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楼》第65章


杀人如草不闻声。他想起了小时读过的这句明人沈明臣的《凯歌》。人象是草,杀了一茬还有一茬,不要多想了。
在内心深处,李小刀子发现自己也并不是如何不愿意出这趟差。尽管他想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为金大帅所迫,他有点惊愕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在渴望着这一次红差。不仅仅是几这许多年未动手,有点技痒,而在于他更渴望着留下一件完美的作品。
所谓的“术”与“道”。李小刀子记得第一次出红差是大盗龙七。那一次,他的小刀在龙七肌肉累累的身上游走,如以无厚入有间,登时赢得了“京师第一小刀”之名。可这第一小刀,也有点玩笑似的,那是指刽子手的小刀和太监的净身刀,充其量只是在地痞赌咒时挂上一句:“我若食言,定犯在李小刀子手上。”这实际上让他觉得耻辱。也就是从这时,他决心把“百鸟朝凤”补齐。
如果以“术”与“道”来说,那时自己最多只能算初步进入了“术”。
当他后来凌迟几个皮糙肉厚的土匪和皮肉松松垮垮的失势高官时,他甚至感到厌恶。面对那些毫无美感可言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屠夫在宰杀一头死猪没什么不同,最多只能是在“术”的层次上进了一步。
直到碎剐田氏。
当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女人特有的细腻的皮肤时,他依稀看到了一点“道”的影子。他的刀也只有刺在田氏身上时,才感到一点不同以往的流畅。
从杀人中求道,这多少让人觉得好笑。但老庄之道亦云,道在矢溺。每一门手艺,都有道可求,若只是在“术”中打转,永远都是一股匠气。
也许,作为一个刽子手,这是最后一次。今后再也不会施展这份手艺了,他在磨刀时就希望那乱党不要太老。刀子在老年人皮肉上,极感滞涩。如果刀子有灵,它们也希望饱饮年轻人芬芳的血液吧。也只有在年轻人身上,他的小刀才会有灵性,几乎不须他的思想,自由自在地游动。
人们围得水泄不通。
“好久没见过鱼鳞剐了,现在的红差不过是一颗枪子,实在不好看。”
有人这么说着。何况,这一趟是一个年轻女子被凌迟,那可好看得紧。
有人也在叹息:“那么年轻的闺女,长得还挺好看……”马上有人说:“乱党该杀。”金大帅虽然贪了一点,狠了一点,可也有这一趟好看红差给大家看,当真体察下情,爱民如子。
“听说今回出差的本是御前七品顶戴的刀手,肯定好看。”
“好看!”
听着一耳朵的“好看”,李小刀子缓缓地向高台上走去。
心空万里。
出红差时,必须做到这四个字。人之临死,特别是知道自己要受尽活罪而死,脸上什么表情都有。横的有咬牙切齿的,软的有屎尿齐流的,而一个刀手必须对这些视若不见。李小刀子记得在碎剐龙七时,他的手指按在龙七坚硬如石的身上,想到的只是找出他肌肉间的缝隙,刀子不能乱了路数。而在剐前御史大夫那一趟,刀子刺入那个本来肥胖,现在松散的皮肉,他甚至想到的是在切割一块白蜡。尽管他的手没有乱,刀也没有乱,然而他的心却一直如一团乱麻。在碎剐田氏时,即使他依稀见到了“道”的影子,然而他知道,在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她的身体时,随着那时心头的一动,他已为田氏冶艳的肉体所引诱,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心空万里”的境界。
杀人,也是一门艺术。
当刀子刺入洁白的肉体,而鲜红的血液从刀口中涌出时,是一种极其美艳的形象。
正因为它的残忍,所以带给李小刀子一种快意。
躺满了尸体的沙场,失去了首级的将军,那自然是一种美。仿佛气势宏大的雕塑,这种美是震撼人心的。而用刀子细细的碎剐一个美丽的女体,那更是一种象做一些精致华丽的小器皿一样的美。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了。
在这个少女身上,让生命也附在刀上,燃烧一次吧。李小刀子想着。
上了高台。二十七级。
最后一级时,他一个趔趄,几乎摔下来。
太象了!
