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生平凡》第13章


看着就充满“美感”的食物。
易辉早就吃完了饭,随意地倚在自己的椅子上,听着周围的几人反馈客人对菜单上食物的意见,孙韶也无聊在旁边听了一耳朵,听着听着,他突然就发现,原来,这男人是这家店的老板,而那本猎奇的菜单就是面前这个男人拟的。
他不光拟了菜单,连里面的菜式也大半都是他研制创发的,孙韶不禁抽了抽嘴角,远目看着正前方不到半米的墙壁,完全看不出来!
这男人一边研制着这些奇奇怪怪“接轨国际”的菜式,一边还能炒出那么原汁原味的家常炒饭,这南辕北辙式的风格差异,不是分裂就是自虐。
孙韶看着男人接过菜单本,翻到几位服务员和厨师一致反馈的意见比较多的那几样菜色,能修改的,便直接拿了油性笔在单子上将制作工序删减或增添几步,不能修改,直接画了个大叉,告诉众人这道菜撤掉,后续添补的菜色等他有了新的想法时再说。
其实来这里喝酒的人最多拿点副食或者冷拼,但好像因为这家店的食物在美食圈内确实有点名气,经常能吸引到一些老饕或者业余美食评论员,刚刚那些反馈意见多半也是出自这些人的口。
但是,令孙韶感到奇怪的是易辉的态度,因为那些老饕和美食评论员给出的意见并不算中肯,就是他这个外行人听着,也能感觉到有些人说的话,好似就是为了凸显自己老饕或者美食家的身份的,批驳得过于犀利。甚至,连咸淡和一锅熬上了五小时的汤汁,是应该再多熬多五分钟还是少五分钟都拿出来说事。
口感和咸淡本就是因人而异,正常人评论,最多提上一句,却不会将其作为批驳的主要点,而那五分钟的问题,就更让孙韶觉得蛋疼了,熬了五小时的汤,真能尝出来应该多五分钟还是少五分钟吗?
那些人的舌头果然不是人类的吧,不然正常人看到的应该是这些奇怪的菜色搭配起来是诡异的口感吧,他怎么也想象不出沙姜泥裹在榴莲上的滋味。
可是,易辉对这些却像毫不在意,不但不见他生气,甚至还带着几分轻率就修改了其中几道菜的菜式,更是将异议比较大直接从菜单里剔除了,这若不是胸襟真的已经宽阔到能撑船,就是他根本不在意。
孙韶自认,如果是他写的歌,被人毫不留情地批成那样,多少会有点不痛快,也许事后会反思,但是当场心里多少会排斥,不可能说改就改,或者如同男人那样,毫不介意地全盘否定。
这样看来,这个男人恐怕是真的不在意他研发的这些菜式。
唔,好像有点什么。孙韶托着下巴盯着易辉的侧脸胡乱猜测。
易辉处理好事情,合上菜单,一转脸就看到孙韶盯着他发呆的样子,微微怔了一下。
“吃好了?”
孙韶回神,见易辉正朝他笑呢,还真别说,虽然这男的面庞坚毅,但一笑,倒是把那些棱棱角角都柔和了,消减了一些威严感,平添了些亲和。
孙韶对着易辉胡乱地点头,搓了搓脸颊,心虚地挪开眼神,被抓包什么的,确实要不得。
恰好这时给范旭阳他们点的食物都已经装盘送了过来,孙韶抄起一个大托盘,将食物摆在上面,对众人道:“我给他们送去就行,那个,大厨哥,今天谢谢你请我吃炒饭,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吃饭。”
易辉听着孙韶这不伦不类的称呼,不由失笑,“这是什么称呼?”
孙韶挠挠头,瞄了眼对方,看着约莫二十□的样子,想了想,重新称呼道:“那……易哥?”反正比自己重生前的年龄还大一些,叫声哥总归不亏。
易辉摆摆手,并不在意,“一个称呼,随你。”
这话听到孙韶耳中,自动转换成“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大厨哥也行”,当即,便又高兴地眯了眼,“那大厨哥,我走了啊,下次我请你吃饭。”
易辉听着对方最后定下来的称呼,看着对方笑眯眯的样子,心里一阵无力,这孩子的理解能力,这称呼……
孙韶托着一大盘子的食物,颠儿颠儿地出了厨房,一离开厨房的地界,就是一阵凉爽扑面而来,孙韶一摸自己的后背,衣服早湿得透透的,全粘在了后背上,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在那个火炉一样的地方呆了半个多小时,还毫无所觉。
转而,心里对里面的厨师等人一阵膜拜,大夏天里,能在厨房里呆得住的人,才叫□。
孙韶一边自娱自乐地在心里给自己逗趣,一边带着食物往休息室走,半途上和范旭阳等人恰好相遇。
“小勺儿,你真深得哥哥们的心思,哥哥们就差没饿成干尸了,赶紧的,端进去。”阿船双手拿着鼓锤夸张地欢呼了一声。
四人先后走进休息室,休息室的角落里正做着一个红衣大波浪头的女人,看到众人进来,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懒散地道:“行了,午夜场开始了,我出去了。”
阿船和赵卓两眼发着红光地傻笑着,看着红衣女从他们身旁经过,逗留在孙韶面前,“咦,旭阳,你们队添人了?”
