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面相公》第23章


“!!!”陈映容当即推开他,扯下面纱便要发火,奈何余光瞥见旁人。她一把搀回沈默,改口道:“相公想的人就在身后!你若敢回头,老娘便掐死你!”
“呃”沈默不敢再有动作,直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才微微偏头。
苏馨语似乎为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沈默也没好意思细看,匆匆瞥了眼,抬手施礼,“沈某见过苏小娘子。”
对方施下万福礼,略过他拉起了陈映容,说道:“陈娘子好福气,奴家那些闺中密友都很羡慕陈娘子呢!能得一人如此,还有何求。”
陈映容堆出一副标准的礼貌式微笑,“苏小娘子说的哪里话,古公子丰神俊秀,况且对娘子你如此痴情,倒是让奴家羡慕不得呢。”
一番友好的互吹之后,苏馨语带着丫鬟先行,沈默再去牵她时,却被一手推开。
“小妖精!自打她出现,相公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她!”
沈默方才是多看了苏馨语几眼,那时陈映容正与她说话,便以为不会被发现,当下露了现形,只好诡辩道:“我哪里是看她呀,娘子的发髻盘得真好看,不免多看了两眼。”
“骗人!”陈映容怎会信他。
沈默自认了倒霉,正欲上前追她,不想又让人拍了肩膀。
拍肩之人是一男子,沈默在脑海里搜索了一遍,全然没有印象,便拱手道:“兄台唤住在下,所为何事?”
“哦,也无甚要事。只是想问问兄台,此地距离燕雀湖还有多远呐?”男子的声音有些怪异,长相也有几分阴柔。
沈默也没多想,直言道:“方才听说还有六七里,如今四五里路吧!”
“多谢!”阴柔男子抱拳后抽身而去。
挑了挑眉,沈默这才想起陈映容,加快脚步追寻,到了燕雀湖畔才看见她的身影。
从路旁树上摘下一小枝榆树花,递到她面前。
“春江花月夜,又怎比得了我家娘子。”
“算你识相!”她将榆树花拿在手里转了几下,又还给沈默。
旁若无人为娘子戴花,两情缱绻、郎情妾意惹人艳羡。
第29章 燕雀湖畔(二)() 
今日的聚会算不上正式,规格上也比不了元宵夜。重在交际、结识的文人聚会,彼此或多或少的听说过对方,再经友人介绍,便是认识了。
没有了官府的监管,也就多了几分潇洒。席地而坐的书生在纸板上挥洒笔墨,才情多不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录这一份山水和时刻。
相熟的友人聚在一起,随行的仆从拿出精心准备的肉脯果干,以美酒为号,以酒令助兴,自在逍遥。
独坐岸边垂钓的书生,偶尔提杆摇头,像是收获不丰。一旁的友人已经将篝火生好,显然是做烤鱼之用。
催促上那书生两句,他索性脱了外衫跳入湖中,半晌才露出水面摇头,那神色颇为无奈,友人见状亦宽衣解带,纵身入河,连续上下了数回,终于有所收获。
似乎越靠近外围,气氛越加宽松,更容易让人获得幸福感。若不是有人相邀,沈默便打算在此就坐,晒晒太阳,再与陈映容絮絮话儿,也挺好。
露了面就回来?
沈默定下计划,去那湖中最热闹的地方打声招呼就走,做一日闲云野鹤。
一旁的陈映容曲腿而坐,沈默从旁坐下,二人依着树望向天空,良久也未说话。
他已经不想再理那些烦心事,只想和她坐在这里,发发呆就挺好。
良久之后,鼻尖上传来一阵瘙痒,原是陈映容拿青草逗弄,沈默岂能轻易放过她,抓住她的胳膊拉回到身侧,娇躯入怀,心猿意马,低头吻下。
对方怎会听话,伸出一手遮挡,吃了半嘴青草的沈默连忙向外吐,一旁娇柔的身姿摇曳,偷笑频频。
二人坐回了正经。
“相公方才在想什么呢?”
“在想最近三个月来,收获挺大的。”
“有什么收获呢?”
