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案焚香》第44章


芷儿愣愣的收起陶瓷瓶,连连点头模糊不清的说道,好,好,谢谢小少奶奶,谢谢小少奶奶。
灵堂里终于清净了,我依旧趴在棺材边上看着白梅,我不知道□□下她的脸是什么样的,这样粗劣的脂粉胭脂,完完全全的遮住了她原本清秀的面孔,我抬起袖子,想给她擦一擦,如意走过来道,阿寻,让白梅好好睡吧,别打扰她了。
我想了想,收起袖子说道,好。
第二天,白梅的尸体下葬了,爹爹和二哥没有再跟着去,母亲和二嫂也没有跟着去,因为爹爹和二哥他们两个疯了,他们两个看到谁都说是白梅,见到谁都又打又躲的,母亲和二嫂哭喊着找人把他们两个绑在屋里,家里乱成了一团。
青河呢?他更不会去了,他死了,死在了他平日提水的水桶里,他那么大的一个人,筋骨全碎的塞在小小的水桶里,只留一个青紫惊惧的脑袋在最上面,他的鼻子上,还挂着一圈细细的手镯,仔细看去,上面还雕着几朵梅花。
我记得,那是他送给白梅的。
白梅的坟墓堆好后,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有我和如意留在墓碑前烧着最后几张纸钱,如意抚着白梅的墓碑愧疚道,白梅,都怪我来迟了,若是我能早来几天,你可能就不会死了,阿寻已经不傻了,你应该放心了。
我看着火焰翻飞的纸钱问道,如意,你究竟是什么人?
如意蹲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道,你觉得呢?
不知道。我摇头。
如意像之前哄傻子阿寻一样的哄着我道,阿寻,我是为了白梅而来的,你只要知道这一点儿就好了,我说过,白梅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你现在好了,她就安心了。
你也该走了吧?我想,你肯定不会乐意待在我家里做小少奶奶的。
如意轻轻用手背摸了我的侧脸一下,撇开我的问话,笑眯眯的说道,阿寻,你真是生的一副好皮相呢,俊俏的像小姑娘一样,不傻了脑子也好使了,白梅现在要是活着,肯定会愿意留在你身边的。
可是我以前是个傻子,是我害了白梅,我若是能正常些,绝对不会让白梅受那些委屈的,也绝对不会让她走。
暖暖的风拂过的我的面颊,如意站起身来看着远方说道,我要走了,阿寻,别想太多,你应该回家里看看了,现在你的家里只能靠着你支撑了。
我看着如意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远方,又在白梅的坟墓前陪了她一会儿,这个可怜的女孩,从小就陪着我这个傻子,一生仅仅就度过了十五年,却又是这样的多灾多难,孤立无援,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我却什么都帮不了她,如果当初没有我的存在,或许她依旧会留在老家里快快乐乐的长大,像别的女孩一样在该出嫁的年龄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而不是守着我这个没用的傻子。
白梅,下辈子要找个好人家,好好的过一生。我抚着白梅的墓碑轻声祝愿着。
离开的时候,晚霞炫丽的耀目,当我走出老远的地方最后一次回头看向白梅的坟墓时,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了白梅娟秀的身影坐在墓碑上轻轻的对我挥着手,我抬起手想回应她的时候,她却又消失不见了。
走吧,走吧,一切都结束了。
☆、第二十一章
【五十一】《诺儿》
柔软细腻的红嫁衣轻盈的舒展在乌初烟身上,完美的掩盖了她的不安和惶然。
乌初烟是我的继母,不,现在还不是,还差一点点,我父亲迎娶她的花轿刚刚到门外而已,他们还没有拜堂,没有拜堂就算不得正式夫妻。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父亲今天很高兴,容光焕发的似乎年轻了十几岁,自从母亲生病卧床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这么温煦的笑颜,今天难得他这么开心,所以我决定收敛一点儿,不那么明目张胆的惹怒他。
厨房木盆里的大青鳖一动不动的趴着,绿豆般大小的眼睛隔着水和我遥遥对望。
大难临头的鳖,快要没命了都不知道。
我拿着一双加长竹筷子戳着它的后背,企图看到它四肢狂舞的慌乱场面,可惜这只大青鳖壳硬得很,任我戳了半天连尾巴都没有摆动一下。
“诺儿小姐,你怎么还在这里!快起来,老爷到处找你呢!新夫人要进府了,你是大小姐,要跟老爷一起去迎接新夫人。”