赵卓:“罗姐,这是我们家阳阳找来的顶班,孙韶,乖着呢,你别随便调戏人家。”
“哦。”红衣女点头,妩媚地横了一眼赵卓,眼波流转,给众人抛了个媚眼,扭着水蛇腰出门去了。
孙韶这才眨眨眼——刚刚那是罗美玲吧?
没想到八年前,她原来真的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
想着,孙韶心底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庆幸。
他知道,再过一年左右,时龄二十九岁的罗美玲就会被乐界知名伯乐发现,开唱就是妖冶御姐风,为人又爽利强悍,伴随一路机缘,在她三十五岁之际,成为乐坛一姐。红到能顶下乐坛女歌手半边天的程度,不可谓不让当初的孙韶羡慕嫉妒恨。
同样做歌手,别人硬是比他神气千百倍。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确实不适合走那条路。同人不同命,这点他早该看清楚。幸好,他有机会重来,早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不用再去浑浑噩噩地磋磨自己。
“小勺儿,你都点了些啥?”范旭阳垮着脸盯着面前的食物,伸手拨了几趟,实在不知道该挑哪样下手。
孙韶瞅了一眼,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我翻着菜单随手点的。反正都是我没见过的,也不知道哪些好吃。”
“噗!哈哈哈——”旁边的三个队员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阳哥,你真没品味,辉哥这里的菜色都是辉哥自己研发的,多少老饕偷着摸着都要过来装模作样品一番,后厨天天紧你换着花样吃,还不收钱,你还苦着脸,城哥知道的话,肯定得抽你。”
范旭阳撇嘴,随意端了一碟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这叫谨慎。”
三人对他耸肩,各自选了看得对眼的食物,围着沙发坐下吃喝起来,看来,对范旭阳四人来说,这几样食物应该是很合胃口的,四人吃着吃着,便开怀了,眉开眼笑,手里不停,嘴上也忙着。
“一个酒吧,整天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真不务正业。”阿船一边吃一边捏着自己腰上那圈小肥肉,“搞得我见天长膘。”
“你别吃不就成了。”许晔凉凉地接话。
“你不废话呢吗?一天也就在这里吃点白食,还是这种让人差点吞了口水的白食,谁舍得不吃?”
孙韶很得趣味地看着几人你来我往的样子,眼角的光瞄着他们盘子里以光速在减少的食物——这么猎奇的食物,普通人还真能吃出个二三五来啊,下次试试。
“对了,小勺儿,你吃过了没?”范旭阳挤空问孙韶。
“吃了,一位大厨哥给我做的炒饭。”孙韶点头。
“炒饭?”四人都是一怔,“这里还有这么‘平凡’的食物?”
“大厨哥是谁?”紧接着众人又问道,心里暗忖,是不是哪个配菜工看小勺面生,懒得理他,随手抄了饭给他。
当初他们乐队签协议的时候,白纸黑字可是写了,乐队里的成员在酒吧里的酒水和食物是免费的,凡是菜单上有的食物和酒水,他们都是能随意点的。
“易辉。”孙韶看众人神色,有些不解。
众人“啊”地张大了嘴,而后互视一眼,又沉默了。
孙韶:“怎么了?”
范旭阳三两下扒拉完自己的那份饭,用脚踢了踢其他的队员,说道:“我带小勺儿先回去,明早我们还有培训课,你们吃完,把我们的乐器给收带回去。”
三人一边吃一边点头。
走出了酒吧后,孙韶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还是戳了戳范旭阳,问:“你们刚刚怎么了?这酒吧里是不是有什么忌讳,有,你最好提前跟我说了,省得我以后不小心触人家霉头,惹了一身腥。”
范旭阳挠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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