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衙门》第27章


然而又有一个疑问:夏宗彝也罢,夏祖彝也罢,两个人从小 到大,总少不了有许多同宗、同族、同乡、同学等各种社会交往关系吧,冒牌的夏老爷不见 得能把所有这些认识他本来面目的人都用钱塞住嘴巴,何以能在金坛、吴县两个衙门里鬼 混了这么些年而不破行迹呢? 
这个疑问,又引出了古代任官制度上的另一个环节——回避制。州县衙门的大堂两边, 照例都竖有写着“肃静”、“回避”字样的虎头牌,那是用来警戒老百姓的。反过来,老爷 们所以坐在这个公堂上而不是坐在另一个公堂上,也可以说是“回避”的结果。 
众所周知,早在夏商和西周时,任用官职的主要依据,是看被用者与君主的血缘关系亲 疏程度。可是到了战国时代,一些有作为的君主开始讲究用“任人唯贤”来取代“任人唯亲 ”了,遂成为两汉开始形成的任官回避制的先河。再往后,越搞越精致化,有了宗室回避、 亲属回避、籍贯回避、职务回避等各种道道儿。比如三代以内的宗亲、姻亲,不能在同一个 衙 门里任职,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内均需实行职务回避,哪怕是上下级几个衙 门内也一概适用。清朝时的亲属回避,甚至扩大到师生故朋,有过老师、同学、同门、同年 关系的,也得回避。对于出任地方官员的人来讲,最叫绝的是籍贯回避,讲白一些,就是本 地人不许做本地官,哪怕只是驿丞、闸官这一类芝麻绿豆儿,也得距离故乡远远的。《册府 元龟》上记有一段唐朝时分派小官出任州县去向时的场景描绘,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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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官员问候选人〕“何方便稳?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云亲老 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论者莫能测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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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其意”很简单,就是怕你在当地有太多的社会关系,会编织起一张违背王 法的人情网来。明朝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 像是黄河长江互相大流动。清朝时稍许松一些,但本省人绝对不许当本省官,如果是邻省, 起码也得距离老家500里之外。其中多给一点面子的是学官,可以不回避本省,但也须隔府 任职。此外,只要有事实情理可依,籍贯回避的外延亦可突破制度而扩大。如乾隆时,台湾 凤山知县出缺,已赈定广东籍的杨必诜赴任。但闽浙总督崔应阶得知凤山居民中有不少人原 籍在广东,“诚恐〔杨必诜〕公则权怨,私则徇情”,便奏请换人。结果是朝廷“议准”之 外,又订出一条新的规定:“嗣后台湾文职各官,凡籍隶广东人员,俱令回避。”其后,在 充分调查台湾人口构成的基础上,才将回避范围从广东全省收缩到惠州、潮州、嘉应三属。 
任命状·身份证·回避制(3)
回避制度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对克服亲属关系对地方政治的干预侵削有一定作用。而 对于夏祖彝这类盗名冒官的人来说,倒又是防止暴露的有效措施了。当然比较起来,越是品 秩低微的,越是容易滥充假冒,到了州县正官佐NB032一级就不太方便了,因为这一级 的官员常 要去府署和省署参见上司或出差,和各种人照面的机会多一些,出纰漏的风险也就大了。所 以夏老爷冒官案被揭发后,舆论以为“空白NC022付,李代桃僵者,往往而有。若文官 至七品以 上,必可稽考,况难荫有奏案,经魁有榜名,是可伪也,孰不可伪也!”(《徐珂《 清稗类钞》)大清王朝的末世之象,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或问,是否天下州县衙门里的官员,全为外省人氏呢?倒也不是,自古以来,有两个例 外: 
一是川、桂、滇、黔、陇、湘、鄂等省份内的少数民族聚集之区,自秦汉以来,始终 采 用官其酋长、随俗而治的办法,到了元代时更形成完整的土司制度。一方面,在这些地方也 设州县衙门,但朝廷派去的官员“平居给膳度日,年满候升而已”,主要管理汉族百姓的事 务;另一方面,又有一整套土司系统,自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名目以下,有土知州、 土知县、土州同、土县丞等各类和汉职名称一样的官职,全由当地大小酋长担任,并且是世 袭的。这是一种尊重民族自治自决的政策,不过往往被那些酋长们歪曲利用,专擅予夺,甚 至 连广大少数民族同胞也为之强烈不满。因此到了清朝前期,开始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即分批撤销土州县官员,改派流官治事。从历史效果看,其进步作用是很明显的。 