“多了个富婆娘包养,生活美美的。”
“切,谁要包养你!况且相公的脸也不够白,做不了白相公!”陈映容说完此话,自己先笑了起来。
依偎在身边,望着天,说着平平淡淡的话,过了很久、很久。
从来时的方向,传来几声女人的呼喊,再一会儿又发出惊叹,他二人朝那方向匆匆看上一眼,毫无兴致。
远方躁动的人群包裹住一人,那男子单手负背,步伐稳健,朝着沈默所在的树下而来。
他扶起身旁的陈映容,才垫脚探视,难得的露出一丝窃笑。
待人近前,夫妻二人同时见礼。
“李兄。”
“李家叔叔。”
李太白躬身一礼,“今日本不愿来,听闻沈兄与陈嫂嫂应邀,李某当不请自来。”
似乎是觉得很受用,沈默执手还说:“太白如今已是名人,身边围着的没有百人,也有数十,用不着如此客套。”
一番寒暄过后,围观的人群还是不愿散去,沈默潦草的环顾一周后,惊奇的发现男女人数几乎相当,不禁佩服起太白之名,果真是人人皆爱。
据沈默所知,太白尚未吟唱一句一字,那些蕴含仙气的诗句倘若面世,还不知会引起什么样的追星狂热,沈默很期待能亲眼见证。
李太白再次躬身,见对方一脸迷茫,才说:“今日特来向沈兄和陈嫂嫂辞行,不日前往京城。”
沈默夫妻二人尚未来得及反应,人群中倒是先发出一阵惊呼。
“啊!”
“李公子为什么要走,我们金陵不好吗?”
“李公子再待上数月吧,我们都不舍得你。”
人群中发出的挽留声,已然表达出沈默的想法。
但是他更清楚的知道,李太白不属于一人、一城、一池,他需要更为广阔的天地,站在更大的舞台上挥洒他的才情。
毫无疑问,京城才是最好的平台,无论是文坛翘楚、达官显贵、才子佳人都远超眼前的金陵。
沈默曾经很深入的思考过这个问题,后世诗仙之所以成名。窃以为是靠着诗仙自身的两分性情,三分天资和五分境遇。
境遇实在是很重要的事情。
有李白这份天资的人,没有他的境遇;有他之境遇的人,又无此惊才绝艳。也正因如此,李白才会更显珍贵。
沈默腹中力捧李太白的计划,几乎全部都放弃了。
这样一个有些孩子气的诗人,不忍心,也没有资格去干涉他的轨迹。
沈默到了嘴边的挽留话也变了。
“他日,太白若是在京中待得不痛快,只管回金陵来。沈某旁的不敢保证,只能以酒日日侍奉太白。”
“沈兄的心,太白,领了!”
以杯碗装酒,近百人对饮的场面实为壮观,沈默与李太白各执一坛,仰天对饮,嘴边洒落的酒水,润泽嫩芽,浸透大地。
想来,今年的青草会比以往更旺盛些吧
来时无名,去时有旺。
小路上的身影已不可追,远方道路上的树枝挡住了李白和他身后的簇拥。
沈默很想效仿昔日曹孟德,砍去所有遮住视线的树木,只为多看一眼李白的身影,很可惜的是他做不到。
飘下的花瓣,落在他的肩上。
他对李白的感情非常复杂,崇拜中夹杂着不忍。
沈默对他京城一行,实际上并不看好。话吞进了肚子,是没办法明说的。
正如落在他肩上的花瓣。
想抓住它,恐损其自然。
放任它,又怕落土成泥。
沈默将花瓣摘下,装进酒坛留存。
一旁的陈映容唤住他,“相公,该去凉亭了。”
片刻的热闹能吸引人的注意,自视非凡的人,大多又不肯主动前往,只能听人回报,还要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竖起耳朵细细听来。
“李太白到底有甚好?居然如此多人喜欢他,趋之若鹜!”
“与沈秀才交好之人,齐兄以为呢?”
“沽名钓誉用在他二人身上,都嫌浪费,不过是哗众取宠之辈!”
“说的对!姓李的绝无文采,仗着沈默替他吹嘘过几句,整天招摇过市,有大路不走,成日里飞檐走壁显摆武力,活脱脱的莽夫一个!”
“定是如此!那姓李的生怕败露,方才夹着尾巴逃跑!说什么去京城!依我看呐,肯定是跑去哪个县城里继续混吃混喝去了!”
古逸叶听着耳旁议论,并未出声,挽起身旁柔夷,淡淡道:“馨语以为呢?”
“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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