焦灼的有些严厉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不用抬头,我就知道是府里新来的护院领头苏瑾言师父,因为他的面孔已经倒映在了水盆里。
作为一个武师,苏瑾言的长相实在秀气的太过分了,再水灵的女孩子跟他站在一起都会变得粗糙起来,他刚进府时让我一度怀疑他应该是我父亲给我请来的教书先生,而不是一个舞刀弄棍、保家护宅的武师。
“这种时候我爹才不会希望我去捣乱,你就省省吧,别拿那种哄小孩的话来骗我,他才不会到处找我呢。”
我笑嘻嘻的敷衍着,继续乐此不疲的用筷子戳着大青鳖的后背。
苏瑾言的面孔被水纹晃动的有些扭曲,就在我以为他要走的时候,他却蹲了下来扯扯我乱糟糟的辫子说道,“我知道今天是诺儿小姐九岁的生日,你是在生气老爷只顾着迎娶新夫人,把你忘了吧,看看,诺儿小姐都九岁了,还连头发都梳不好。”
我气恼的抬头,手中的两根筷子毫不客气的戳向苏瑾言的眼睛。
事实证明,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小姐诺儿跟一个武艺高强的武师动手实在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不明智到了丢脸都不知道怎么丢的。
就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苏瑾言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就夺下了筷子,折成两段扔在水里,口气比我父亲还严厉的教训道,“小孩家家的怎么恶毒,这样很不招人喜欢的。”
“我干嘛要招人喜欢!”
我冷笑着从水里拎起大青鳖,一手抓过菜板上的刀,干脆利落的剁掉了大青鳖的左前爪。
似是痛极,大青鳖的小脑袋和剩下的三个爪子慌乱的在空中挥舞着,砍落的左前爪掉在了苏瑾言的身上,在他灰色的衣襟上留下了一圈晕染的暗红色。
苏瑾言愣愣的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迹,脸上的表情惊讶极了,我挑衅的看着他,等着他的表情从惊讶到厌恶。
想惹一个大人反感实在太容易了,他们总觉得小孩子就应该是娇憨可人的,像我这样心肠狠毒的小孩子,没有人会不讨厌。
如我所愿,苏瑾言的面孔和眼睛里满满的尽是厌恶的神色,僵持了半晌,他忽然站了起来,我以为他要走,便低头寻找砍落的鳖爪。
头顶蓦地传来手掌的抚摸,粗粝的,却又带着一点儿难言的温柔。
我有些迟疑,不知道应不应该躲开,自从母亲死后,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想着法子的招人烦,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再这样亲昵的抚摸过我,莫名的,我有些微微的舍不得,舍不得苏瑾言那只粗糙的布满厚茧的手。
“诺儿听话,老爷今天要成亲,按礼节,你应该去迎接一下新夫人。”
我霍地从他手底下逃开,不耐烦道,“反正以后天天见,现在去不去有什么关系。”
苏瑾言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木匣子,递到我面前,若无其事的说道,“别闹脾气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打开看看。”
我盯着苏瑾言清秀的面孔,心里很是不悦,方才还明明全是厌恶,怎么眨眼间就没了,大人真是善变!
打开的木匣子里是一串殷红的珊瑚手镯,规规矩矩的躺在木匣里,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我暗暗的绞紧手指,脸色慢慢变得通红起来,这串手镯我认识,聚祥宝阁里的东西,我曾经去偷过,被当场抓住了,本以为那老板会告到我父亲那里,没想到被关了一会儿之后就又放了出来。
我当时还在揣测是不是因为那老板不想伤了和我父亲之间的和气,所以才放了我,毕竟我父亲也是生意人,和那老板也偶有来往。
我傅家的家底还是很殷实的,作为傅家唯一的小姐,我当然不可能买不起那串手镯,偷,只不过是觉得刺激罢了,难到手的东西才更珍贵,轻易就买到的太没意思了。
“你跟踪我?”
我狠狠的瞪着苏瑾言,莫名的有一种被人侮辱了的感觉。
苏瑾言不可置否的笑了笑,说道,“大小姐,你放着银子不去买,偏偏要趁人不注意的去偷,如果不是我恰好经过,聚祥宝阁的老板肯定会告到老爷这里的,你就不怕老爷又生气?”
我不屑的扭头道,“我干嘛要怕,他生不生气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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