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衙门》第29章


奂勰亍。烤荨洞竺骰岬洹吩厥且皇鄢?0贯。《典故记闻》又说到了宣德九年(1434) 时,礼部尚书 胡NC032兼管户部事,为节流而在官俸上动脑筋,提出以每石折10贯发钞,少师蹇义与 之争论, 最后折衷为15贯,“自是小官不足者多矣”(《典故记闻》卷10)。其后通货 膨胀,钞价日贱 ,又以布折米,比价是一匹布折200贯。江南织布业发展极快,布价又跌,一匹布才折银三 分。州县衙门官员可以明份账从国家那里拿到几多“俸禄”,读者可以自己去计算了。
五斗米·职分田·养廉银(3)
走过了明代这个低谷,清朝的官员俸禄又逐步回升到南宋水平,甚至超过。起初分俸和 薪两项发给,俸是禄米,薪是白银。县太爷的俸银是45两,前文引过一首《十得歌》, 第三句谓“三十俸银领得”,那就是佐杂的定额了。光这点数,当然还不能与宋元相比较, 元朝时品级最低的官员亦有三十多两银子可得。原来清代从雍正皇帝时起,又给地方官搞了 一个“养廉银”,意思是通过增加他们合法收入的方式,来保证他们为官廉洁。“养廉银” 没 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全看州县的“经济效益”,以知县论,大致从每年几百两直到一千几百 两不等。至于“廉洁”这个要求是否能因为银子喂养而得实现,那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俗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如此之长,也是无奇不有。比如北 魏有一段时期内,官员都是不拿国家俸禄的。官员也是肉身,不见得不食人间烟火吧?那就 是要大家自己动脑筋想办法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亲民之官”就吃小民。《魏书·高 允传》上说,杜超镇邺,派出一批人去州县帮助工作,除高允一人外,个个贪污受贿。那么 高允靠啥过日子呢?他让儿子们都去砍柴,卖了换米,有人去他家里,只有草屋几间,穿布 衣,吃咸菜。魏明元帝听说州县官员搜刮特别厉害,曾专门派出一批使节到各地巡行,任务 只有一项,查点这些太爷们的财产,倘非自家生产所得,一律作为赃物。清代史学家赵翼 对此的评价是:“是惩贪之法未尝不严,然朝廷不制禄以养廉,而徒责以不许受赃,是不清 其源而徒遏其流,安可得也?”(《廿二史NC021记》卷14) 
其实,还有一条更重要的事实,或许赵翼根本不敢说出来:有禄也罢,无禄也罢,自古 以来州县衙门中大大小小的老爷们,真正全靠吃禄的总是极少数。这一点,我们将放在本书 的第七章里分析。
违制律·老州县·考满诗(1)
东汉桓帝时,冀州发生大饥荒,“盗贼群起”。朝廷特命范滂为清诏使去那里按察州县 吏治。范滂的专车刚进入冀州境内,那些有贪污行为的州县官员,“望风解印绶去”。这 叫啥?这叫惹不起还躲不起。《后汉书》作者在《范滂传》里特地写上这一笔,意在突出传 主 的清廉和气势,但是读者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那会儿州县衙门里官员主动离职不当回 事,类似的事例,在《后汉书》、《三国志》这类正史中还可找出好多:有的县令因为公事 棘手,偷偷溜了;有的县令同情复仇杀人者,干脆和他一起跑了。还有更可笑的:赵咨当东 海相,上任时路经荥阳,这里有个县令曹NC034和赵咨是熟人,特地等候在道边想拜见 一下。赵咨 让车子赶紧驶过,曹太爷“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 ’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后汉书·赵咨传》)这就难怪 赵翼在《廿二史NC021记》中感叹,“法网亦太疏矣”! 
