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生平凡》第14章


走出了酒吧后,孙韶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还是戳了戳范旭阳,问:“你们刚刚怎么了?这酒吧里是不是有什么忌讳,有,你最好提前跟我说了,省得我以后不小心触人家霉头,惹了一身腥。”
范旭阳挠挠头,停顿了一下,解释道:“其实不是什么忌讳,就是一些成年往事,但是刚刚在人家地盘上,总不好随便说人家闲话,辉哥人其实挺好。就是有时候做菜上有些……”
“极端?”孙韶提供词汇给范旭阳。【wWw。WRsHu。cOm】
范旭阳点点头,“我们跟辉哥也不熟,但是我们高中毕业出来唱场的时候,就一直在辉哥这家店里唱了,总得来说,辉哥还算挺照顾我们的。”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辉哥出身不太好,很小就去学厨了,一开始学的是杭帮菜,后来出去了几年,好像天南海北,国内国外跑了不少地方,学得也就越来越多了,好像还参加过一些大大小小的比赛,前期成绩都很不错,后来接连有两场国际间的盛大比赛都失利了,成绩不好不说,水平也受到业内人士的严重怀疑,当时批得也狠。”
“为什么?”
“因为他做得是家常菜,那些评论员说,太缺乏创意,而且不尊重比赛,菜式太简单,根本看不出厨师对各种食材之间口感的平衡和搭配一类的,反正肯定还说了些什么专业术语一类的吧,我也不知道。”范旭阳耸肩,表示隔行如隔山,自己其实挺“无知”的。
孙韶半垂着眼皮子沉默,一段从别处听来的往事,范旭阳只知道这种事多少是别人心里的梗,不好随便在别人的地盘上宣扬,但最终说出来的口气,也只是说别人的一段故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重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也就是别人口里的一段故事。孙韶心里蓦然升起了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味道。
范旭阳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按着还在发呆的孙韶,将他塞入车内才接着说:“后来,辉哥就基本不做厨师了,开了几家店,有像这样的酒吧,也有一些饭店和餐馆。辉哥基本都是聘了人回来管理,他就一个劲地研发各种充满‘创新’的菜式,乱七八糟,各种人类想不到的搭配。
“你还真别说,这么一弄,辉哥反而又出名了,这三年,先后好多大赛特地发函邀请他出赛或者去做评委,他都从来不去。除了研发菜式,他平常就不做菜了,更别说给别人做菜做饭了,研发出来的菜式,基本都是交给他手里的厨师团队去做,他自己从来不上手。”
说到这里,范旭阳脸上才露出新奇的笑,“我在这里唱了三年了,都没尝过过辉哥的手艺,你倒好,一来就尝上了,只是可惜,就是一盘炒饭。什么时候,能吃上辉哥亲自研创的新菜式,也就不枉此生了。”
孙韶失笑,弯着嘴角看范旭阳脸上发癔症一样的梦幻神情,然后单手撑着下巴,扭头看车窗外疾速向后倒退的夜景。
也许正是因为他想吃的是炒饭,对方才愿意给他做,如果他想吃的是那些菜单上的奇怪菜式,做的人,大概就不是他了。孙韶脑子里蹿过这个念头后,又想起那天在面馆时,黄毛跟自己说的话,“我们大厨把你当知音了。”
无奈的人原来哪里都有。
不是我们不够好,而是时代变换的太迅速,孙韶想着小时候跟母亲在一起时的光景,那时候,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吃上红烧肉,和母亲幻想未来的每一天幸福日子。家常菜确实没有大的心意和创新概念,但以孙韶这个没有什么超敏味觉或五感的,用带着农药残留和浸泡在各种毒物里的食物养大的普通人看来,家常菜能做到不分老少阶层都能说一声好吃,才是最考验厨师功底的。
但显然,现如今能称为老饕或者美食评论家的,大多不出自他们这个层级。
要么,你向世界妥协,要么,你回归自己,认清平凡。孙韶想,他选了后者,但好像,易辉选得并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
嗯,他把自己分裂了。孙韶点着头在心里下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Shiraki和猫家瑾萱投的手榴弹和地雷~~
