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十八扯》第49章


矣”。蜀军会师于滇池,至七月“南中”悉平。平定“南中”后,诸葛亮“即其渠帅而用之”,实行地方自治,以夷制夷。这样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有利于夷、汉粗安。同时也采取了削弱夷帅、大姓势力的四项措施:一是徙“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充实蜀军的兵力;二是把“羸弱”分给八家大姓作部曲,设置五都尉加以统管;三是选拔其中的人才到蜀汉政权中做官,如夷王孟获后来随军北伐,官至御史中丞;四是派廉正干练的汉族官员承担和、抚重任,如李恢、马忠等人后来都得到了夷人信赖。在此基础上,努力促进“南中”的生产,借以充实军资。实行和、抚的直接效益,在于大略稳定了蜀汉的大后方,有利于投入北伐的运作。三年后(228)诸葛亮首出祁山,挥师北进,旌指陇右,得到南安、天水、安定三郡的叛魏响应。其原因之一,就在当地的氐人、羌人听闻“南中”的和、抚事例,对比曹魏的征讨高压,转而倾心蜀汉。
当时的降将,后来成为蜀汉镇西大将军而继承北伐事业的姜维,便是西羌支系之一的姜族中的一位人杰,只不过汉化程度较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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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政权占据的荆州、扬州、交州之地,涵盖了今之两湖、两广、赣、浙、闽、沪以及淮南、苏南,范围相当广。境内的少数民族,除了荆州西部的“武陵蛮”,主要是先秦“百越”后裔。自秦始皇实现大一统,迁徙中原50万秦民到岭南与越人杂处,汉武帝平越,又在越人聚居区设置郡县以来,“百越”后裔日趋于部分汉化。江淮、浙闽地区的越人分作东越、闽越,统称“山越”,东汉年间已经半汉化。两广地区的越人分作南越、骆越,统称“南越”,汉化程度略次于“山越”,超过“武陵蛮”。其中的“武陵蛮”和“南越”都在边远地区,唯有“山越”在腹心地带,动向如何关系大局。长时期以来,山越人保持着氏族制遗俗,聚宗而居,“白首于林莽”,部伍称为“宗伍”,民众称为“宗民”、“宗部”,豪首称为“宗帅”、“大帅”。平时过着农耕为主的生活,不入平地,不进市邑,不输租税,不服徭役,颇具与世隔绝的色彩。也能用铜、铁制造兵器,加之“俗好武习战”,在汉末战乱中,便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武装力量。综合诸因素,史称他们为“山越”、“山夷”、“山民”、“山寇”、“山贼”,不一而足。
孙吴政权“立郡县以镇山越”,自始至终,都实行了高压征服加强制掠夺的政策,比曹魏政权硬的一手更加一以贯之。
从孙权主政初期开始,基本的策略便是分割、新置若干郡县,委派高级将领去担任郡县守令,先勒兵征讨压平,再驱略山越山民从军或者屯垦。先还试行过“镇抚”结合,收效不大,即改为武力高压,进剿征服为主,镇压住再用强制性手段肆行掠夺。建安年间的所作所为,《生子当如孙仲谋》一章业已大体罗列,毋庸赘述。当时黄盖“凡守九县,所在平定”。贺齐讨平丹杨郡黟、歙两县山越人后,孙权将歙县分为始新、新定、黎阳、休阳、歙五县,加上黟县共六县,新设新都郡,由贺齐任太守,军政一体威临一郡。经孙权、孙亮、孙皓三世沿例分割、新置,原江东六郡变成了十四郡,即丹杨、吴、会稽、吴兴、新都、东阳、临海、建安、豫章、鄱阳、临川、安成、庐陵和庐陵南郡。郡县的增多,有利于切割山越固有结构,更有效地加以控制。举凡压服的地方,都强行解散了山越人原有的氏族性组织,迫使山民下山,强者补兵,弱者补户。凌统看准山越“人多”且“壮悍”,“可以威恩诱”,曾经“得精兵万余人”。黄盖也说过,“顾天下事有大势,用江东六郡山越之人,以当中国百万之众”,山越人成为东吴军队主要兵力补充源之一。吴军士兵中,山越人占到一半左右,大有利于抗曹御蜀。驱略山越人下山屯田,还给东吴军队增加了军粮供给,或征或抢,无施不可。三国后期诸葛恪驻守丹杨,就对山越人围而不打,“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