哪一张“法网”太疏?行政法。 
其实,早在秦代,国家就有专门用来管束官员的行政法规,秦简中的《置吏律》、《 效律》等,都属于这一类。汉承秦制,还增添了不少内容,只不过还嫌太疏阔而已。到了三 国时,行政法网收紧了。魏国的长陵县令吉黄听说老上级赵温死了,赶快跑去京城奔丧,即 为司隶校尉钟繇逮住,责其不该擅离职守,依法处死。相同的法规,在吴国也制定过,哪怕 是死了父母,也不得随意去奔丧。有个大孝子孟宗,也是县衙门里的正堂,听说母亲死讯后 , 拔腿便跑,俟丧事办完,“自拘于武昌听刑”。大臣陆逊替他求情,讲了许多好话,这才减 死罪一等,另受活罪,还再三申明下不为例。(引自《三国志·吴书·孙权传》)  
从晋朝开始,行政法正式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称作“违制律”,唐朝时又叫“职 制律”,此后历代相沿袭,条条框框越增越多。即以擅离职守这一条来讲,别说自说自话解 印去职,就是跑出县境也不许。苏东坡当杭州太守,道出南京,徐州学官陈后山越境去见他 一面,马上便被人弹劾。当然,杀头是不至于了,但都要挨棍子。杜甫《赠高适》诗云:“ 脱身簿尉中,始与捶楚辞。”杜牧《寄侄阿宜》诗云:“参军与簿尉,尘土惊皇皇。一语不 中治,鞭捶身满疮。”都说明那时州县衙门里常有县太爷请佐NB032官吃笞杖的事发生 ,诸如 超编制用吏、执行公务稽留、应该值宿不到、赴任超过期限、应该请示而未请示、向上司提 出违法要求,等等,都会在臀部上给你留下印记。假如是县官违制,上一级衙门又可以请他 吃 杖,杨炎为河西节度使掌书记(秘书长)时,曾请县令李太简受杖二百下,几 乎活活打死。事 实上真打死的也有,唐宪宗时,安吉县令孙懈就是被观察使韩皋杖死,事后对韩皋的处分仅 仅是罚一月俸料。《宋史》记明镐知并州时,衙门里的官员多是纨绔子弟,常因渎职或不称 职,被明大老爷打板子。直到南宋理宗时,才下了一道诏令,谓今后州县官有罪,诸帅毋辄 加杖责。看起来那会儿好多州县官员的臀部上都挨过笞杖,连皇帝都觉得太过分了。金元两 朝,打屁股的风气更盛,州县正堂违制的,由朝廷派出“天使”来“监断”,就在衙门里打 给大家看,打完后,再让你继续坐大堂当官。洪皓曾出使金朝,在《松漠纪闻》里记有这样 一件事:他来到河阴时,主簿出来做接待工作,说是县令卧病,临时由其代理。两人交谈时 ,主簿一直站着而不肯坐下。再一打听,原来这个衙门解送军饷误期,县令被挞柳条一百, 其他 人也受此罚,主簿屁股上已起了疮,不能坐了。照作者猜想,那一段时间里,河阴县的许多 官员必定都是站着办公的。倘凑巧有个专治臀疮的郎中来到这儿,肯定大发利市。 
明朝的“廷杖”是有名的,午门前也常常打死京官,遑论州县?最著名的一次是 明英宗 时,山西左参政王来一口气打死十个违制不职的七品县太爷,创下“吉尼斯”纪录。不少人 听惯了“刑不上大夫”,岂知这些“小夫”们还是免不了挨挨棍棒的。当然比较起来,又尤 以秩外杂职辈享受这等政治待遇的机会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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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说说州县衙门中官员的任期。南北朝以前,久任地方的事例极多,习以为常,似 乎并没有什么任期的规定。从隋朝开始,中央集权的意识在统治者头脑里进一步强化了,体 现在任官制度上,就是州县正官三年一迁,佐NB032官四年一迁,免得养成尾大不掉或 搞起独立 王国的后患。这个措施基本上一直传承到宋元。变化也有,但至多只是任期时间的上下, 必须调换则是大趋势。任期一满,就得离开,去京师或者回老家,再候机会参加选任。
违制律·老州县·考满诗(2)
明清时,州县官员从制度上讲也有任期限制,但为了鼓励廉政以提高地方吏治质量,常常 让那些受到绅民拥护或称赞的官员,特别是正官,一直在衙门大堂上坐下去。如明初时嵩州 知州吴祥,还是明成祖年间上的任,一直做到明宣宗年间,足足干了32年,竟死在任上。又 如遵化知县李信,也是一做27年。清朝时,康熙辛未年(1691)进士陈汝咸放 做漳浦知县,一 做便是13年,后来朝廷调其改任南靖知县,漳浦绅民闻讯挽留,竟把八字衙门围了起来 ,最后他只好化装成巡逻的 骑士,偷偷溜走。不过这些都是开国初期吏治比较澄清时的现象,到后来难得看见,还是通 行三年一换。 
三年一换或四年一换,并不意味着提升,多数只是转来转去。有的朝代根据考核情况, 把官员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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