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第172章


“因为这五条戒律,是符合以往社会的价值观的。愿意接受这五条的人,才是我愿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说明他本就有劣根,不来最好。”
从这句话能知道,张大叔构想中的理想城区,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表现在道德意识上。张大叔肯定是通熟人性两面的,但他觉得肯定会有人还带着以往社会里的道德伦理,这样的人,才是他想看到的幸存者。他认为不能接受“五诫”的人,是没有资格加入重建队伍的。也就是他称之为“退化”的人。
但那时满心斗志的我们也不会想到,“退化”了的人,会形成一个团体。或许一个“退化”的人,看到路障边上的木牌,就会无趣的走开。但要是一群“退化”的人聚在一起,看到木牌,就会思考该如何吞并掉这块区域。
这一点,张大叔肯定没有料到。如果说张大叔犯下过什么错误的话,那就是他的构想,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理想到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事实告诉我们,重建往昔,真的只是我们这群人的一厢情愿。
但总归总,如果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不存在,事情肯定会往不同的方向发展,这怪不得张大叔。
我又忍不住的开始幻想,如果换成王叔来做总设计师的话,情况会不会大不同呢?王叔也许不会死,志娃和张大叔不会死,段可也不会死。
我想抽支烟,却发现兜里只有打火机。
当然,那只是也许。选择留下来的是我们,烂耳朵赵也一直在城里。无论是换谁来构想,烂耳朵赵总会想着来吃掉我们。火拼起来的话,谁死就不一定了。也许死掉的是我,是吴林禹,是程佳华,也可能是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容不得半点假设。
用手电筒看文字是极为糟糕的体验,我刚想关掉手电筒,就注意到了刚才被我推开的那本书。封面是白色的主调,书皮的右上方写着醒目的书名:理想国。
这就是张大叔在笔记里提到的那本书。心生好奇,我移过那本书,随意翻开,匆匆读完了两三页纸。
格劳孔:好极了。
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人们说:作不正义之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
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得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
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
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
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
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
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
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
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下当差。
一场暴风雨后,接着地震,地壳裂开,他怀着惊恐走下去后,得到一枚金戒指。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定,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带着金戒指去开会了。
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手心一转。
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
这以后他一再试验,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
他又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了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
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看来,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越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
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我抓了抓额头,心说《理想国》里竟是如此消极的论调?我揉了揉眼睛,想继续读下去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在学习?”我刚转过头,就听到程佳华的声音响起,“弄好饭了,都等着你呢。”
“竹笋牛肉。”程佳华手撑在桌子上,补充了一句。
他看到了我护着的书,不经我同意,就把书提了起来。
“理想国?”他合上书,将封面的书名念了出来。书一合上,我就很难再找回刚才的阅读点了。手电筒的光束下,我以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盯着他,心说这人真是情商低啊。
“柏拉图?”他又念出作者名,“行啊,都开始研究哲学了!”
我关掉手电筒,站起身,按下他手里的书说:“走吧,吃饭。”
离开张大叔他们的屋子前,我特地推开手电筒的开关,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毛笔二字——慎独。
我不免联想起了刚才读到的那个“隐形戒指”的故事。你说,要是一个达到了“慎独”境界的人,再戴上隐形戒指,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晚饭吃到一半,才听到楼外传来细碎的马蹄声。吴林禹终于回来了。
吴林禹推开门,在烛光的照耀下,他取下背在肩上的九五式,笑眯眯的对我道:“两匹马我都牵回来了。”
我咀嚼着嘴里的牛肉,对他点头。陈莉姗催促着吴林禹快来吃饭,吴林禹则不紧不慢的举起蜡烛,清点着沙发旁边儿的枪支。
我匆匆解决掉饱腹之需,然后问吴林禹要了一支烟,静静的坐在饭桌边儿,思考着如何开口。
吴林禹向我讲述着他们今天的所见所闻,尤其是着重刻画他毙掉老虎的桥段。我的思绪不在这里,几乎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除了李工头和陈莉姗皱着个眉头,其他人对晚饭都很满意,脸上洋溢着微微的笑容。如果要离开这里,就不能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享受热腾腾的晚饭了。
他们会愿意放弃这安稳的生活,选择和我一起离开吗?
我越来越没有把握。
“我想离开这里。”我打断了辫子小杨和程佳华的谈话,忍不住说了出来。
几人的目光一齐投来,我丢掉烟头,边踩边说:“离开这里,往外走。”
吴林禹停住了刨饭的动作,看向我。他放下碗筷,舔着嘴边儿的饭粒说:“你说什么?”
我看着桌子中间的烛火,慢吞吞的回答道:“我说我不想在这里待了,我想走。”
“去哪儿?”吴林禹的眼珠子上下移动着。
“不知道,”我摇头说,“哪里都行。”
所有人沉默了。我感受不出,他们的目光里装的是赞成,还是反对。但他们沉默的原因,一定是在犹豫。
沉默半晌,陈莉姗率先开口道:“我同意。”
我对她点头,然后看向吴林禹。他看了我一会儿,夹起菜盘里剩余不多的牛肉说:“你是不是被周志宏那小子影响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