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子传奇》第52章


呵呵,我们喝一盏吧,就为我们不是一个坏精子。
。。。。。。
一群生命在生命的终点站里谈论着思考着生命的道理!
性教育在墙角(家长必读)
(请您在字号栏选择适当字号阅读)
——精子传奇创作因缘
首先,要记下我写这篇文章的时间:公元2010年12月。
在我成长的人生历程中,是没有“性教育”这回事的。我在校十几年,没接触过任何关于性教育知识的只言片字!同时,在家庭教育中有关“性”的字眼都是难以启齿的!所以,我所有对于“性”的认识都是靠“自学”与“自悟”。
还好,我爱看书读报,杂志上报纸上有时会有些豆腐块大小的有关性问题小知识,比如“经期注意事项”、“梦遗不是病”什么的,这些“豆腐块”仿若我的“性成长路”上的零星星光,我努力地搜索寻找着那一个一个的微弱光源。
自己摸索学习的路是很难走的,有些问题总是糊涂、存在许多困惑,直至自己是个成年青年了还不甚了了!比如“包皮过长”这事我很早就从一些医疗小广告中获知,但具体怎样才算包皮过长,我一直搞不清,所以我总怀疑自己的包皮过长,但是,我却没一点勇气去问一下医生,只是独自烦恼,这烦恼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心病。很久之后,我要结婚了,那时结婚要强制体检——我提心吊胆地让医生检查自己的器官,见医生检查完后没提出任何异议,才放了心!
「注:那时,性病医疗广告也是我们了解性知识的一大窗口。哦呵!」
所以,青年时的我一看到“性教育”三个字,就鄙夷地笑:“哼!‘性教育’你这家伙,你这家伙一直在墙角,蹲着。”
“性教育”那家伙蹲在墙角,什么也不干,所以那些与性有关的名词句子不会出现在课堂上,如果不得不出现,老师也是闪烁其辞支支吾吾!在这样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那些与性相关的名词句子就成了含羞答答的字眼。那些叫“阴道、阴茎、月经、遗精”之类的词语含羞答答地不出现,我们就含羞答答地不好意思去提及那些词汇。——这种含羞状态一直持续到我结婚的初期。有一次,我的妻子出现“白带异常”的状况,我们不敢去找医生,因为妻子比我“含羞”得多!于是,我们决定自己去药店买药,但到了药店,却不敢与售货员讲自己要什么类别的药物,只好自己挨个在货柜上找寻。经于找到了药盒子上印有“阴道…白带…”字眼的药物,我就指着那盒子跟售货员说我们要这个。
天哪,“含羞忌医”啊!
其实,细想一下,那“尿”字也是与性器官紧密相关的一个字眼,但我们为什么说及“尿”时一点儿都不含羞?原来,“尿”无论是在教科书上还是在我们的生活中都频频闪现,我们从小就说“尿尿”,所以“尿”虽然从性器官那位置上来,但“尿”却是一个正常的文字,“尿”字不含羞。
「注:我绝不反对含羞的心理状态,其实“含羞”是一种独特的美!我只反对不正常的含羞,更反对那近乎“含羞忌医”的状态。」
无论老师、无论家长告不告诉我阴道阴茎是什么,那遗精又是怎么回事,也无论我对“性”的问题有多少困惑,我的身体在成长——该长的地方都在长,该出现的生理现象逐一出现,一个个没有预约就来,一次次把我惊吓!
我的身体成长发育的阶段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的生活在方方面面都发生着令人激动的令人满怀希望的变化。而在性教育的问题上,一方面关于“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仍死死地蹲在墙角,另一方面有关“成年”人的性教育却乘改革开放的春风,借西洋吹来的“暖湿汽流”在中华大地上瓢泼“大雨”——大人们高喊“性开放”,公开谈论“裸体艺术”,争取“性人权”。大人们还偷着争看“儿童不宜录像片”并要求电影实施分级制。。。。。。
改革开放以强大的力量推动着我国的物质文明飞速发展,象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等信息传播机器仿若是一夜之间纷纷呈现,那些成年人追逐的关于性的东西通过种种信息传播机器到处传播如雨点般洒向社会。
大人们在这久旱后的“大雨”中追逐着自己的幸福,追逐的路上有的人真的是前所未有地幸福,但也有的人在路上迷乱疯狂!那些疯狂至深者有妻离子散的、有家破人亡的、有病患缠身的、亦有因追逐“性福”而贪污腐败的人在几场快乐之后换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收场!
