
他深吸口气,正要开口,李兆堂先嘱咐道:“本也不是什么秘密,李某才敢与你分说,你二人听过便罢了,权当是个故事,可万万不要再外传了。”
祁重之:“记住了,我们嘴严着呢,绝不给先生添麻烦。”
李兆堂笑道:“说哪里话,不谈这些煞风景的了,来来来,喝茶。”
第29章 第二十七章
二人一个健谈,一个渊博,又天南地北地扯了许多闲话,聊得很是投机。被晾在一旁的赫戎本来还提防着祁重之一个按捺不住,蹦起来拔剑去追砍那位王八蛋郡公,现下看来完全不必担心,他不仅毫无波动,反而在此后的闲聊里再也只字未提,好像真如李兆堂所说,权当那是个茶余饭后的故事,听过就忘了。
若非赫戎知晓,所谓的“故事”很有可能涉及他已逝爹娘的死因,以及谈及焚城旧事时,他眼中曾有稍纵即逝的细微悲愤,恐怕也要被他蒙骗过去了。
沙场纵横多年,对朝局也略有浸淫,自认见识过千人千面的赫戎,也不禁对这份装蒜的能耐深表佩服。
珠宝店的店主姗姗来迟,带来了压轴的宝贝——一颗红欲滴血的珠子,个头饱足,通体泛着润泽的光,蛛丝纹路密布其上,比祁重之先前看过的那枚桃叶翡翠有过之而无不及,说是价值连城怕都不为过。
“乖乖,”祁重之摇头啧叹,“李先生好大的手笔。”
李兆堂点一点头,店主会意,捧着珠子自去装盒,稍后派人送往神草堂。期间也没人来招呼赫戎两人,一屋子伙计单围着李兆堂瞎转。
祁重之倒不觉得被冷落,他呷一口茶,状似不经意地慨叹:“可惜了,珠子再好,也只是一件荒原俗物。”
店主耳力好,一听这话,接着便不乐意了,憋着一腔讥讽反问:“俗物?哼…小哥年纪轻轻,怕是不曾知道,本店的血玉皆产自南疆,犹以这颗最为珍贵,是浸在活蹦乱跳的小羊皮肤下,足过三五年才拿出来的,几千例里头也只出这么一个。老朽倒想请教了,依你来看,什么样的才不算俗物?”
李兆堂略一抬手,轻描淡写阻断了店主的话,后者忿忿不平嗤了一声,拂袖退到了一旁。
李兆堂不无好奇:“祁小哥年纪虽小,但谈吐不凡、见多识广,想必见过更为珍奇的宝物,可愿说与李某一听?”
祁重之轻摇折扇,但笑不语,等勾足了在座的胃口,才慢条斯理解开关子:“李先生听过‘天外飞石’吗?”
李兆堂:“天外飞石?”
祁重之:“不错。”
李兆堂唏嘘:“略有耳闻,多年以前,似乎听长辈们提过一嘴,称在塞外蛮荒之地,有一天突然天降奇石,石头流光溢彩,几乎映亮了半边的天,一时被传为神迹。李某一直当成传说来听,怎么,难不成真有此事?”
店主忍不住插嘴:“有是真有,当年成批的珠宝商不远万里前去北疆收购奇石,可真收到手的却寥寥无几,亲眼见过的更少之又少。”
演变到后来,那些北疆蛮子见有利可图,竟然拿树汁虫液往普通石块上涂,晒干了以后再假冒奇石,浑水摸鱼地卖给中原人,反正吃准了没几个能辨得出真假。
店主冲地上恶狠狠啐道:“呸,黑心的东西,我胞弟就被这么骗过,花大价钱买回来半车的破石头,半路经雨水一冲,全都给露馅了,这帮遭了瘟的北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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