在台下时,往上看,那女子的面容并不清晰。而当他在台上,几乎面对面时,他差一点觉得看到了小依。
当然不是小依。小依在庚子年就已经死了,甚至不知是谁杀的。拳匪,洋人,都有可能。龙七听说曾是拳匪中的一个什么师兄,而那一年的洋人在京城里,也是天王老子,谁也没他们大。他还记得他用手掩上小依死后尚不闭上的眼睛时,看到了她眼中那一丝怜悯。
是竹心么?
他摇摇头。自然不会那么巧。这又不是《十错认春灯谜》,什么事都巧而又巧。他想起小依生竹心那年,自己因为只吃俸禄不干事,清闲得很,就拿了本阮圆海的《春灯谜》读给她听。
天下相貌相同的人多了。夫子之与阳货,那是《论语》上也有的。他狠狠地摇摇头,想把纷乱的思绪理顺。
还没有动手,心就乱了。他对自己有点不满意。握握手里的布包,那些小刀透过布匹,仿佛散发出勇气来。
走到那女子跟前,李小刀子不由得又一阵迷惘。
太象了。
尽管从相貌上来看并不是非常象,可她与小依有一种神似,同样凄楚而婉娈的眼神。李小刀子定了定神,伸手到她肩上,解开了她的衣服。
当他拉开她的衣服,露出她的肩头时,台下爆雷也似一声喝彩。然而,这一声喝彩却象一柄榔头敲在李小刀子头上。
在她洁白如玉的肩头,有两个小小的朱砂字。竹心。
本来在竹心出生时,他就要给竹心肩头刺字,小依一定不肯,后来还是他请谭清轩给满月后的竹心肩头刺上了字。并不是预见到日后会有骨肉分离的一天,只是那时他说不出的技痒,想另走一条路,日后做一个刺青师。一方面觉得日后刽子手这碗饭准吃不下去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永远达不到“道”的层次,对自己这门手艺产生了绝望。
谭清轩刺的这两个字是云篆。本来每个字只有绿豆大小,如今却有豌豆般大了。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那更象两粒朱砂痣。可是他曾细细琢磨过谭清轩的运刀手法,对这两个字是熟而又熟了,肯定不会错。眼前的,就是丢失了十几年的竹心么?这样的故事,应该只会出现在戏里,现实中,不该有的吧。他不由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两个红字。
仿似火烧。
金大帅看了看刘副官,道:“李小刀子怎么啦,是不是被女色迷上了?”
刘副官低头凑到金大帅跟前,道:“要不要我去催一催?”
金大帅道:“好吧,你让台下的兄弟给他提个醒。”
刘副官点点头,走到台下,对守在阶前的一个弁兵说了几句话。那个兵上了台,走到李小刀子背后,喝道:“李小刀子,快点动手!”
李小刀子呆呆地说:“什……什么?”
那弁兵道:“大帅让你快动手!”
李小刀子忽然用手抱住了脸,道:“不行,我动不了。”
那弁兵看了看金大帅,金大帅扬了扬眉,做了个“刺”的手势。这弁兵点点头,上了刺刀,一下顶住李小刀子的后背,道:“他妈的,你想不干么?”
刀尖刺入李小刀子后背。有几滴血流出来,渗透了他的青布衣服。看客们都不知所以,四周鸦雀无声。那种奇异的刺痛传到他脑中,仿佛一道电光照亮了他脑中每一个角落。
做梦一样,他嚅嚅地说:“好,好。”
他除下了竹心的衣服。这时,四周响起了一个震天彩。李小刀子如同中邪,从打开的包袱里取出了一把小刀,走上前去。
金鸡三点头。头一刀刺在肩头,细细地划下来。当第一刀刺下时,在雪白的皮肤上,一片艳红漾开来。
在李小刀子眼前,竹心并不存在,看客也不存在,金大帅、弁兵都不存在,眼前只有一个女子年轻美丽、光润洁白的裸体。他的脸上浮出了如痴如醉的微笑。一切都不存在,只有刀子在这女子身上游动,象雕琢一件极为精致的玉器,他的刀仿佛雨后水面的小鱼跃起,泛起层层波纹,又转瞬间没入水面。
从肩头一刀刀割下去。喜鹊登枝。画眉踏架。平沙落雁。燕燕于飞。每一刀都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刀尖划出的象一根根蚕丝。李小刀子的眼前只有那些玉白和鲜红,他痴迷于这种幻丽冶艳的色彩,他的心中也只有一片空明。
刀子到了腰部。肩头和胸部已经象一堆碎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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