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史集要》第106章


渥安勘嗖砍ぁ⒄⒏辈砍じ?人,一般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编制员额少的,也可不编副部长、少设或不设科。副师级人民武装部的科为副团级,正团级人民武装部的科为正营级。 
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只是建制的改变,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对人民武装部的领导制度不变。加强人民武装部建设,是各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人民武装部的领导,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制度,坚持县(市、区)党委书记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到人民武装部办公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民武装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有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和安置工作,要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和新颁发的人民武装部编制为依据,做到合理调配,保留骨干,妥善安置,各得其所。1986年随建制移交的人民武装部现有干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条件,工作需要的,原则上收归军队。达到或超过服现役最高年龄,确需留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986年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从部队转业、退伍后安置到人民武装部和1994年底以前从地方调入的干部,德才优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有关规定的,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考核、大军区批准,可予留任,办理入伍手续。收归部队的人民武装部干部的职务任命、军衔评授、军龄计算、工资套改等问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在这次人民武装部建制改变中未收归军队的干部,由地方根据本人条件在地(市)县(市、区)范围内安排适当工作。人武部收归建制后,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平均保留6名职工,编制由国家核定,继续实行单列。 
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其行政经费由地方财政供应到1996年3月31日。从1996年4月1日起,人民武装部的现役军人生活费、公务事业费和装备维修费等,由军队按现行规定和标准供应、管理。民兵事业费、征兵经费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统筹经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有利于坚持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对人民武装部实行双重领导的制度,有利于保持人民武装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人民武装部的长远建设,有利于调动人民武装部干部的积极性,有利于军政军民团结。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
江泽民提出抓好“一个根本”,搞好“四个教育”
1994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召开了扩大会议,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会议上提出:加强军队的思想政治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引导和组织干部战士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是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和指导各项工作。这是我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同时,要着重抓好爱国奉献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尊干爱兵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 
中央军委在部署1995年全军工作时,要求全军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深刻领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进行爱国奉献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尊干爱兵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我军的性质和宗旨,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各种现实思想问题,调动指战员献身国防的积极性。 
按照江主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军委的要求,1995年,全军狠抓了“一个根本”,普遍开展了“四个教育”。1996年2月2日,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在深入开展“四个教育”座谈会上指出,江主席提出开展“四个教育”一年多来,全军各级党委和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把搞好“四个教育”作为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中心环节来抓,位置摆得正,工作力度大,抓的比较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军政治上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战士自觉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权威,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改革不断深化,经济体制转轨的重大变革时期保持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二是对腐朽思想文化和酒绿灯红侵蚀影响的警党性有了增强,一度在部队流传的一些错误观点和消极论调受到了批评和抵制,干部战士辨别是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有些突出的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得到了遏制。三是部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广大干部战士爱军习武、好学上进,部队的正气上升,官兵关系、军民关系进一步改善。四是激发了广大官兵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了以军事训练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 
于永波主任在讲话中还指出,江主席明确提出落实军队讲政治的要求,要继续搞好爱国奉献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尊干爱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而且要一年比一年搞得更深入、更有成效。落实江主席这一重要指示,把“四个教育”引向深入,是1996年全军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总政治部根据江主席关于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军深入搞好理论学习和“四个教育”,不断增强部队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 
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部署,1996年、1997年全军进一步抓好“一个根本”,深入开展“四个教育”,成效更加明显,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
人民解放军向武器装备现代化的目标迈进
武器装备现代化是国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军队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发展武器装备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拥有各种枪支200多万支(挺),各种火炮2。9万多门,坦克410辆,装甲车367辆,各种飞机159架,各种舰船129艘,无线电、有线电通信机5万多部,工程机械800多台,这些武器装备主要来源于战场缴获。 
从1950年开始,国家采取以进口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武器装备建设。 
到1955年底,我国共进口和接收苏式各种枪支80余万支(挺),炮1。1万多门,坦克、装甲车3000多辆,飞机5000架,舰艇约200艘,雷达和探照灯1400多部,无线电和有线通信机1。2万多部,舟桥15套,主要工程机械500多台,防化专用车100多辆,还有各种弹药和配套设备。在此基础上,注意加强仿制和自行研制,逐步实现了武器装备的国产化。 
到1975年底,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中,国产武器装备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坦克71%,飞机75%,战斗舰艇89%,工程机械96%,火炮97%。机械、通信、防化装备和舟桥渡河器材,全部实现了国产化。但从总体上看,武器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 
为了进一步加速我军武器装备的现代化建设,1977年12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了《关于加速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陆、海、空军装备和导弹核武器各自发展的重点和要求。1980年9月,中央军委在《关于军队建设的三年规划》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武器装备建设,在1980年至1982年间,主要是改进现有装备,加强现役部队的齐装配套,增加部队储备,并以防空、反坦克武器为重点,抓紧新型武器装备的研究和生产。从1979年至1987年间,人民解放军在武器装备建设上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全军武器装备体制和长远发展规划。 
总参谋部于1979年1月制定了《1985年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常规装备(陆、海、空军主要战斗装备)体制》,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颁发。这个《装备体制》,对人民解放军各级部队要配备的各种主要战斗装备,作了明确规定。1980年3月,根据国民经济建设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总参谋部对上述《装备体制》作了部分修改,压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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