另一个例外倒是出在中原地区,即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据说从唐代以来,曲阜县令 概由圣人后裔担任,人选由衍圣公保举。直到清朝乾隆二十年(1756),白钟 山以河道总督兼 山东巡抚,专门上疏,极言曲阜知县由孔氏世袭的不宜,“邑中非其尊长,即系姻娅,牵制 狎玩,在所不免。请改为在外拣选,不必拘用孔氏一家。”乾隆将此建议交给吏部讨论,结 论是采纳。于是给了原任知县一个世袭六品的优待政策,从此曲阜县衙门里也得全面实行回 避制度了。 
回避制度,特别是亲属回避、职务回避等内容,也许迄今尚未消失其借鉴意义,不过在古代 时,其中的籍贯回避这一项,却很引起州县衙门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不利于吏治的景观产生 。这儿先顺带说说其中的一样,即语言交流障碍。“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人们不难从贺知章的这两行诗里,得知古人外出仕宦多年,到老来也不脱故乡口音。这等情 况与“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回避制度一搅合,将会造成什么现象呢?《南亭笔记》上说 梁鼎芬在湖北当学官,给学生讲课时,一口广东官话,大家都听不懂。孰知柳宗元在柳州坐 衙的情况,比其还窘,“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 甫作文身”(《柳州峒氓》)。大堂上办两件公事,他那一口山西话,当地人 听不懂;当地人 说的话,他又听不懂。交流起来,还要用不同的语言几经翻译,谓之“愁向公庭问重译”。 倘若自正堂以下直到未入流辈,数十个官员分别来自天南地北,衙参时陆续发言,彼此寒喧 ,岂不成了说相声的好素材?
五斗米·职分田·养廉银(1)
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冬天,大诗人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 官职——彭泽县县令。有关这次辞职的经过,萧统的《陶渊明传》叙述得最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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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 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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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的缘起,很像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的遭遇,不过刘备比陶令厉害得多,临走前用 棍子把督邮狠揍了一顿;而陶令只会吟诗,不会打人,便来了个君子动口不动手,挂冠前留 下了一句“岂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千古名言。 
也正是这句话,一直成为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课题。有人认为此言应当作“不能对五斗米 道下腰鞠躬”解,也有人释成“不能为求一饱之故折腰”。不过最占上风的观点,则是将五 斗米解释作东晋县令的俸禄,换句话讲,就是“不能为区区五斗米的俸禄而折腰”。但是也 有提出质疑的,要说陶令的年俸或月俸是五斗米,自然不可能,即便是日俸吧,似乎也对不 上号。一天五斗米,一月就是15斛,一年才180斛,而考之晋朝制度,县令的年俸应是400斛 ,怎么会相差220斛呢?该不会被管财务的主簿贪污了吧?若是从这条思路上著力,问题就更 复杂了,恐怕还得搞一场查账目反贪污运动。 
这当然是说笑话NB024。不过,由这个五斗米提起,了解一些古代州县衙门官员的 俸禄情形,也是挺有意思的。 
西汉时官吏的俸禄,全发粮食,每年领取多少粮食的重量,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就有 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等种种名目。县令的年俸从600石到1000石不等,县长的年俸从300 石到500石不等,县丞、县尉、主簿等佐NB032官员,从比六百石到比百石之间,各级均 有。从 东汉开始,俸禄的形式有了改变,统称为石,实际上是发一部分粮食,发一部分现钱;这办 法颇受官员们欢迎,因为在此之前,官员要用现钱的话,得设法把粮食卖掉或用以交换其他 物品,到底麻烦一些。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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