山越人对于孙吴政权如此对待他们,自然是反抗不断,历年暴动波及江东诸郡,多达60余县。这也给孙吴政权造成压力,形成牵制,使其不得不长期两面作战,既要面对曹魏的进攻,又要面对山越的反抗。特别是与刘备集团争夺荆州,孙、刘联盟一度解体时期,这种压力和牵制作用更大。如陈寿评语所说,“山越好为叛乱,难安易动,是以孙权不遑外御,卑词魏氏”,好几年间不得不改抗曹为媚曹,向其称臣纳贡。夷陵之战后,孙、刘重新修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时,吴使张温对诸葛亮打开窗户说亮话:“若山越都除,便欲大构于(曹)丕”。足见讨平山越,对孙吴政权安定内部,确实处于头等大事的重要地位,这比补充兵员、掠取军粮更加关系命脉。这样的内政需求表明,民族矛盾并非单一的汉族压迫、镇服少数民族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不安内势必难以倾力攘外。
非唯此也,外部的头号敌人曹魏集团渗透策反,亦构成了不容忽视的颠覆危险。早在建安二年(197)曹操表封孙策讨逆将军、吴侯、领会稽太守,令其渡江北上进攻袁术的同时,就曾表封时任吴郡太守陈瑀为安东将军,令其趁孙策渡江偷袭会稽。当时陈瑀派遣都尉万演等携带官印30余纽,四处游说,挑起了山越豪首如丹杨的祖郎、焦几,乌程的严白虎等聚众造反,颇给孙策制造出一些麻烦。孙权继兄主政后,曹操又给山越豪首如鄱阳的尤突,丹杨的费栈等人送去印绶,继续麻烦不断。内部动荡加外部颠覆两重威胁交相作用,加大了孙吴政权镇压山越人的必要性和剧烈度,因而不宜只归为民族压迫。事实上,直到黄龙元年(229)孙权称帝以后,山越人方才基本顺服,从而使吴国社会相对稳定,更有实力与曹魏政权对抗。
魏、蜀、吴三国所施行的民族政策不尽相同,甚至差异明显,但都是从各自的国情实际出发,并且行之有效。相比较而言,蜀汉的和、抚为主比较温和,即时性地稳定大后方效果亦颇可观。不过,对“西南夷”的固有社会组织结构和风俗习惯基本上不触动,从历时性看,却阻滞和延缓了民族融合进程,远不及魏、吴对此促进作用大。这种状态延续了一千多年,直到明、清时期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政策,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才完全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历史后话可资验证。孙吴的强硬政策当时最为彻底,尽管较之蜀汉,霸权性的压服和掠取过于血腥,却在客观上加快了山越人与汉族人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语言文字方面的沟通、交汇和同化。江南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能提速升级,不能说与此无关。曹魏的剿、抚两手交相并用,手法最灵活,内容也最丰实,剿和抚各兼有吴与蜀民族政策的长短、得失和功过。其间特别突出的地方,在于持续性地、大批量地强制迁徙北方各族与汉人杂处,既在当时有利于安定魏国边境,增强魏国国力,又长远性地推进了以游牧文化为主的北方民族,同以农耕文化为主的中原汉族继秦、汉之后进一步融合。可以说,尔后不久出现“五胡十六国”局面,无论从正面看,从负面看,都是由此播种、生根、发芽、开花。
这其间,决不能回避战争,主要是三国汉族统治者所发动的具有征服性和掠夺性的战争。战争天生具备两面性:一方面,它是恶的极端的形式,在介入的当下时空对于人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成果造成破坏和毁灭;另一方面,又是善的潜在的助手,它可以充当文明进步的暴力催生婆,在短时期内做出人们在和平常态下长时期才可能做到或难以做到的若干事情,从而促成历史的演进。在大中华民族家庭和大中华民族国家逐渐生成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一个族群内部,还是若干族群之间,从来就未曾只有和平,没有战争。现今中华民族共认的人文先祖炎帝、黄帝两大部族之间,就曾进行过涿鹿之战、阪泉之战,先民之间相互攻杀得天昏地黑,血流漂杵。然后炎、黄两族合起来形成华夏民族,从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发展,又同共工或者蚩尤为首的“三苗”民族多次血战。尽管都只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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