☆、第十章
因为晚间多出来的活儿——跟着范旭阳辗转在各大酒吧去驻唱,孙韶发现自己突然就变得忙了起来,每天白天的课程培训不说,到晚上六点,必然准时跟着范旭阳消失去“上工”,而且,他们居然从未因这件事被编导找去谈话过。
孙韶禁不住猜想,是不是许若琳想借着范旭阳,让自己尝一尝“众人瞩目”的滋味,好舍不得退赛。
越想越觉得她大概是有这么点意思,可应该也不完全是这些。但到底是什么,孙韶也不想自找没趣去问许若琳。
他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平日里的各种培训课程基本都是囫囵着过,大半时间里连上面老师在说什么都没有听。
中午休息的时间就用来练歌,三两天一过,孙韶基本已经和乐队融合的差不多了,乐队里几首经典必唱曲目,大家也配合得天衣无缝了。另又练熟了二十来首传唱度很熟的曲目,基本应付唱夜场是没有问题的。
唯一让孙韶觉得有些滞涩的,反倒是范旭阳让他练的那首歌,范旭阳拿给他时就说了,这是一首未写完的歌,后面一小截是范旭阳自己补上的,而前面那一部分内容,只要弹一遍就能发现确实是初稿,原作者还没来得及修改,便离世了。
而范旭阳补上的尾章,虽然能看出来,是十分用心的,但是水平确实有限,就像他自己承认的,唱歌他在行,创作确实就……
他添补的尾章,与前面的乐章无论是风格还是质感,都差很多,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这首歌之所以还能称为范旭阳他们乐队的灵魂曲目,一半是这首歌前面那部分质量确实很高,一半是因为范旭阳每次唱这首歌,都尽了十二万分的心神。
但一时半会,孙韶又理不出个二三五来,只能先行练着,只希望等到有机会了,找范旭阳先聊聊,看他什么意思,再找出问题所在,看能不能让他下手修改。
孙韶知道这首歌对范旭阳来说,意义颇重,也许即使是断章,范旭阳也乐意他就这样。
除此之外,另一件让孙韶有些惦念的事情,倒与唱歌没什么关系了。
在那晚第一次唱场之后,短短三天时间,孙韶便跟着范旭阳去了酒吧两次,这两次倒是都遇见了易辉,但都是他在台上,看到他远远地坐在吧台前,隐在昏暗的灯光里,下了场,在厨房中也看不到对方的身影,总之,是一次正面也没碰上。
不可置否地,孙韶有点失落,因为连续点了两次点菜本上的食物,差点没被那奇特的口感给“惊”死。
也不是不好吃,无论食材的平衡搭配,还是食物的口感调和,其实都值得孙韶点赞了。但,孙韶总觉得,这些食物只是一种调剂和尝鲜,只能满足一时的那种猎奇式的口腹之欲,并不能让孙韶对吃产生温暖胃囊的满足感。
虽然,对此,乐队其他人一致认定,这是孙韶这辈子没有吃高端大气上档次食物的福气。
孙韶蛋疼地跟着众人一起笑,心里却琢磨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吃上大厨哥的手艺,自从吃到易辉弄得两次食物,让他现在对基地食堂里提供的饭菜简直深恶痛绝。每天也就指着能到这里蹭点能满足他口腹之欲的。
只可惜……孙韶在心里惋惜。
现在一回想,他深深觉得自己先后两次吃上易辉亲手弄得食物确实是奇迹。现在,他连对方的正面都见不着几回,总不能颠儿颠儿地跑到对方面前,厚着脸皮扯着人家袖子,让人给自己做饭吧?
非亲非故的不说,更何况那人对外早就是轻易不做饭给人吃的主了。
这么一想,孙韶更觉得自己手中的食物面目可憎的很。
“小勺儿,你再这么戳着,那馒头就该变马蜂窝了,你今天食欲又不好啊?”范旭阳嫌弃地看了对方餐盘里的食物一眼。
孙韶斜眼瞥他,拿起勺子,扒拉了两口五谷粥,顺手就将那块已经成了蜂窝煤的馒头,快速地丢进范旭阳的餐盘。
范旭阳哭笑不得地看了他一眼,“对了,今天周一了,那首《朋友》,你练的怎么样了?”
孙韶顿了顿,耸肩,“七八成了吧。”
“才七八成啊?”范旭阳有些失望。
孙韶眨眨眼,想了想,还是老实地道:“不是我不尽力,我就是觉得,那首《朋友》弹起来,陪着歌词,总有些地方是有些涩的,一到那些地方,感觉就出不来。光说熟练度的话,倒是没问题的。”
范旭阳端碗的手势也顿了一下,“是不是我后面续的那段太狗屎了点?”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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