下雨是公‘平的,雨点会不加选择地打在任一个人的头上,不管你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所以,那些对性知识本来一无所知的孩子,在突然之间在有意无意之间都能通过各种媒体获得“成年级”的性资讯!那时候,最火爆的娱乐是听港台流行歌和看被称为“黄色录像”的成人录像片,大街小巷都是录像厅,刚长起小胡须的男孩们以“敢背着家长和老师去看成人级录像”为“有种”。。。。。。
活跃的成年人“性教育”“润物细无声”地向孩子们渗透着。通过那些“知识”和身体发育成熟的本能相结合,少年们知道了性可以怎么做——就知道可以怎么做!于是,当大人们一觉醒来,发现“早孕现象大增”,更害怕地发现“强奸犯”多了。。。。。。
当然,很多的犯人都多了,因为进入改革开放后,旧的社会秩序被一一打破,而新的社会秩序又未建立起来或者未完善,从而使社会出现了不少乱象,比如在社会治安方面就很严峻:偷盗抢劫、杀人掳掠等犯罪行为在全国各地一波接一波地发生!
为了打击犯罪维持社会稳定,国家推行了“严打”执法运动。所以,那时流行开“宣判大会”,就是让群众参加的公开宣判犯人的罪名与刑罚的大会。每次大会,学校一般会组织学生去听会以接受“法制教育”。我的中学时期,我参加过几次那样的大会。每回,都有一类叫“强奸犯”的犯人,那类犯人里有不少是小青年,犯人的胸前挂个大牌子,牌子上打个大大的红色“×”,这个红色“×”表示枪毙的意思。
我和我的同学都不知道强奸犯干了什么该死的勾当,搞不懂“强奸”是个什么行当,这行当与杀人有何区别?于是我们去查字典查书籍,但获得的那些解释总是云里雾里的不明不白!那就问老师吧,还真有位老师给了我们一个通俗“难懂”的答案:男人强迫女人干只有夫妻才能干的事,就是强奸——啊!天书哪!什么事才是夫妻才能干的?神知道。
我相信,也从来没人告诉过那些小青年什么样的行为是强奸。但是,当有一天小青年在各种社会“性信息”的“教育下”,在勃发的性激素的刺激下,在生命自然本能的带领下不顾一切地侵犯了一名女性,小青年就被捕了。法官告诉他:你干的那个事,就是强奸!要枪毙你。
可能,小青年吃惊地问:天啊,你们为什么从来不跟我讲清楚强迫女人干那个事,就是要掉脑袋的强奸行为?
可能,法官严正回答:你还没干出那个事,我们又有什么办法跟你讲清楚那个事是怎么回事!难道让我们给你做示范不行?
言之有理哦!于是,小青年低下头,伏法了。无情的(据说是正义的)子弹穿透了小青年的身躯,他死了,他带着强奸犯的耻辱死去。
很久之后,当我领悟了“不教而诛”这句话后,我突然良心发现地觉得自己当初是那么的万恶——我那时竟是那么相信小青年们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强奸犯杀了一个又一个,但每一个关心社会的人都清楚地知道:犯强奸罪的人并没有因此减少,甚至低龄的少年也来“犯”这个罪了!另一方面,早孕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并且越来越低龄化——“小女孩妈妈”时有出现!
同时,在成年人追逐的“性福”天空下,总有一大片驱之不散的如恶魔般的乌云,这大片乌云就是“性病”——在我的成长经历中,我观察到社会有两个“多”的现象:银行储蓄所越开越多,性病诊所越开越多。
无论存在什么问题,时间的车轮不会受到任何的阻碍仍然滚滚向前。。。。。。
'(关于“严打”):严打是我国依法从重从快、严历打击刑事犯罪份子的执法运动的简称。第一轮严打始于1983年,第二次在1996年,第三次2001年。严打在打击犯罪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积极作用,但这种暴风骤雨式的执法也引起不少负面问题。比如在早期严打中对强奸者都是判处死刑,就使得以后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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